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有极高度秩序 生命无法碰巧产生


宇宙有极高度秩序,生命无法碰巧产生。


人体构造的奥妙精细和大自然界巧妙繁复的生命世界证明生命无法碰巧产生。例:人体微血管总长可以绕地球赤道三圈,红血球叠起来高度是圣母峰之高度的五十八点六倍。从有生命的生物世界到浩瀚的宇宙星际所呈现“极高度的秩序”,证明生命是无法碰巧产生的。

进化论的面临的难题与证据的动摇

一、许多重要性较低、不至于影响生物生存的器官或特征仍有其特定功能,如眉毛、头发、人喜怒哀乐的表情、人语言的能力和人的长相。缺乏这些器官或特征并不足以使生物成为“不适者”而灭亡。因此进化论者在解释这些器官或特征的造化过程上有着极大的困难存在。

二、许多较复杂的器官,如眼睛、耳、肺等,在生物尚未逐渐进化至完成时是没有作用的,他们并不能看、听、呼吸,因此在进化的过程中便没有理由使该生物成为环境中的“适者”而保存下来。换言之,器官的功能须先显现出来,才能使天择发挥作用。

三、生物适者生存的结果是使生物“更适应环境”,而非使生物“由低等变高等”,二者之间并无任何关联。但是进化论者却将二者混为一谈,由生物因环境而导致的改变推导出“由低等生物进化至高等生物的改变”,其实二者根本是截然不同的。

四、突变的结果大多数是有害的(仅约进化或创造十万分之一为有益),因此在累积无数的有益突变之前,势必已发生了十万倍左右的有害突变,造成生物巨大的“遗传负荷(genetic 1oad)”,长久下来,生物退化的可能性,反而较进化的可能性大得多。

五、马的演化所需的突变约需一百万个连续的有益突变,每个突变仅有十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们若提升机会至二分之一,则马的演化成功的机会是二的一百万次方分之一,或是十的三十万次方分之一。在统计学的计算上,机会小于十的十五次方分之一的事件,通常视为不可能发生。换言之,突变不可能使生物由低等进化至高等。

六、各种生物具有不同套数的染色体,如小麦有十四套,玉蜀黍有十套,人有二十三套染色体。这些染色体数目的差异在生物进化的过程如何造成,是一项非常难以解释的问题。目前遗传学上染色体四种结构发生突变的现象:缺失、重复、颠倒、移位,均无法使染色体的数目发生改变。

七、进化论者另一项错误是将生物的“微进化(microevolution)”,作不合理的延伸,认为超越生物“种”之界限的“广进化(macroevolution)”亦可能发生。微进化可因突变─隔离而产生,可导致同种生物的差异性,是自然界存在的事实。但进化论所主张的广进化(如鱼类进化至人类)则只是进化论者的假想,并无任何直接证据。

八、进化论者将各种生物彼此之间的歧异当作是由连续微小的差异逐渐累积而成的,此假设称之为“逐步变异”,因为目前在遗传学上所发现由突变或基因重组造成的差异都不会太大。如果生物可借逐步变异产生“种”以上的差异(如狗与牛之间差异)的话,那么现今地球上的生物应当不可能进行“分类”,并且应当有许多半狗半牛或半狗半猫的生物存在,猿人也应该存在地球上而不会绝种,而不该只有猴子和人存在才对。然而事实却是,万物各有所属各从其类的。

九、进化论者认为许多痕迹器官,如人体的尾椎骨、盲肠、松果体均为生物“退化”的产物。尾椎骨乃是由猴子的尾巴退化而来,但按照进化论天择的概念,除非能证明尾巴的存在是绝对有害的,才能使猴子遭到淘汰而演化出人来,然而因为尾巴长而遭全面淘汰的环境是不太可能存在的。再者,尾椎骨是许多肌肉的附着点;盲肠是第二线的免疫器官;松果体与视觉有直接关系。若按照进化论,那么现今人体的痕迹器官应该减少到零才对。

化石并不支持进化论

一、进化史的四分之三是空白而没有内容的,并无更早化石证据来证明现有最古老的生物是演化而来,乃是像变魔术一般地出现。

二、我们从普遍存在化石缺环的现象,就足以说明并无中间型化石可以证明已出土的化石生物是由一连贯的进化产生。

三、许多化石出现的次序彼此颠倒:高等化石出现在较古老的地层。

四、生物化石的构造和特征分歧,难以寻索出演化上的共同关系。

五、活化石的存在推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

唯一可接受的最合理解释就是创造

今日高度的科技尚且无法制造出最简单的生命,又如何相信有高度秩序的生命是始于“一团混乱”的原始环境。万物既然不可能“碰巧”产生,那必定是由造物者有计划的设计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