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局長被審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文/古清兒

4月9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前局長、巡視辦前主任肖卓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及被移送審查起訴。肖卓是指是已落馬的雲南省委前書記秦光榮老下屬。此外,肖卓、秦光榮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肖卓是中共公開通報中為數不多的最高檢落馬官員。肖卓此前履歷長期在湖南、雲南,於1999年6月進入政法系統,在雲南政法系統工作近20年。

中共官方通報稱,肖卓收受禮金、禮品、消費卡,向領導幹部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為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幫助,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規插手案件處理等罪。肖卓的行為構成職務違法及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肖卓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及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肖卓於2020年10月18日被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3歲的肖卓,早年曾在湖南省任職,從1998年11月起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1999年2月任湖南省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

肖卓在湖南任職時,曾與秦光榮有工作交集。秦光榮曾於1994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湖南省委常委,1994年12月至1998年2月兼任長沙市委書記。

之後,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1999年1月,秦光榮調任雲南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5個月後、同年6月,肖卓調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是秦光榮直接下屬。次年4月,秦光榮任雲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2004年,肖卓任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7年1月,秦光榮升任雲南省省長。同年5月,肖卓調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並於2011年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1年8月,秦光榮出任雲南省委書記。

2014年5月,肖卓出任雲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5個月後,秦光榮卸任雲南省委書記。2016年5月,肖卓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2016年8月,肖卓調任最高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17年任最高檢察院監察局局長,2018年任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雲南法輪功學員遭殘酷迫害 肖卓與秦光榮難辭其咎

此外,肖卓因參與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其犯罪事實在海外明慧網上曝光。

明慧網2020年10月26日報導,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在雲南省政法系統任職17年之久,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難辭其咎。

據報導,1999年7月22日,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全面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時任雲南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了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有關精神”,時任雲南政法委辦公室主任肖卓極盡全力配合秦光榮並操控公檢法司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1999年7月20日夜,雲南省政法委及“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夥同雲南公檢法司,把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全部綁架、抄家。

報導提到,肖卓積極推動中共迫害政策、執行江澤民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電話被監聽、誣判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遭虐殺、致殘、致瘋。

2000年1月28日,中共雲南省委、省政府召集各地、州、市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所謂“加強法輪功修煉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此次會議公開宣稱“轉化工作是戰勝法輪功的根本”。

隨後,中共雲南省政法委、“610”極力落實所謂“轉化”政策,要求轉化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同時把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作為所謂“轉化”的試點,對當時部分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

報導說,該省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各種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關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

“轉化”手段有:剝奪人身自由;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報刊、書籍;強迫人人表態;熬夜、剝奪睡眠;利用親情逼迫放棄修煉;用經濟手段施壓、威逼轉化;酷刑虐待;“煉”就判勞教等。

對在勞教所和監獄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采用“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做苦役”、“不準接見”、“不準通信”、“不準購物”、“延長勞教期”等殘酷的手段加重迫害。

報導指,至秦光榮卸任、肖卓調任前,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強行送“轉化班”洗腦迫害;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