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商道 不贪不义之财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法度

大学毕业之后,我来到一家合资公司做销售工作。做过销售工作的人大都知道:在业务中假借客户的名义吃回扣来挣取“外捞”的做法屡见不鲜,大家都习以为常,“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成了座右铭了。记得有一次,我和客户谈成一笔较大的业务。顶头上司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便以客户名义向公司索要了一定金额的回扣,并且主动给我一部份作为“封口费”。拿到这笔钱之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这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得到的不义之财,这笔钱不属于我。

后来过节的时候用这笔钱给公司的客户购买了礼品送给他们。这样,既加深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又减少了公司的支出,真是两全其美。在公司工作的这几年,我始终以“不占公司利益”为原则,工作勤恳踏实,赢得公司领导和员工的赞扬。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走入法轮大法,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红尘滚滚,又有什么力量能抵御种种的诱惑呢?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人生明明白白;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前程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