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女工程师的遭遇--百位遭中共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女学员(28)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六点零九分,新疆克拉玛依市女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赵淑媛被新疆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年仅五十二岁。家属要求将遗体运回克拉玛依市安葬,监狱方面不同意,强行送往乌鲁木齐市第二殡仪馆,不让家属设灵堂,冷藏遗体的手续不给家属,并限制亲戚吊唁。

家属不同意火化,要求监狱给个说法,为什么赵淑媛到监狱仅仅两个月零十九天就去世了?监狱方面不做答复,告知家属十天内若没有其它理由将强行火化。

赵淑媛

赵淑媛



帮人写诉状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下午一点前,有人敲赵淑媛家的门,她去开门,一警察说,“给你送一个防盗内容的单子,”赵淑媛没有接,正说着,后面一个便衣对着赵拍照。赵淑媛告诉他,“公民有肖像权,你这是违法。”前面的警察说,“我们把照片删掉。”后面的便衣支支吾吾的说着,他们就往外走,赵淑媛就告诉他们,“我是信仰真善忍的,你们多行善事有福报。”

事隔两天,十一月五日下午七点多,十几个警察及社区人员到赵淑媛家非法查抄,抄走了她的私人财产,将赵淑媛关押在克拉玛依市看守所。

赵淑媛因帮助老年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被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安局绑架,同年十二月初移送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诉到克拉玛依区法院。

从被绑架那天起,赵淑媛一直绝食抗议迫害,每天二十四小时被铁链子固定在床上,看守所警察强行给她灌食。

原定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的开庭被克拉玛依区法院取消后,赵淑媛的律师在多个部门控告法院阻挠律师复印案卷的诸多违法行为。

之后,克拉玛依区法院予以报复,先欺骗赵淑媛说律师已退出辩护;同时又打电话欺骗远在重庆市的律师表示愿意尊重律师的司法权益,择日安排律师阅卷和约见证人等,但法院却在没有给律师送达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上午非法开庭,最终造成了律师缺席开庭。

非法开庭时,赵淑媛申请法院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回避,被法庭拒绝,随后,赵淑媛因律师没到庭,她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她儿子因提醒母亲“律师没有到庭不要说话”而被法警押出庭外,关押在法院的房间里一直到非法庭审结束。

克拉玛依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作出一审判决,非法判刑五年。赵淑媛上诉后,二审法院无视她本人和律师的请求,以赵淑媛“身体状况不行”为借口不开庭审理,赵淑媛的律师和她本人都写了辩护意见,同年四月二十九号送达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身体状况不行”的赵淑媛被送往新疆女子监狱服刑,监狱一直给她强行灌食,把她头发剃光,双手捆绑在床边,五月十日,在新疆第五附属医院体检各项指标“正常”。

五月三十一日,赵淑媛的两位律师会见她时,她已骨瘦如柴,体重不足三十公斤,身体极度虚弱,律师当时就提出为她办理保外就医,监狱表示不行。六月二十三日,她儿子和律师又提出办理保外就医,监狱以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为由再次拒绝。律师又找监狱管理局的有关部门反映,仍不同意保外。

六月二十六日傍晚,赵淑媛出现心衰昏迷后被送往新疆医科大第五附属医院抢救,半夜苏醒,第二天早上就被接回监狱。
七月十二日赵淑媛再次出现昏迷,被120急救车送往空军医院救治,其诊断为:病情危重。重度营养不良、重度贫血、低蛋白血症、电解质紊乱(低钾)、白细胞减少、褥疮。她已无法下地,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在床上。一个病情如此为重的病人为什么两次出现昏迷后,在医院仅住了一天就出院接回监狱?

七月十九日上午,赵淑媛第三次出现休克,被送往新疆医科大第五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抢救,下午三点多苏醒片刻,后又昏迷,当日六点二十二分,医院送达病危通知书,在病情如此危机的情况下,七月二十日上午,监狱因费用问题竟然准备将她接回监狱,后来家属强烈要求继续在新疆医科大第五附属医院抢救,表示费用自理,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六点零九分,赵淑媛去世了。

在新疆女子监狱遭残暴折磨

赵淑媛,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安全环保监理公司工程师。二零零二年,赵淑媛因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送进新疆女子监狱四监区九分监区。在狱中,赵淑媛一直坚持修炼,不“转化”。

1、“严管”

二零零二年,赵淑媛因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送进新疆女子监狱四监区九分监区。在狱中,赵淑媛一直坚持修炼,不“转化”。

监狱的恶警们利用各种手段想迫使赵淑媛转化,一期一期的办“转化班”,对她進行洗脑迫害,但可笑的洗脑在赵淑媛的面前不起任何作用。

第四监区副监狱长马玲(回族30岁左右,恶警)恼羞成怒,以赵淑媛不背监规、不唱改造歌为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在全监区召开批斗大会,用文革式的方法唆使犯人们上台批斗赵淑媛,过后又将赵淑媛关進严管队严管(监狱法规定:有重大违纪事件的服刑人员才被关進严管队)。

2、滚烫的饭食和开水将口腔烫熟

面对这种人格的侮辱,无理的管制,赵淑媛以绝食抗议。恶警马玲气急败坏地不停地给赵淑媛插管灌食,滚烫的饭食和开水直接就往赵淑媛嘴里倒,嘴里的肉都被烫熟了,一绺一绺可以撕下来,并将赵淑媛食管插破,以致赵淑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说不出话。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马玲还逼着赵淑媛进洗脑班,强行“转化”。赵淑媛又一次绝食抗议。几个月的折磨,赵淑媛已是骨瘦如柴,走路都要靠人搀扶。

3、“坐铐”

二零零四年六月,因赵淑媛坚持修炼法轮功,九分监区监区长李建新对赵淑媛进行酷刑折磨,他们将赵淑媛两手平伸着铐在两个床的床头,让她坐在中间的小木凳上,一天坐铐十几个小时,晚上睡觉也不松手铐。他们又挑选出几个“精明”的犯人,三人一组,每组半个月看管赵淑媛,还声称;如果愿意看管赵淑媛三个月者,给予记功一次,减刑二个月。

这样一铐就是四个多月,赵淑媛又一次绝食抗议,李培新就专门选了几个恶毒的犯人分成几个小组,轮流给赵淑媛插管子。野蛮灌食成了她们折磨大法弟子的手段。此时赵淑媛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至此她们还不解恨,又给赵淑媛戴上脚镣,用手铐铐在上下床的上床边上。

4、光天化日下的强暴拖拽

在这期间,他们不停地强行给赵淑媛灌食。八月二十三日赵淑媛被送进了女监医院。下午,恶警马玲便带了几个犯人将赵淑媛七手八脚地往回抬,赵淑媛大声呼救,凄惨的声音在女监医院回荡。一个犯人用手紧紧捂住她的嘴。恶警李建新大吼着叫犯人将赵淑媛摔在地上,并扬言让赵淑媛去死。之后,犯人又将赵淑媛往回拖,衣服整个被拽了起来,整个上身全部裸露在外,就这样一直从医院拖回监室。当时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很多警察、犯人都目睹了这残暴的一幕。

一进监室,马玲、李建新便对赵淑媛破口大骂并铐上手铐。就这样,赵淑媛坐铐四个多月,被折磨得不能行走。李建新、马玲等又将赵淑媛铐上脚镣,站在床边,两手举过头顶,将手铐在铁管上。他们害怕这种灭绝人性的做法被其他犯人看见,在门的玻璃上挂了块布遮挡,只允许看管赵淑媛的犯人出入。赵淑媛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5、暴力灌食——一个知情人的见证

那是二零零七年一月,我(编者注:一个犯人)刚进入新疆女子监狱,被分在“严管”组。我看到了一个终日被捆绑在床上的一个法轮功(学员),她的名字叫赵淑媛,她已经被关在这里三、四年了,而且一直在绝食。

一天下午,我们刚进教室坐下,管事犯李爱华就叫我们小组全部回到监室。原来是给那个法轮功(学员)赵淑媛喂饭。说是喂饭,其实是逼迫她吃饭,即灌食,我们一共有十人参与。

李爱华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东西,一个七十毫升的大注射器,还有一块用自行车内胎做的一条长形的橡胶带,但是中间剪了一个小孔,说是用于插入注射器的。

我们把赵淑媛按在床头放的凳子上,人呈半躺位,头被按在床头的横栏杆上。另外一个人坐在床上放的小凳子上,用双腿夹住她的头,不让她的头动,同时这个人一手捏她的鼻子,一手捂按她的嘴。她的两条胳膊用手铐铐在床栏上,并由两人按着。还有两人往相反方向,拽着那个自行车的橡皮内胎,蒙在她鼻子以下的脸上。还有一人坐在她的腿上,另一人按着她的脚,不让她有丝毫动的余地。

李爱华则拿着无针头的注射器,从橡皮内胎的孔里注射食物。赵淑媛的门牙被撬掉了数颗,虽然橡皮内胎被拽的很紧,她的脸已经都被弄变形了,但是因为缺少门牙(李爱华曾经告诉我们,是李爱华撬掉了她的牙齿),所以注射器仍然能穿过橡皮内胎的洞和嘴,往里灌食物。我看到赵淑媛仍然能瞅准机会,往外喷吐食物。

赵淑媛的鼻子是被捏着的,嘴上用橡皮内胎绷盖的严严实实,唯一的小孔在注射器抽出来之后被迅速堵死,因此是在利用她的呼吸,逼她下咽。每次都要僵持很长时间,有几次都感觉她被憋昏过去。

每次过后,看到赵淑媛都瘫软无力,连坐都坐不起来,把她弄到床上时,明显感到她手脚无力。

我们害怕把她捂死,有人请示警察,当时的李姓监区长说:“监狱同意的,死了没事,有监狱负责,和你们没关系。”我没有想到,监狱人员竟然这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