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宿怨

文/湖北法轮功学员 明月

我有个邻居,以前我们有矛盾。在我没炼法轮功之前,我们好几年没说一句话。学功后,知道要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我一定要听师尊的话,和邻居一家沟通。当我有了这个善念,事情起了变化。过了几天,我看到我家人和邻居家人一起玩儿,他们玩得很开心。我也笑了。又过了几天,我主动和邻居打招呼。不知不觉我们两家和睦相处了。

更奇的是,邻居家的妈妈到我家来,拉着我的手说:“我给你几百块钱,你给我三儿媳,你别说是我借给她的,你就说是你借的,等她还钱时,你就接着,那时你再还我。”大妈对我的信任,我感动得流泪。心中更感激伟大的师尊,给我善解了这段恶缘。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主动善解了与几个乡亲过去的恩怨。乡亲们亲眼看到我的身心改变,都由衷的说:“法轮功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