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聯邦法院27日宣判大陸官員趙志飛敗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2月28日訊】今年七月中旬法輪功學員在紐約控告當時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大陸湖北省官員趙志飛一案,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柯特二十七日以被告未能出庭應訊為由,缺席判決趙志飛敗訴。據中央社報道,法輪功學員引述法院文件指出,被告趙志飛因鼓勵及執行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被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有罪。趙志飛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及其他違反國際人權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法輪功學員,今年七月他在紐約訪問時法院向他遞送傳票及控狀。但趙志飛收到傳票後的第二天即返回中國大陸,因此迄未出庭應訊。
趙志飛是繼中共人大委員長之後,第二名訪美期間被美國法院傳訊出庭的大陸官員。紐約法輪功表示,它將把法官的判決通知美國務院。
趙志飛則親手收下紐約聯邦法院向他遞送的傳票。趙志飛的判決書中並未載明他敗訴後應負哪些法律後果。
另據報道,趙志飛日前曾在紐約地區法院被判反人類罪。
發稿:2001年12月27日
更新:200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