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明慧网记载逾万例


2017年5月19日,中共辽宁省前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被判有期徒刑14年;5月27日,中共前天津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些是明慧网、大纪元近日报导的中共官员因积极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部分案例。

18年来,明慧网收集到了数以万计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事例。上至中共政治局常委,下至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的乡镇人员和不明真相的民众。他们中有的车祸毙命,有的离奇猝死,有的自杀,有的暴病身亡,有的判刑入狱,还有的殃及家人。

据统计,遭恶报的地区人数分布与该地区迫害法轮功的程度成正比。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逾万案例分布在大陆23个省,仅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北、吉林、四川、山东7省就有7千人左右。这7个省,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省份,而且当地官场都发生了较大的震荡,因落马等形式遭报的官员数量也相对较多,可谓官场集体逢厄运。

老子在《道德经》中写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道家太上篇:“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佛教大藏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圣经启示录:“必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不同的宗教,何以描述着完全相同的法则?因为善恶有报,这是宇宙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