徐永海:老百姓上訪就要面對被抓、被關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徐永海【新生9月17日訊】一、
2003年8月5日那天的中午,我到了北京市政府門口。那裏有很多很多的人,都是來上訪的,一些人在街心花園裏,還有一些人坐在市政府門口對面的便道上。便道被一條小的馬路分為南、北兩段。北邊坐了很多人,他們不時地喊著口號。南邊沒有人。我坐到了南邊,打開了帶著的兩張報紙。其中一張寫的是《北京前老萊街居民遭棒子隊襲擊》,還有一張寫的是《強拆違法》。後者不是報紙原件,是放大的復印件,字很大。我坐下沒有一會兒,一些原來在街心花園裏的上訪人員也跟了過來,和我一起看這張報紙。他們是北京郊區的農民,土地沒有了,房子也面臨被拆除,大家同命相連。這時警察過來,又是給我們照相,又是給我們錄像。一會兒一個警察對我說,不許我坐在這裏,並把我拉到警車裏,後來又帶到東交民巷派出所。在派出所裏我被關到下午4點。他們說我“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對我進行“盤查”。
到了東交民巷派出所,我就感到氣氛不對。派出所的警察說,非拘留或者勞教不可,因為東城分局國保隊和市局國保隊都來了。可是我沒有任何罪。我看的報紙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報紙《中國經濟時報》。那篇《北京前老萊街居民遭棒子隊襲擊》,寫了拆遷中老百姓被棒子隊襲擊、毒打的事情。其中遭毒打的,還有警察的妻子和女兒。如果因為看這樣的報紙就“辦”我,實在說不過去。
沒有“辦”我,但“辦”了其他人。在前一天,也就是8月4日,位於官園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門前東側的便道上,北京市民劉安軍(電話:83541925)、王衛平、葉國強(13661157250)、葉國柱和他的兒子來此上訪的,結果被警察抓到了派出所。第2天,劉安軍、王衛平、葉國強和他的兒子被放了出來,但葉國柱被送到了監獄,要被關上15天,是拘留。葉國柱真是可憐,家被強拆了,一家人無家可歸。他領著一家人──妻子、兒子、弟弟、弟媳、侄子──,在北京到處流浪,吃住都馬路上。晚上一家人就睡在立交橋下。流浪到中紀委門前,在馬路邊“住”了3天,也就是白天坐在這裏,晚上睡在這裏,結果就被關了起來。
雖然上訪要有被抓、被關的風險,但是,來上訪的老百姓一點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多。近幾天來,在市政府門口,每天都有很多很多人,不是老百姓心有多齊心,要故意“對著幹”,而是老百姓太冤了,沒有活路,只有上訪這一條路了。
二、
以我家為例,我叫徐永海,是北京西城區平安醫院精神科的醫生。以前我一家住在北京市西城區錦什坊街259號。在4個月前的2003年4月10日,我家被西城區人民政府下令強拆了。從那天到現在,4個多月了,我一家一直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我家是在北京舊城之內,這裏的地價很高,搞房地產開發可以發大財,因為,他們不用花錢買土地,國家無償劃撥給他們(因為國有資產流失,今年不許這樣無償劃撥了。但北京舊城的土地幾乎已經被劃撥完了)。只要有本事劃撥來一塊土地,他們什麼都不用幹,一轉手就能以每平方米2萬以上的價格賣出去。一塊地下來就可以賺到幾億、幾十億、幾百億。(見《中國經濟時報》的《地產商自述土地交易黑幕》和《土地的秘密與開發商的門道》等文章)
在北京內城搞房地產開發的開發商,心都很黑。北京內城有很多、很好的胡同、四合院,是由元、明、清的統治者動用全國財富建設的,很多是文物。但開發商可不管這些,黑著心拆它們。很多專家、學者呼籲保護胡同、四合院,在報紙上發表很多文章,但也不能阻止這些拆遷。如《中國經濟時報》就發表了《實行掛牌保護能否遏止照拆不誤,北京上演四合院保衛戰》、《現場目擊:四合院被拆毀》、《四合院:是拆是保誰作主──北京市相關部門如是說》、《四合院在哭泣》、《要追究四合院破壞者的責任》等。
房地產開發商還黑著心把住在這裏的老百姓哄走。以前給老百姓的補償款多些,近幾年來則越來越少。用補償款,老百姓在城裏買不到原有大小的住房,到郊區買房也要自己添錢。
我們老百姓不搬,開發商就通過白道、黑道強迫我們搬走。黑道用棒子隊去襲擊、毆打;白道則由政府出面強拆。
關於老百姓被毆打,最近《中國經濟時報》發表了《北京前老萊街居民遭棒子隊襲擊》、《北京胡同居民又遭“棒子隊”襲擊》等文章。這些黑道現象僅是報紙登出來的。那些沒有登出來的、記者不知道的,還有很多很多。前面提到的劉安軍就是被拆遷公司雇的棒子隊打傷的。《中國經濟時報》的《強拆違法》寫道:
“《憲法》第13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房屋私權的保護性規定。”
國家有很多法律保護老百姓的居住權,但是基層政府和法院不管這些。他們眼中,開發商的利益就是最高利益,比國家、人民利益還高。這樣,我家被強拆了,很多老百姓家被強拆了。在強拆我家時,沒有經過法院或法律程序,沒有給我們申辯的機會,事先沒有貼布告,在我們事先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我們還在上班的情況下,把我們的家強拆了。
我們家被強拆了,房子沒有了,家裏的東西也沒有了。我家的東西被他們拉到一個地方。這是在中國北京,中國的首都,我們的家就被公開搶劫了。我們只有流落街頭,到現在已經4個多月了。好在現在是夏天,而且有朋友租借我們房子,否則我們一家人早就死在馬路上。
我的母親,近80歲了,去年7月,在進入拆遷前的2個月,得知馬上要拆遷了,心中著急,突然患腦血栓,立即到北京急救中心搶救,搶救7天,命是保住了,但留下了很嚴重的後遺癥:癱瘓、癡呆。今年4月10日我家被強拆後,老母親病情更加嚴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失去交談能力。
我們沒有家了,沒有家中的一切了。可我們還要活。我一家只能在強拆後的廢墟上,用塑料布搭個棚子。可是在6月2日,這個棚子也被區政府的城管部門強行拆除了。我到中南海、全國人大、市政府等地上訪,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反而在4月21日到5月4日被拘留了13天。
三、
在北京和全國其它的一些城市,還有很多和我家同樣遭遇的人,如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鄉太平莊18號的孫苗芽。在7月1日,朝陽區法院強拆了她家。在拆她家時,給她帶上手銬,推倒了她家的房子,把她家的東西,包括孩子的學習用具等砸在房子裏。從那天開始一家三口無家可歸,在外討飯生活。
這些被逼無奈的人,一是無家可歸、露宿街頭,二是上訪告狀。在北京市政府門口,每天都有很多因為拆遷來上訪的人。可是上訪就要面臨著被抓、被關。在某些當官者的眼裏,只有開發商的利益,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7月16日發表的《拆遷應依憲立法》寫道:“現在一些地方是集團利益無小事,那裏的領導幹部及其制定的方針政策無視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和實際困難,只是為了出建設政績,沒有考慮過公民的基本權利和《憲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存在,甚至通過制定違憲、違法的地方規定、政策謀取私利。”
2003年8月14日的《南方周末》發表了《業主運動》與《業主在行動》,介紹業主的上訪活動,對業主的上訪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在中國、在北京,有很多記者、報紙站在老百姓一邊為老百姓說話。可是在強力部門的某些政府官員,則站在有錢有勢的開發商一邊。他們都有很大的權勢。由於他們站在開發商一邊,老百姓就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有冤也無處申。
(2003年8月15日)
(民主論壇)
發稿:200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