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猛臘縣,地處雲南省最南端,縣轄六鎮三鄉,全縣總人口近二十萬人,是個少數民族聚居的縣份之一,共有二十六個少數民族在這裏繁衍生息。一九九八年,法輪大法弘揚到這裏,給這裏的人們帶來了生命的美好與升華。
猛臘縣農業局退休領導邰榮昌,苗族人,是一名轉業軍人,年輕時,就落下了許多疾病:心臟病、甲亢、肝炎等,醫生說他一年到頭都要靠藥物、針水養著,每年都要住院,還要到省城復查兩次。邰榮昌與妻子李瓊芬、二女兒邰燕一九九八年一月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健康。邰榮昌停止了吃藥打針,也沒報銷過一分醫藥費,過去他的醫藥費每年都是好幾千,在單位是報銷醫藥費的“大戶”。看到他修煉大法前後的巨大變化,單位的好多人都知道了大法好,都紛紛的走入了大法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邰榮昌一家人長期遭騷擾、威脅、綁架、關押,監視居住:二女兒邰燕遭綁架關押、非法勞教;小女兒邰惠被非法判刑,遭藥物迫害、一只耳朵失聰。在不斷騷擾、綁架、抄家、威脅中,邰榮昌含冤去世,妻子李瓊芬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妻妹李瓊芳被非法勞教、判刑。
邰惠女士二零一五年在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控告狀中說:“我們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煉,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卻把我們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家破人亡。一家人難得有團圓的時候。我父親在猛臘縣610等人的 常年騷擾、恐嚇下,離開人世,如今只剩我母親一人。現在母親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已到了快要崩潰的邊緣:生活已不能自理,基本不能單獨外出,就連自己的親人有時都不記得。現在我要照顧這樣年邁的母親,工作受到很大限制,只能靠打臨時工維持生活。從監獄出來我的一只耳朵直到現在都聽不見。”
二零一九年九月初,小女兒邰惠在家中和幾位同修一起閱讀法輪功著作時,又被警察闖進家中綁架,不久前被非法庭審。法庭上,邰惠否認自己違法犯罪,並指出警察從家中搶走大法書和資料,侵犯了自己的私有合法財產。
一、一家人修大法 身心受益
邰榮昌妻子李瓊芬(75歲),退休前是猛臘縣醫院護士,一九九八年一月和邰榮昌一同走入修煉的。她身體沒有什麼大礙,就是脾氣不好,性子急,修煉大法後,脾氣變好了,溫和了。一九九九年底,猛臘縣醫院組織職工到麗江旅遊,中途發生車禍,醫院二十多人都不同程度受了傷,李瓊芬的傷勢還比較嚴重,腿腫、肋骨受傷,當時李瓊芬就是堅持學法、煉功,兩三個月後就痊愈了。這件事對他們單位的人震動很大,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超常。
二女兒邰燕今年53歲,是猛臘縣工商局職工,和父母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邰燕還年輕,皮膚不好,臉上長滿青春痘,愛美之心使她走進大法修煉。修煉一個多月後,青春痘沒了,皮膚變得光滑、靚麗。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那時邰燕生孩子後,兩條腿腫的象鐵桶一樣,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讓住院、做手術,邰燕在家學法、煉功,一個月就奇跡般的好了!
當時邰燕利用休息時間到周圍的傣族寨子以及思茅、普洱、臨滄、耿馬、景洪、猛海等地弘法,成為西雙版納州的義務輔導站站長。當時每天早上的晨煉,在縣政府大院裏有一百多人集體煉功,有政府工作人員,還有周圍鄉鎮單位、個體戶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在法輪大法遭到中共迫害六年後,小女兒邰惠在親眼目睹父母及二姐修煉大法後身心的變化,以及法輪大法遭到無辜打壓迫害,和四孃李瓊芳也走入了大法修煉。
邰惠因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的嬌慣,養成了爭強好勝、得理不饒人的壞毛病,從不聽別人的勸,導致了離婚。身體也不好,患有肩周炎、坐骨神經痛,婦科病,偏頭痛,心臟也不好,經常胸悶,頭暈眼花。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一切疾病都不翼而飛。皮膚也變得白裏透紅,精神也好了,無病一身輕。買東西時也不挑挑揀揀了,在工作上兢兢業業,認真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和同事也能和睦相處,同事有什麼事時總是熱心盡力幫助。
當同事知道邰惠是修煉法輪功後發生的轉變,都說法輪功不象中共電視說的那樣,有的人甚至還向邰惠了解法輪功,借大法書看。
二、遭非法拘留、監視居住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猛臘縣縣委書記、縣長巖溫才就找到邰榮昌,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不放棄,就讓他退黨。邰榮昌當即表示退出邪黨,堅持修煉,同時也向來人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的這群人是怎麼樣的人,他們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邰燕單位縣工商局局長找她談話,讓她放棄修煉,因為邰燕是站長,猛臘縣電視臺到單位找到她,讓她在電視上發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還要歪曲事實上電視作假。邰燕堅持修煉大法,也不上電視造假抹黑大法。因此,猛臘縣610、猛臘縣城鎮派出所就將邰燕綁架到猛臘縣城鎮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李瓊芬所在的縣醫院書記肖延貴、院長王明亮也找到她,強迫她放棄修煉,李瓊芬表示:“我要堅持修煉,不放棄”之後,李瓊芬被從原來的胃鏡檢查的技術崗位調到咨詢臺閑置起來。
猛臘縣的城鎮派出所也多次找邰榮昌、李瓊芬,騷擾他們,還非法對他們監視居住,讓住在樓上的邰榮昌單位猛臘縣農業局的王澤南,負責監視他們,只要誰來家裏,王澤南就舉報到單位保衛科,一直十多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邰惠剛開始修煉不久,二月四日下午五點多鐘,她從猛臘縣準備回昆明,當時她在昆明打工,包裏帶了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真相護身符、以及李洪志師父經文、幾份《明慧周刊》。
車才開出一兩公裏,就看到路邊站著十多個警察,招呼車停下,說是要檢查乘車人的身份證。有一個警察檢查了邰惠的身份證後,就下車了,一會兒,一個城南派出所的警察、一個縣國保的警察、縣公安局的警察就上車了,問邰惠的包放在哪裏,找到她的包後,翻出師父的經文及大法真相資料,將邰惠劫持下車。邰惠問:“為什麼要把我帶下車?”警察說下了車就知道了。又問司機邰惠的行李放在哪裏,找到後還翻了她的行李。
邰惠被帶上縣國保大隊的警車,拉到猛臘縣公安局一間小房子裏。到縣公安局已是下午六點多鐘,國保大隊的政委蘇傑、大隊長、一個女警叫李余英,還有一個男警察非法提審,問資料哪裏來的,是不是她二姐做的。邰惠說與我二姐沒關系。他們拿著師父的經文,邰惠對大隊長說:“師父的經文我都還沒看,你念一念吧!”大隊長就念了起來,念到最後嚇的不敢念了。那晚一夜沒讓邰惠睡覺,輪流非法提審,直到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中午吃飯後,邰惠從小屋裏出來,走到院子裏時,看到了法輪功學員姜紅玲,邰惠問她怎麼來這裏了?姜紅玲說:“今天(二月五日)早上,警察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一臺電腦、打印機、mp3以及大法資料,然後就把我帶來了。”才說完,姜紅玲就被帶到另一間屋非法提審。
邰惠在院子裏站了半個多小時,警察又將她帶到剛才的小房子裏,強制拉著她的手按手印、滾指紋,還給她拍照。傍晚七點多後,邰惠、姜紅玲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王新芝一起被送到猛臘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四、五天後,邰惠和王新芝被送到猛臘縣戒毒所,被非法關押四、五天後,姜紅玲也被劫持到了戒毒所。一個月後的三月三日,邰惠從戒毒所回家。
三、二女兒邰燕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二十多名惡警沖進邰燕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邰燕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結果什麼也沒有抄出來,就將邰燕上手銬,同其母親李瓊芬一起綁架。
惡警並撬開邰惠住房門鎖,將電腦劫走,將二人綁架至縣公安局。邰燕及其母李瓊芬在公安局被持續威逼審訊,至當晚十二時才被放回家。
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半左右,縣國保大隊的舒傑、胡橋斌等人到邰燕工作單位(縣工商局)同樣在未出示任何證件、事先也沒通知單位領導的情況下,再次將邰燕綁架,非法抄了家,搶走了一臺電腦、一臺打印機。
在公安局審訊室,從當日下午四時到第二天淩晨四時,持續12小時威逼審訊未得到任何結果,到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半以頑固修煉法輪功為借口,對其刑事拘留15天,從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後又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也未通知家屬及單位,即向本人宣布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下午,邰燕被劫持到昆明大板橋勞教所。同時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姜紅玲(二年),楊緒春(二年),其中姜紅玲也和邰燕同時被送昆明大板橋勞教所。
在勞教所,邰燕被強迫精神洗腦、放棄信仰,還遭到奴工迫害。
邰燕從勞教所回家後,雖然回到單位猛臘縣工商局上班,但是被無理從公務員降為合同工,每月只發三百多元錢,一年以後,才將克扣的工資補發給她,但與原來相比,每個月還是少了一千多元。
四、妻妹李瓊芳被非法勞教、判刑
李瓊芬的四妹李瓊芳,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從昆明來到猛臘縣李瓊芬家,聽說邰燕要被非法勞教,就與邰榮昌、李瓊芬和邰惠四人一同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政委蘇傑,要求無罪釋放邰燕回家。蘇傑說他沒有辦法,是上面讓他們做的。他們又找了城鎮派出所所長那建軍、縣法院領導、縣安全局,講真相、要人,他們都互相推諉。
一天,縣610主任刀銳找到邰燕丈夫,讓給邰燕送衣服,但沒說邰燕要被送去勞教,其實讓送衣服,就是因為邰燕已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邰惠與四孃李瓊芳一起回到昆明,住在四孃家。第二天,邰惠出門回來,看到家裏一片狼藉,被翻的亂七八糟,家裏空無一人,四孃不見了。
原來四孃是被猛臘縣國保大隊隊長、指導員胡喬斌,還有縣610人員從昆明綁架回猛臘縣,關押在猛臘縣看守所,兩個月後,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構陷她的理由是她與邰燕父母親一起到縣公安局等處要求釋放邰燕。
二零零八年七月,李瓊芳從勞教所回家,勞教期間被無理扣發退休工資,回家後不但沒有補發工資。直到現在每月退休工資仍被克扣一部份。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610、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時,李瓊芳再次被官渡公安惡警綁架、抄家、關押、判刑(年限不清)。
五、小女兒邰惠被非法判刑四年、耳朵失聰
二零零九年八月,邰惠到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開了一家冷飲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向來店裏的中小學生講真相,由於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華寧縣公安局、盤溪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店,搶走了《轉法輪》、《精進要旨》、新經文、《九評》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韻晚會光碟。把她劫持到華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還強行把她的冷飲店給關了。
邰惠在看守所一直被非法關押了四個月,二零一零年一月,接到了非法逮捕證,四月二日,華寧縣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四年。邰惠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
邰惠一進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由於表示堅持自己的信仰,就被關“禁閉”,出禁閉室又被強迫坐小板凳,每天倆個包夾天天看守著,限制上廁所的時間,不讓洗澡並且無故挑起事端,說些諷刺、挖苦的話來刺激邰惠,一直坐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份。之後,強迫邰惠做奴工穿珠繡。負責專管迫害的警察有文靖、李國英、張定芳、另一個姓夏,還有監獄教育科的李東東等人經常找她談話,逼迫她“轉化”、寫不修煉的“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