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须体察民情

文/沧海

王安石曾经在小地方推行过青苗法,就是在庄稼未熟之时,官府低息借钱给贫穷的农户。到庄稼收获后,收回本和息。这样穷人就不用向私人借高利贷,官府也增加了收入。那时他亲自到基层了解情况,要求尊重百姓的意愿,想借的就借,不想借就不借,禁止强行摊派,结果效果挺好。

到了王安石当政后,就把此法推行到全国。他给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各地的地方官为了迎合宰相的意志,以多放钱多收利息为称职的表现。无论百姓需要与否,都强令他们借款,搜刮百姓。更有官员利用这个欺压敲诈农户,百姓们因而怨声载道。其它大臣把真实情况反映到朝廷,王安石还是一意孤行,坚持推行青苗法,致使青苗法成为官府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宋朝国力也因此日益削弱。

所以为官一定要了解民情明白事理,不能凭自己的理念或想法而不面对百姓的真实处境。当然历史上很多官员都能做到勤政爱民,体察民情。

明朝吴郡(今江苏苏州)太守朱胜曾经说过“吏书贪,吾词不付房。隶卒贪,吾不妄拘杖。狱卒贪,吾不轻系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如果吏书贪财我就不把诉讼文书交给他处理(因为那样很可能他会吃了被告吃原告);如果衙役贪财的话,就不轻易让他给人用刑(因为他用刑的话很可能会放过行贿的罪犯,而对不行贿的人往死里打);如果狱卒贪婪的话,我就不轻易让他看管犯人。和王安石相比,朱胜真是一个体察民情,明白事理的人啊。

(据《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