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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逼債被判入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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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20日訊】據南方網報導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獲悉,因與別人有經濟糾紛而將其拘禁、毆打的被告人黃某、冼某,近日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冼某、黃某均為天河冼村人。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因與被害人黃某某有經濟糾紛,於今年3月18日16時許,在廣州市舊廣從公路紅旗站將被害人截住,帶到元崗富華餐廳向其追討債務。當天下午,黃某糾合冼某駕駛一無牌吉普車將被害人帶到冼某在岑村開辦的狗場關禁,後又轉移至增城市正果鎮老上社村關禁,要求被害人用手提電話找朋友湊錢還債;期間,被害人還遭冼某毆打。直至3月22日淩晨4時許,被害人的朋友將1·99萬元交給黃某家人後,兩人才將被害人帶到從化街口釋放。

法院認為,黃某、冼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冼某刑滿釋放後5年內再犯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