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无罪辩护 河北涿州法官理屈无回应

文/河北法轮功学员

河北涿州被非法关押的六位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于2014年7月31日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开庭。四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与公诉人无一人回应。

辩护律师张传力当庭质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汉杰修炼法轮功,属于个人信仰,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不抬头,无言。

律师在辩护中说,法律明确规定信仰自由,由此看来,在公民正当使用权利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却强加罪名,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面对律师强有力的辩护,法官与公诉人无一人回应。

律师又指出:公安机关抓捕董汉杰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在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日常生活用品,竟然也被认为是所谓的“罪证”而被非法扣押;董汉杰的电动车和随身携带物品都不翼而飞,在搜查清单中也没有体现;所谓“证据”上的同一事件,却写着不同的时间,同一签字,笔迹却明显不同……这一系列问题,表明公安机关在造假。

张俊杰律师说:“请问公诉人,你一直在说我的当事人高春莲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请你明确指出,利用了什么邪教?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公诉人不停地咬嘴唇,头埋得很低,什么话也未说。

法官打断律师的质问,要求律师出示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张传力律师拿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规定的七个邪教组织的文件,举起来,对着全法庭的人说:“这是国家规定的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

兰志学律师手拿卷宗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据,里面清楚地描述了抓捕经过,没有一条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反而证明了公安机关无证抓捕,无证抄家,伪造事实,强加罪名!犯罪的是这些国家执法机关,是他们在破坏法律实施!”话音刚落,旁听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四位律师一致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修炼者,并正告法官,根据新出台的规定,法官对审理的案件终身负责,希望法官凭良心公正执法,不要给自己留下罪证。

法官宣布休庭,“庭审”草草收场。负责此案的法官叫裴燕,公诉人为助理检察官,然而法律规定,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