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淡钱财

文/中国法轮功学员

一次我和“朋友”合伙做木材生意,全部资金都是我个人投的,一共12万人民币,我是供货方,“朋友”负责销售,让我没想到的是“朋友”把木材全部卖完之后,不但销售利润分文没给我,还把我的12万全部占为他有。这12万是我家庭全部积蓄,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没了,几番打电话追要,只给了我3万,其余的无论如何都要不回来了。

因为“朋友”在中间做了手脚,这种事情即使打官司都很难打赢。我坐下来冷静的想,我毕竟是修炼人,虽然不能一下把心放下,但也必须要求自己把这件事情看淡,直至把心放下,因为没有偶然的事情。“人活着就是业力轮报”(《转法轮》),这也许是自己哪生哪世欠人家的, 今世把这笔债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