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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敘述:
山東濰坊高密市,姜莊鎮,在11月下旬,將煉法輪功的人,只要是學過,不管現在煉不煉的,幾乎全部的人都集中抓到鎮政府,強迫交錢,少則三千,多則一萬,沒錢的拿糧食;錢不足的,他們給貸款;不拿錢不放人,大約已經集積幾十萬了,(原輔導員罰得更多)。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
發稿:200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