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三)

《阳光与闪电――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启示录》(中译本)序

◎朱学勤

【明心网】最好的革命,是最小的革命

启蒙即使不能避免,但在低调启蒙与高调启蒙之间还是有所区别。革命不能归因于启蒙,启蒙却能限定革命之模式。法国启蒙运动的逻辑预设一旦在实践中展开,那就是:“人性可以信任,新社会蓝图建立在人性完全解放之上,但在新社会建立之前则又必须改造人性,只有改造人性,才能改造旧社会”。如此启蒙,革命当如脱缰之马,长驱直入,进入人性改造,以破除王权政教合一始,以建立革命政教合一终。苏格兰启蒙启发人的怀疑,尤其是对自身的怀疑。如此启蒙,一方面是质疑王权独大,另一方面则是限定革命范围。由此路径,英国革命方为有限革命,1688年之终结,既不“光荣”,也不“革命”,只反映“人性”之妥协,“人性”之制约。美国革命近乎无启蒙,实在要找逻辑预设,只是一个消极性的“人性承认”。“无代议士而不纳税”,战争因此而起,可以说是一场民间抗税。1775年3月波士顿“倾茶”案发,帕特利克•亨利在弗吉尼亚振臂一呼:“不自由,毋宁死!”,天下传檄而“乱”。究其因,几乎是一场政府禁止走私而民间反禁止而发生的商业冲突。那一晚以夜色为掩护,偷偷上船倾倒反动茶叶的“革命前驱”,并不是如卢梭、罗伯斯比尔这样的“人性改造者”,而是涂黑脸颊并插上印度安人羽毛,意欲嫁祸于人的茶叶走私犯。美国革命就是这样天真而又邪恶地开始的。所谓天真,是指它未经启蒙,君子革命,道德至上,“小人”造反,只知本能;所谓邪恶,一开始就不是改造人性,而是承认人性逐利,竟由此而抗战与母邦决裂,由此而制宪以限制新政府的人性弱点。后者潜伏有革命中的反革命――革命的自我限定,而不是自我扩张,一旦胜利,立刻禁止革命后的新政府拥有干涉人性自由的立法权力。人性为何?如康德言,“一根曲木,绝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27)。它承担不起乌托邦大厦,却足以抵制奔它而来的革命。法国革命到最后一年即1793,才发现天敌不在王权,不在教会,不在凡尔赛,不在旺岱,就在这方寸之地――此前启蒙哲士前呼万唤的“光明”人性。人性者,韧性也,改进其认知,增进其知识――这是教育之职能;制约其放纵,规定其禁忌――这是宗教、法律乃至习俗之功能;却不能以革命为手段一个早上改变人性本身。革命初起,人性俯首顺应,革命深入,方寸之地逐渐收缩,收缩如铁,既坚且硬。人之沮丧者,为人性之冥顽,不可改造;人之自慰者,亦为方寸之柔韧,居然能抵制改造。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之间的“辩证法”确实反动,是反革命的“辩证法”,是审丑而不是审美的“辩证法”:不改造人性的革命,未必成功;改造人性的革命,却每每失败,一头碰死在这方寸之地。

正如最好的政府是最小的政府,最好的革命很可能是最小的革命。与英国相比,美国革命可谓“最小革命”,仅政治革命,无社会革命,更无文化革命。英国为“较小革命”,为宗教自由而战,也触动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王室改宗与民间地产变动已经紧紧纠缠在一起,毕竟发生了“一场半”革命。1688年以后颁布“容忍法”,禁止政治权力进入精神领域,亡羊补牢。法国为“最大革命”,史学界至今以“大革命”名之,确为不虚。从政治革命到社会革命,最后是“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无限革命也就走到了自己的反革命之大限――革命者被革命。不仅是1794年热月政变,罗伯斯比尔被推翻,更为讽刺的是1799年法兰西全民投票,民主选举拿破仑独裁,计票结果是3,011,007票赞同,只有1,562票反对,反对票之寥寥,与大启蒙、大革命不成比例。经历那样彻底的启蒙,法兰西却心甘情愿地投票选出一个拿破仑皇帝,这不是偶然;五十年后,又在同样的锣鼓声中,选出第二个拿破仑,还是波拿巴做皇帝。闪电之后,是黑暗,再闪电,还是黑暗!至1871,小拿破仑被普鲁士俘获,法兰西也还是在民主与君主之间打转,“共和”二字在法国已经污秽不堪。就在拿破仑叔父一炮轰散革命群众,然后把法国革命的空洞理想挂在刺刀尖上向外输送之同时,北美革命尘埃落定:1800年,连续执政三届政府的联邦党人选举失利,政权和平转交给反对派,建立政党轮替。此后狗咬狗也好,驴咬象也罢,以“共和”与“民主”命名两党,准确之至,人类第一次在“共和”平台上和平实现政府权力的“民主”交接。从此北美无革命,若有之,则是在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与应时启动的弹劾程序中依稀可见,但那已经是反革命的“革命”。

一七八七与一七九三:共和在下,民主在上

令人意外的是,1800年继任总统的杰斐逊一度热衷法国革命。当汉密尔顿、莫里斯和亚当斯担心法国偏爱“闪电而不是阳光”时,杰斐逊却为这道炫目的闪电欢欣鼓舞。后者也曾担任驻法大使,也不断写信给新大陆报道巴黎和外省不断发生的事件。与亚当斯、莫里斯不同,杰斐逊热情洋溢,为之雀跃。在给麦迪逊的一封信中,他宣称,世界只属于活着的人,即所谓革命周期,二十年可以再来一次。麦迪逊读后深感不安,他力图使他的弗吉尼亚老乡冷静下来,(28)并提出两点劝诫,首先,两代之间存在一种持续性;其次,尽管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为人民拥有变更和废除“糟糕透顶”(29)的政府的权利而辩护,但他对于动辄革命持审慎态度。(30)

此时杰斐逊理解的美国革命,是人类“解放”。他认为,美国革命“赐给了我们一本签名簿,在上面我们可以随心所意地书写我们高兴的东西。”这很类似二十世纪同一类人的豪言壮语。杰斐逊理解的“解放”,一如法国人追求的是“解放”,而不是“自由”。“解放”是“无边界自由”,一旦遭逢他人自由,则毫不留情地踏过去。杰斐逊忘记了此前在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议会的工作,忘了他作为一位档案保管员为该州宪法和立法记录所做的努力,忘了他曾对撒克逊宪政的羡慕,也忘了他自己说过在1776年,大多数美国人只是希望回到他们在国会建立之前已经很熟悉的,并早已确立的权利和自由上,只不过那些权利后来被乔治三世剥夺了。

麦迪逊多少能影响一点杰斐逊,当后者上了一些年纪,渐渐认同周期性宪政改革,而不是周期性暴力革命。(31)他本身也有政治家的另一面。还在巴黎当外交家的时候,他曾告诉约翰•亚当斯的女婿说,如果1787年他在里士满,就有可能采取马基雅佛里式的前后不一:“倘若我在美国,我将热情宣传(宪法),直到它在9个州获得通过,然后我同样热情地站到另一边,劝说剩下的4个州别忙,等《权利法案》附上去后再同意。”(32)

此处亦如“闪电”,照亮这位政治家个人的人性深处,亦照亮一个时代的政治纵深,与其称之为马基雅佛里近代翻版,不如称之为“杰斐逊里士满谋略”?它确实导致后来两党制的起源,而两党之争,又反映美国制度里的二元共生,即所谓麦迪逊主义和杰斐逊主义相互缠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谁能比这一段当事人当时所言说得更好。

杰斐逊既能热血沸腾,也有聪明如冰雪的时候。为什么“先要热情宣传宪法,直到它在9个州获得通过,然后我同样热情地站到另一边”?而不是颠倒一下时序,先反对,后同意?这是因为他要比后来的追随者更为明白,这是近代左翼政治史一个生死攸关的起点:他们在观念层面可以先“闪电”,后“阳光”,“闪电”总是比“阳光”夺目;但在制度层面则必须反过来,“阳光”在前,“闪电”在后,先建立一个可以反对的制度,而不是照搬法国模式,先建立一个必须拥护的制度。1787(1787年以麦迪逊为主要起草人的美国1781宪法通过,成为以共和为基础的宪政体制的开端)在前,容得下1793;1793(1793以罗伯斯比尔为首的雅各宾派的革命专政建立)在前,则必然吞噬1787。这是两个普通的年份标志,是时序,也是不能颠倒的结构秩序:共和平台在下,民主批判在上,而不能反过来,左翼如建制度平台,则几乎成断头台之同义。1793在法国,当丹东在罗伯斯比尔的左翼平台上提出共和性不满时――“塞纳河流血太多”,他只有走到那个断头台上汇入血河,才能找到他的批判归宿。就象所有正常人一样,杰斐逊明白这一常识:我拥护可以反对的政府,我反对只可拥护的制度。

“杰斐逊里士满策略”导致1787年宪法在附加《权利法案》之后,终获通过。此后,用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的话来说,这个政府将象个“奇怪的混血儿”在运作:(33)尽管两种倾向持续共存并塑造美国的政治生活,然而,以磐石般持久的宪法铸造的麦迪逊主义总是占据了主导因素。杰斐逊就任总统以后承认,他赢得了1800年的大选,但他不得不接受由麦迪逊手创的共和平台对政府的限制。而他本人施政期间对批评的压制,以及对底层民粹思潮的强硬态度,则使他赢得了比右翼还要右翼的可疑名声。“姊妹革命”之后二百年,世界范围内以1793为胎记的政治传统也是在放弃制度性颠覆要求之后,承认既存制度平台之合法,变革命主张为政策限制(从“福利国家”到“绿党运动”),方打开有所作为的政治空间。如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人在20世纪60年代的纲领性转换,以及80年代后期通过麦迪逊式的选举而执政。令人气短的是,从海湾战争到科索沃危机,这一流派所经之欧洲左翼政权居然持清一色鹰派立场,也使人想起杰斐逊初入白宫那一任内的尴尬。他们分享了杰斐逊的策略,也分享了杰斐逊的尴尬。时间相差二百年,但在逻辑层面,还是与上述“杰斐逊里士满策略”扣合在一起。

反过来说,由此也可以向杰斐逊主义的所有后裔作一让步:法国革命复活了,1793的浪漫舞姿在1787年的制度平台上施展身段,起舞二百年。只是要指出一点,它不是复活在它自己的制度里,恰恰相反,它又一次“身首异处”,它的身体已经死亡,它的头脑寄生在异己的制度里。这是所有以1793为胎记的政治传统、批判观念和浪漫人士能够存活的秘密,只是羞于承认而已。他们都是一些道德君子,君子欺“小人”,也有“欺小人以方”的时候。小如罗伯斯比尔个人,他如果复活,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一个在美国校园里拿着终身教职,发发教授脾气的语言专家,如乔姆斯基之类;大如社会民主党执政,一度要继续革命,最后却放弃革命,在他人的制度平台上舞蹈,舞得比任何时候都好。闪电寄生,却比活在它本身要好。闪电只能寄生于阳光,才能增加阳光的温度,而不是突发抽搐,霹雳伤人。它如果孤立出现,它只能重归黑暗。

闪电之下,刀耕火种

现在,可以简略说说“姊妹革命”之外的话题了。

北美史学家时常抱怨,中国也有“教科书问题”,总是腰斩他们的“革命史”,把一部完整的美国革命史按照自己的口味裁剪成一段“亚非拉人民要解放”的早期历史,视野所及,似只有从1775年到1782年的独立战争,却将更为重要的1782年至1787年的制宪历史弃之不顾。另有一些美国历史学家认为,要理解这场革命,仅仅延伸至1787年也还不够,这场革命有三个段落,第一段落为独立战争,第二段落为制宪活动,第三段落是从费城制宪到1800年杰斐逊大选获胜,政党轮替执政,人类第一次实现统治权力的和平交接。美国革命如果仅仅停留在第一段落,那就不是革命,而是一场战争,甚至仅仅是一场内战:同一民族内部母邦与移民之间发生的分裂性内战,并不是外来异族统治与原住民之间发生的“民族战争”。这场“内战”后来之所以发展为“革命”,是在“内战”结束之后的第二、第三段落,从1787年至1800才从容开展。要能理解后一内涵,恐怕需要将西方历史还原至西方环境,剔除二十世纪“亚非拉人们要解放,解放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这一认知框架的干扰。东方人有理由反对二十世纪西方的“东方主义”,但于此同时,不能在反对中复制一次对方的主义,炮制东方人自己的“西方主义”。且不说以东方的“西方主义”反对西方的“东方主义”,为意识形态语,同义反复,即以历史学而论,腰斩美国革命史,就已经是这一东方“西方主义”叙事模式的恶果之一。

有助于完整认识美国革命史的另一视野,是在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之间展开对比研究。这不是后人主观找茬,而是这两场革命当时就已经在暗中较劲。无论是说美国革命在1787年结束,还是到1800年落下帷幕,两派历史学家都会同意,贯穿在这两个年代背后,尚有法国大革命映衬着一个更为宽广的历史背景,来自高卢的号角嘹亮高亢,似乎在执意压低从波士顿到费城一线的苏格兰风笛。更为重要的是,以1787和1793各为胎记的两种政治传统,双峰对峙,二水长流,流贯此后数百年历史,直至二十世纪最后十年冷战结束。在那些有中国问题的教科书中,冷战只有五十年的历史,但在我们这里展开的历史视野里,则可能是一个稍长一些的历史单元刚刚结束。从1789法国革命突起狂飙,到1989苏东崩溃,狂飙一曲从天落,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个完整的二百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一历史单元里的后一阶段,列宁或斯大林不乏洞见,他们都曾发现这一历史要穴:要把“美国的求实风格和法国的浪漫精神结合起来”。只可惜在俄国,如此洞见仅限定为一小群“干部素质”之改善,而在更大范围内,所谓“灵魂工程师”、“塑造新人类”的可怕说法早已将这一洞见淹没。从彼得大帝引进一个说法语的上流社会,俄国的政治文化就来自法国的精神疾病。俄国病,也就是法国病。

闪电之下,刀耕火种。我们曾经生活并至今还未告别的二十世纪,可能就植根于这里。

题注:人性之结构性定义,见仁见智,歧义纷纭。本文不进入这一层面,仅从功能主义角度接触这一问题:不回答人性究竟是“什么”,只关心人们“认为”人性是什么,以及由此软性的“认为”――不同的认识与作为,产生了什么样的硬性后果。事涉人文,则往往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人们认为它是什么,

注释:

(1)亚当斯关于哲学之士的论述,见佐尔丹•豪劳斯蒂《约翰•亚当斯与进步预言者》(哈佛大学出版,1952),21、241页。(Adams on the philosophes: Zoltan Haraszti,John Adams and the Prophets of progress,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2.21 and 24.)
(2)亚当斯关于杜尔哥的论述:见约翰•亚当斯给杰斐逊的信,1813年7月13日,引自莱斯特•J•卡蓬编的《亚当斯与杰斐逊通信集》,2卷。(查普尔•希尔:北卡罗莱纳大学出版,1959),2:356。(John Adams to Jefferson,13 July 1813,in Lester J. Cappon,ed.,The Adams-Jefferson Letters, 2 vols.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59.2:356)
(3)亚当斯关于孔多赛的论述,见豪劳斯蒂《约翰•亚当斯与进步预言者》241、242、256页。(Adams on Condorcet: Haraszti, John Adams and the Prophets of progress, 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2.241,242 and 256)
(4)古维诺尔•莫里斯的《法国革命日记》贝娅特丽克丝•达文波特编,2卷,(波士顿:霍顿米夫林出版社,1939年),1789年6月23日,1:121。A Di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by Gouverneur Morris,ed. Beatrix Davenport,2 vols.(Boston: Houghton Mifflin,1939.) 23 June 1789,1:121
(5)莫里斯给威廉姆•肖特的信,1790年9月18日,见莫里斯《法国革命日记》,达文波特编,1:594,Morris, Letter to William Short,18 September 1790,in A Di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ed. Davenport,(Boston: Houghton Mifflin,1939.1:594.)
(6)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给拉法耶特的信,1789年10月6日,见哈罗德•C•塞雷特编《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文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1962年),5:425。Alexander Hamilton to Lafayette, 6 October 1789, in Harold C. Syrett,ed. The Papers of Alexander Hamilton(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
(7)见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1、3章。Alexander Hamilton, The Federalist.(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n.d.)No.1,3
(8)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6、29章。Hamilton, The Federalist.No.6,29(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
(9)汉密尔顿给华盛顿的信,1790年9月15日,见塞雷特《汉密尔顿文集》7:51。Hamilton to Washington, 15 September 1790, in Syrett,ed., Hamilton Papers.(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
(10)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30章。(Hamilton, The Federalist. No.30)
(11)1789年8月1日会议,引自罗森塔尔《美国与法国》184页。Montmorency, session of 1 August 1789, quoted in Lewis Rosenthal, America and France,184.(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0)
(12)安托万-尼古拉斯•德•孔多塞《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琼•巴勒克拉夫翻译,(康涅狄格州威斯特波特:格林伍德出版社,1979年),56、58页。(Antoine Nicolasde Condorcet, Sketch for an Historical Picture of the Progress of the Human Mind,trans. June Barraclough(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1979)56,58)
(13)拉博•德•圣-艾蒂安,1789年8月23日,引自罗森塔尔《美国与法国》208页。Rabautde Saint Etienne,23 August 1789, quoted in Rosenthal,America and France,208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0)
(14)圣鞠斯特,1793年5月15日,《圣鞠斯特全集》,M.迪瓦尔编(巴黎:Gerard Lebovici出版社,1984年),444页。(Saint-Just,15 May 1793,in Saint-Just, Qeuvres completes,ed. M. Duval(Paris: Gerard Lebovici,1984),444)
(15)1793年4月30日会议,引自罗森塔尔《美国与法国》,280页。Session of 30 April 1793, quoted in Rosenthal, America and France,(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0)280
(16)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法国革命演讲录》,John Neville Figgis编,(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16年),26页。John Dalberg-Acton, Lectures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ed. John Neville Figgis.(London: Macmillan,1917,26)
(17)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法国革命演讲录》菲吉斯编,32页。John Dalberg-Acton, Lectures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ed. John Neville Figgis(London: Macmillan,1917,26)
(18)罗伯斯比尔,1792年12月3日的演讲,参见沃尔泽编的《弑君与革命:路易十六审判庭上的演讲》133页。Robespierre, speech of 3 December 1792, in Michael Walzer,ed. Regicideand Revolution: Speeches at the Trial of Louis XVI,133,.(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
(19)博絮埃论法兰西之团结:从《圣经》相应词句中吸取而成的政策(日内瓦:德罗兹出版社,1967年)Bossuet, Politiquetireedespropresparolesdel'ecrituresainte(Geneva: Droz,1967),Bk.2,54.
(20)西哀士《第三等级是什么》,查普利编,第5章183页。Sieyes,Qu'est-cequeletiersetat?,ed.Rober to Zapperi,(Geneva: Droz,1970)ch.5,183
(21)海登斯,引自Debbasch《革命原则》203页。Hydens quoted by Debbasch,LePrinciper evolutionnaire,203(Paris: Economica,1988)
(22)托克威尔《片断与按语》,2:133。,L'Ancien Regimeet la Revolution: Fragment set Notesineditessur la Revolution,,ed. Andre Jardin,Tocqueville, Oeuvres completes(Paris: Gallimard,1953)2:133
(23)麦迪逊关于理性与党争的论述:见《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55页。(Madison on reason and on factions: Federalist No.10,55)
(24)麦迪逊,1833年“关于多数人政府的一封草拟信”,引自《建国者的精神:詹姆斯•麦迪逊的政治思想资源》,马文•迈尔斯编(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新英格兰大学出版,1981),415。(Madison, 1833, draft of a letter on majority governments, in The Mind of the Founder: Sources of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ames Madison,ed. Marvin Meyers(Hanover, N. H.: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1981),415
(25)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55页。(Madison, Federalist No.10,55)
(26)见埃德蒙•S•摩根“美国革命的冲突与一致”,来自《美国革命论文集》,斯蒂芬•G•库尔兹和詹姆斯•H•赫特森编,(查普尔-希尔:北卡罗莱纳大学,早期美国历史文化学院出版社,1973年),309页。(Edmund S. Morgan, “Conflict and Consensus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in Essays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ed. Stephen G. Kurts and James H. Hutson.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for the Institute of Early American History and Culture,1973),309.
(27)康德:《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
(28)麦迪逊给杰斐逊的信,1790年2月4日,引自拉特兰等人编《麦迪逊文集》,13:19-20。Madison to Jefferson, 4 February 1790, in Robert A. Rutlandetal.,eds., Madison Papers,(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83)13:19-20
(29)埃利奥特编《几个州议会的辩论》,3:98。Jonathan Elliot,ed., The 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on the Adoption of the Federalist Constitution,(Philadelphia: J. B. Lippincott,1937)3:98.
(30)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49篇,329页。(Madison, Federalist No.49,329)
(31)杰斐逊给萨缪尔•克切瓦尔的信,1816年7月12日,《杰斐逊作品集》彼得森编,1402页。Jefferson to Samuel Kercheval, 12 July 1816, in Jefferson Writings,ed. Merrill Peterson,(The Library of America,1984)1402
(32)参见杰斐逊在1788年2月2日写给威廉斯•史密斯的信,博伊德编著,《杰斐逊文集》,12:558。Jefferson to William S. Smith, 2 February 1788, in Julian P. Boyd,ed., Jefferson Papers,(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8)12:558
(33)伯恩斯《民主的困境》,46页。James MacGreg or Burns,The Dead lock of Democracy, 46(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 Hall,1963)

(世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