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韵 (多伦多)
据明慧网报道,到2015年8月27日为止,已超过16万6千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透过重重封锁,迄今超过10万人的控告状(8万份诉状)递达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
海外各方声援诉江的声音越来越强之际,一年前来到加拿大的前中国最高法院法官谢卫东说,控告江泽民是“很有意义的事”,“法轮功学员集中地、持续地、有效地、大范围地戳穿了中共的谎言,展示了大量的真相。”他说,“这功劳是历史上不可磨灭的,非常了不起,而且效果是极其大的。”
代表加拿大五名曾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起诉江泽民的律师Phillip J. L. Trotter表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法轮功学员多在大陆之外诉江,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开始站出来在中国的法律体制之内控告江泽民,法轮功学员大陆诉江对中国人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非常高兴能看到近期在中国发生的这些正面的变化。”
加拿大安省资深议员狄诺娃(Cheri DiNovo)说:“这是希望的标志”,“非常鼓舞人心”。她认为,中共面对这些挑战如果不做出改变的话,“最终人们会站出来说‘不’”。人们会通过法律诉讼、示威抗议等形式说“不”。这种群体性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历史上有记录。
前中国高院法官: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
前中国高院法官谢卫东认为,迫害法轮功显然违反了中国法律。他说,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但中共不但不允许人们炼法轮功,而且长时间以来,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采用了极端的手段。“这违反宪法。从刑法上来说,也一定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