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妇女被诬判 律师仗义执言

美国神韵艺术团在世界各地演出,备受各界赞誉,可是云南四位妇女只因向大陆民众传播神韵演出的光盘,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六年半到十年的重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云南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华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刘晓萍、彭学萍、冉晓曼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都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和四位律师一起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情况: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仗义执言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的审判长是禄丰县法院的李良升,审判员杨越明、朱丽,书记员梅丽,公诉人是禄丰县检察院的王进忠。此次开庭前后两天,长达十三个小时。旁听席近三十多个座位除了当事法轮功学员的八位家属外剩下的就是当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人员。另有四位家属代理人及四位律师坐在辩护席。

九点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后,公诉人王进忠诬陷四位法轮功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中他所谓的证据就是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赠送了神韵艺术团演出的二零一二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进忠当庭拿出晚会光碟,并当场向法庭播放。王进忠一直回避这个问题,不敢正面回答。

律师指出,公安从取证阶段就是违法的,没有将当事人带到现场,没有搜查证,或者有搜查证但是没有当地公安局长的签字,这样的搜查证都是无效的,属于抢劫。搜查物品也没有让当事人指认,当事人也没有签字,搜查清单更没有给当事人。有的甚至是强制按住当事法轮功学员的手在一张空白的纸上按手印,然后由公安自己去填写,这属于非法暴力取证。

整个质证阶段从早上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除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外,五轮质证八个小时,公诉人王进忠自始至终没敢叫一个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敢拿出一张神韵光碟当庭播放,或者拿出一份真相小册子或公开信当庭念一念。也就是说,王进忠根本就没有拿出什么证据,也就是根本就不能证明他指控的罪名成立。

下午六点开始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首先公诉人王进忠大放厥词,胡搅蛮缠诬陷四位法轮功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依然乱套《刑法》三百条。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对王进忠说:“拿出哪部法律定法轮功为邪教,你现在当庭出示,我们破坏哪部法律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你也当庭指出来,否则你就是诬陷罪!”王进忠顿时哑口无言。

最后律师补充说:“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到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整个过程证明,四位法轮功学员并没有犯罪,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今天所有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你们才是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刑诉法》、《法官法》、《律师法》等。你们明知我们的当事人无罪,却要假借法律治她们的罪,你们才是在真正犯罪。”

之后按照四位法轮功学员每个人自我辩护、律师辩护、家属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的顺序,四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席12位辩护人都全面、彻底、从不角度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更展示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世人的觉醒、身边家属的支持及正义在人间的势不可挡。

四位法轮功学员都分别从自身修炼法轮功的经历中展示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告诉法庭法轮功学员今天为什么要讲真相,就是因为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造谣,使众多民众被谎言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法轮功,为了清除民众头脑中对法轮功的误解,所以法轮功学员才要讲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并没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一说。律师又从信仰自由的角度说明中国宪法是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

四位律师分别从法律的角度彻底揭露公诉人指控罪名的违法,纯属诬蔑,罪名根本不成立,都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

当天早上十点半,自我辩护、家属作为的诉讼代理人及律师辩护结束,休庭一个小时后十一点半,审判长李良升仍昧着良心,完全无视法律,当庭诬判刘晓萍十年,刘翠仙八年,彭学萍八年,冉晓曼七年半。

虽然中共表面以判重刑的假相企图继续支撑这场迫害,但是在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审判长李良升、公诉人王进忠自己,都从法轮功学员、家属、及律师的辩护中明白了,迫害难以为继,表面的张狂更凸显他们内心的惧怕和恐慌,邪恶大势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