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成為迫害元兇之路


很多人都知道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可有人不禁要問,他為什麼非要迫害法輪功?還有,23年來他對法輪功都做了些什麼?

(一)94年至98年暗中騷擾

1992年5月,法輪功從長春傳出後,由於祛病健身的奇效和真、善、忍的道德感召力,迅速在中國大江南北傳開,煉功人數急速地增加,而且還有許多離退休幹部和黨員修煉法輪功。到1999年,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就有7千萬到1億學員,超過了當時6千6百萬中共黨員的人數。據知江澤民對法輪功產生了妒嫉。

自從1994年,中共就暗中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所謂調查,然後各地做出“尚未發現任何問題” 的結論。1998年7月,羅幹通過公安部一局發出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然後再讓公安部門進行系統性地搜集證據。雖然公安部門的幾次調查都沒有發現任何問題,但調查卻在新疆、黑龍江等地引發了公安對群眾的騷擾。

面對這種情況,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分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一次更全面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的結論,並且把調查報告提交給了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局。

江澤民對該報告大為不悅,並將報告交給一直對法輪功持打壓態度的羅幹去處理。這一次,羅幹動用了自己的連襟何祚庥。

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志發表文章,汙蔑法輪功致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天津的部分法輪功學員認為有必要澄清事實真相,並期望通過與雜志編輯部的交涉來消除該文章的錯誤影響。然而,4月23到24日兩天,天津市公安局奉命動用了防暴警察。300多名防暴警察毆打了和平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並抓捕45人。

天津市公安向法輪功學員建議:“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二)99年妒嫉和仇恨大爆發

1999年4月25日,1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自發地到北京位於中南海附近的國家信訪辦集體上訪。當時的總理朱鎔基出面接待了法輪功學員。晚上9點多,事情有了初步的結果:天津被捕學員得到釋放,法輪功群眾隨後靜靜地散去,事件和平落幕,這就是後來所說的“4·25”萬人大上訪。

“4·25”上訪的和平解決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的關註,各界人士及媒體均給予法輪功和朱鎔基很高評價,將其視為中國政府與民間協商解決社會問題的先例與向文明社會邁進的裏程碑。

國際社會對萬人和平上訪的理性、和平解決給予高度贊揚,以及這麼多人煉法輪功,讓心胸狹窄的江澤民完全失去了理智,江澤民的無名妒嫉和仇恨爆發了。

(三)以權代法 下令鎮壓法輪功

1999年4月25日當晚,江澤民給中共政治局寫了一封信,信中說“不信共產黨戰勝不了法輪功”。

5月8日,江澤民給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軍委成員批示。該批示後來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形成中辦發【1999】19號文件下發到各地。文件內容是秘密準備鎮壓法輪功的。

6月7日,江澤民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作了“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這個講話也同樣以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形式下發並要求學習貫徹。這個講話的直接結果就是三天以後成立了“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後者因其成立時間而被簡稱為“610辦公室” 。

7月19日晚,中共中央召開各省黨委主要領導會議,江澤民本人在會上講話進行動員。

7月20日,中共開始了全國範圍大規 模抓捕各地法輪功義務聯系人,“7·20” 也 成 為了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迫害的起始點。

7月22日,中共發布文件禁止修煉法輪功。

(四)個人出面 推動迫害

在當時的中共7個政治局常委中,其他6個人都不同意江澤民鎮壓法輪功。迫害開始後,全國大批法輪功學員不斷地去北京和當地政府和平上訪,陳述法輪功真相,使江澤民“3個月消滅法輪功”的計劃無法得逞。於是他親自上陣,強力推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現舉幾例:

1、上演國際秀 法外給法輪功定性

1999年9月,在新西蘭舉行的APEC 會議上,身為中共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做出了一個很不符合身份的舉動:親手給美國總統克林頓遞上一本厚達150頁的英文版的詆毀抹黑法輪功的宣傳品,使與會的各國首腦大吃一驚。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國進行訪問前夕,接受了法國《 費加羅報》的采訪,第一次公開將法輪功汙蔑為“邪教”。第二天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根據江的采訪發表評論文章,汙蔑法輪功。

許多人不知道的是,中共自己公布的14種邪教中並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從1999年至今,中共迫害法輪功一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2、“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政策出臺

江澤民多次叫囂要 “3個月消滅法輪功”,卻不能如願,於是推動迫害不斷升級, 親自密令迫害政策。

現居美國的李百根當時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勘察設計管理處處長。他說,1999年11月30日,“610辦公室”召集了 3,000個政府官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討論鎮壓法輪功之事。在這次會上,“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頭目李嵐清,口頭傳達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新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江澤民這個滅絕人性的密令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方針政策。

3、推出“天安門自焚”以推動迫害

2000年9月,江在接受美國CBS電視臺《60分鐘》節目主持人華萊士專訪時,編造說法輪功創始人自稱是菩薩和耶穌轉世再生,又捏造說法輪功已經造成數千學員自殺。

然而文革後的中國人對又一場無理的、文革式的運動感到厭倦,很多地方官員也只是消極地應付。在這種形勢下,江澤民、羅幹小集團又謀劃了更大的騙局,那就是2001年1月23日除夕之夜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

2001年1月30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了以“自焚”來煽動仇恨的節目,很多民眾觀看後上當受騙,開始變得仇恨法輪功,從而使迫害得以升級。

4、親自下令活摘器官

2006年3月,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罪行,在國際上首次曝光。

“活摘器官”是江澤民 “肉體上消滅”滅絕政策的一個具體結果,其殘忍和血腥超出了善良人們的任何想像,因此被稱為 “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調查取證顯示,江澤民是下令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第一人。

(五)在美國、西班牙、中國大陸被起訴

江澤民一意孤行,利用中共整部國家機器,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群體滅絕性的迫害,其迫害政策持續至今。23年來,被中共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關押、勞教、誣判重刑、致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數百萬之多,家破人亡的家庭千千萬萬。這場曠日持久的迫害,違反了中國憲法,踐踏了全中國人民的人權。

目前,江澤民已經在美國、西班牙等多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告上法庭。

自2015年5月開始,逾20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在迫害仍很嚴重的情況下,以自己的真實姓名、家庭住址,把針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出公訴,把這個首惡繩之以法。

自古善惡必有報,不久的將來,歷史終將證明,江澤民作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所犯下的罪惡必將被徹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