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谈起


近期明慧网报道了这样几则消息:辽宁铁岭市铁岭县法院将构陷李士棉、林有艳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2017年2月17日,铁岭县被非法关押3个多月的李士棉和林有艳回家。

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撤销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两位法轮功女学员任平、纪丽君免于非法刑事处罚,无罪获释。任平被非法关押4个月后无条件释放;派出所退回纪丽君家人交的5千元保释金。

2017年2月10日,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撤诉,法轮功学员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自2017年新年以来,这样的案例在辽宁省的抚顺、铁岭、丹东、大连,在河北省的衡水、廊坊、武安, 安徽省的合肥,还有在山东、山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湖南、湖北、黑龙江、上海、天津等省市都有发生。这些案例的出现使人们看到了正义回归社会的曙光,它包涵着法轮功学员在自己都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在慈悲救度公检法人员的博大胸怀;许多律师不顾个人声名利益得失和安危,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一些在办案中头脑清醒、善待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也为自己及家人奠定着美好的未来。

在这里,无论是慈悲救人的法轮功学员,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的律师,还是参与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他们共同表现出来的都是维系人类社会最本质的东西——善念。善念在净化着人心,善念在改变着社会,善念使人类充满希望,使人类拥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