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受贿案。赵被控受贿7.17亿元人民币,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决定择期宣判。赵正永生命的最后年月只能在铁窗中度过了。

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9年1月15日被立案审查,后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赵正永此次被查的原因是他深涉陕西“秦岭违建别墅案”和“陕北千亿矿权案”形成的巨额受贿犯罪。

赵正永在陕西任职的15年间一直残酷迫害法轮功。

赵正永从2001年6月至2016年3月近十五年在陕西一直担任省委常委,同时历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是江泽民犯罪集团在陕西省的主要代理人之一。他一直牢牢把持着陕西的政法大权,成为“陕西政法王”。陕西各级党政机关、“610”、政法委、公检法司、组织、宣传、教育、文卫、工交系统都有他的死党,形成了一个在经济上大搞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利益集团,政治上更是一个效忠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犯罪集团。赵正永在陕近十五年间,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累累!

2001年6月,赵正永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为了在陕西实行江泽民提出的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总目标,他寻找时机,制造事端,树立迫害典型,为自己立威,向江泽民表功。

赵正永到陕三个月,2001年9月29日就在宝鸡市蔡家坡绑架了参加学法交流会的50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学员被戴上脚镣、手铐,严刑逼供,宝鸡市石油机械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孙桂兰因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行灌食时窒息死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有5人被非法逮捕、判重刑(5~9年),7人被非法劳教。这是赵正永到陕后为自己迫害法轮功立威烧起的第一把邪恶之火。

2002年1月17日,咸阳市礼泉县城关镇西北关村法轮功学员赵亚,被礼泉县政法委、城关镇派出所绑架到北牌乡洗脑班迫害(洗脑班离县城约百里)。第三天傍晚,赵亚走脱后被追捕。在大雪纷飞、冰封路滑的严冬,礼泉县“610”、政法委、公安局动用军警部队一百多辆警车,在五凤山、顶天寺,以及去淳化县、礼泉县各路口、泾河两岸各路口设哨卡进行堵截。漫山遍野的探照灯,成百上千的人,去追捕一位六十多岁、手无寸铁的农家妇女。赵亚的一双皮鞋跟都跑掉了,衣服被枣树刺挂的棉絮丝丝缕缕外露。试想:如果没有赵正永的指示和安排,谁能、谁敢调动上百辆警车及那么多军警?这是赵正永借机在陕烧起的迫害法轮功的第二把邪恶之火。

2002年3月下旬,首恶江泽民窜到陕西,兜售他那一套邪门歪道。赵正永深谙和秉承江泽民的旨意,迫害更加肆无忌惮。为了在陕树立迫害的典型,赵正永于2002年8月2日策划了由西安市“610”操控、户县(现鄠邑区)“610”和公安局实施的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8.2”事件。这是赵正永到陕后烧起的迫害法轮功的第三把邪恶之火。

这次在被绑架的41名法轮功学员中,包括不少高级别、高职称、高学位的人,如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恒青教授一家三人,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及妻子,西北政法学院教授雷涵,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刘芳等。学员们被非法关押在腊家滩的户县公安局戒毒所酷刑折磨、严加迫害。11月,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于11月底全部被绑架到西安市“610”在长安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后有7人被非法劳教,10人被秘密审判、非法判刑。最为残忍的是,户县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中将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活活打死、抛尸楼下,妄图制造“自杀”现场。事后,“8.2”大案被在全省政法系统通报表彰,以此向陕西政法系统树立了可以无法无天的对法轮功实施迫害的邪恶典型。

与此同时,赵正永频频露面媒体、出席会议、发布指示,把对法轮功的迫害向纵深推进。例如:2001年12月26日,赵正永参加了由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单位主办的诬蔑法轮功的大型图片展;2003年5月16日,赵又借全省防治非典法制宣传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镇压法轮功;2003年10月9日,赵作出批示,要坚决阻止和打击法轮功的一切活动;他还曾主持了同法轮功“斗争”的表彰大会等等。

在赵正永担任省政法委书记四年多的时间里,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22人被绑架,145人被非法劳教,53人被非法判刑,135人被非法洗脑,82人被非法抄家,18人被迫害致死(见附件1)。这一切都成了赵正永向上爬的血腥资本。

2010年9月13日,赵正永赴台访问,被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以违犯“民权公约”及“残害人群罪”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提告,赵仓皇逃离。回陕后不仅没有收敛,对法轮功的迫害反而变本加厉。在赵正永后担任副省长、代省长、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的十一年里,相继重用积极追随他的宋洪武、安东、祝列克等为省委政法委书记,在继续实施迫害的同时,还组织了一系列诋毁法轮功、毒害民众的罪恶活动。

例如:2011年6月,陕西省政法委书记、陕西省委“610”头目宋洪武,组织全省诬陷法轮功的报告团,在各地巡回宣讲,交流迫害法轮功的经验;2011年8月19日,陕西政法委、“610”在华县召开迫害法轮功的“现场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头目吴新成讲话,叫嚣要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华县经验。

十多年来,赵正永利用职权操控全省各级“610”、公检法,以中共 “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六十大庆”、”十一”、“两会”、“奥运会”等为借口,不断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赵正永在陕期间,全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人1142人次被绑架、296人次被非法劳教、220人被非法逮捕、209人被非法判刑、353人次被非法洗脑、325人次被非法抄家(附件2)。被绑架和非法关押、劳教、判刑、洗脑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酷刑折磨、强制洗脑、高强度苦役。至少有51人在非人的摧残下被迫害致死。这方面的案例不仅难以计数,而且迫害手段极其残忍、恶毒、卑鄙。

2002年7月,西安市高陵区法轮功学员张金兰被区公安分局绑架到西安市“610”的长安洗脑班。由于她拒绝“转化”,被劫持到西安市安康医院(西安市公安局下属精神病专科医院),被连续注射了7天不明药物,致使她全身瘫痪、精神恍惚、下身溃烂、不能行走,出现生命危险。安康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才让家人把她接回。后张金兰在极其痛苦中含冤离世。

2003年7月,汉中市勉县粮食局职工魏欣蓉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4年,由于劳教所没有达到转化魏欣蓉的目的,就指派所内三个警察将魏欣蓉绑架到武功县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毒针。当时精神病院的医生十分愧疚的对魏欣蓉说:“你别恨我,是她们叫我给你打的!”拉回劳教所后,魏欣蓉昏迷不醒,被放到小号地上的床板上,一连几天魏欣蓉一动不动。从此,魏欣蓉停止了月经,小腹肿胀,吃不下饭。魏欣蓉的小腹肿得不能下蹲。后,医院大夫警告劳教所的警察说:“你们不放她回家,就要给她当孝子(送葬)!”劳教所这才通知家属办理保外就医。由于魏欣蓉被劳教所长期野蛮灌食损坏食道,长期吃不下东西,肺脏全部糜烂,后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2005年10月11日,西安市西安工商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陈建生,在枣子河劳教所因反迫害绝食,被绑在“死人床”上,警察让吸毒犯谷爱民强制给他打点滴(输液)。谷犯将自己的尿液掺入点滴中,致使陈建生在极端痛苦中悲惨离世。

2006年6月15日,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新明被第三次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劳教所指使恶人将他五花大绑起来,吴新明绝食反迫害。他们便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吴新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恶人看他不妥协,又搞出一种酷刑继续残害他,把他身体固定起来,用一条电线不停的抽打他,身体上下被打的体无完肤。由于长时间的摧残折磨,吴新明的身体垮了,开始咳嗽气喘,大口大口的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2008年6月28日,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所里,才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接回不久,年仅四十岁左右的吴新明抛下了一双儿女和年迈父母,含冤离世。

2008年,原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药剂师、秦都区法轮功学员高寿海被非法判刑 ,关押在渭南监狱惨遭摧残迫害近四年。恶犯苏明英为了强迫他“转化”,把他倒挂在上铺的床上,给鼻子里面灌风油精,长期做一种固定动作的姿势进行肢体折磨。高寿海长时间绝食、反迫害。2011年6月,渭南监狱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调任十一分监区任指导员后,又丧心病狂的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力度,致使高寿海于2012年5月15日晚11时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