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28):浙江商人陷冤獄十三年 妻子被綁架一度命危

劉德喜、羅素娟夫婦在美國留影

劉德喜、羅素娟夫婦在美國留影



(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人們不會想到,照片上這位滿面笑容、身姿筆挺的男士——劉德喜,因為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曾在中國被非法關押十三年,在勞教所、監獄遭受了種種折磨、虐待,現在食指都變形;他妻子被警察綁架一度命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趁參加女兒大學碩士畢業典禮的機會,劉德喜、羅素娟夫婦來到美國。

浙江省臺州市劉德喜、羅素娟夫婦,原有穩定的生意和不菲的收入。一九九八年九月,劉德喜在大連經商時,一天去勞動公園跑步,看到法輪功簡介性命雙修功法覺得特別好,問了旁邊法輪功學員,學這個功要不要錢,這位學員告訴他法輪功免費教功。劉德喜曾經是個氣功愛好者,學過不少別的氣功,教功都要錢,也沒得到真傳。當時借了一本《法輪功》,看了書才知道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煉,按“真、善、忍” 修煉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目的,淺層次上是勸他人向善的,當人知道做人的真正目的和一些因緣關系後,人真會自覺的變好。

修煉法輪大法後,劉德喜戒掉了賭博的惡習。一般商人都把利益看得很重,而劉德喜修煉後,上貨時由於進貨量大,每次碰到貨主算錯少收貨款時,都主動提醒,一分不少的支付貨款,多則幾千元,少則幾百元。貨主感慨的說:“做一輩子買賣也沒碰到過這樣的好人。”

看到丈夫的變化,妻子羅素娟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也緊接著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沒修煉前她有頭痛病、胃病、子宮糜爛、連洗衣服洗碗幹的家務活都腰痛的不行,醫生說:每年花幾千元吃藥,病也去不了根,從煉了法輪功不到兩個月這些病全都好了。

夫妻倆相敬如賓,一家人過的和和美美,生意也蒸蒸日上。一九九九年之前,他們每年的收入高達幾十萬元。然而,僅因他們堅信“真、善、忍”,堅持做一個好人,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殘酷迫害,劉德喜被非法判刑十年,兩次被非法勞教,總共陷冤獄長達十三年,生意早已失去,女兒須靠親屬接濟才能上學。

劉德喜、羅素娟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劉德喜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他本人及其家人遭迫害的事實:

一、兩次進京鳴冤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濫用他的職能部門、職位和黨內重要領導人的關系以及政治和軍事力量,在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恐怖迫害,捏造法輪功修煉者的信息,企圖是想取締法輪功為目的進行全面性的鋪天蓋地的抓捕和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就是維護我們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任意的逮捕和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們夫妻帶著五歲女兒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不料剛到北京,就被旅店老板告發,我一家三人被綁架到浙江省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兩天後,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政保科王淩軍和幾個警察將我一家三人帶回臺州,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看守所。

警察不管我五歲女兒哭鬧,強迫叫家人領走。我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妻子非法關押七天,其間每天奴役我倆幹活(做塑料夾)。派出所向我家人索要押金三萬元才放我們,並一年不許我們離開臺州老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去北京天安門拉橫幅,為大法鳴冤,當時就遭到北京警察的毒打,警察把我的頭壓在地上,用腳使勁踩我的頭,我的頭被踩出了血。隨後我被綁架到浙江省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兩天後,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政保科將我帶回臺州,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看守所。

當天傍晚,警察去我家把我妻子連女兒誘騙到三甲派出所非法審訊,半夜兩點硬叫家人來把我女兒帶走,把我妻子劫持到椒江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關押期間警察去我家抄了四、五次家,連我媽家也抄。當時我媽就說了句我兒子學好沒有錯,法輪功確實好。警察就把我媽也綁架到椒江區看守所,第二天晚才放回。我大姐夫當時在我媽家幹活,也被綁架關押一天。他十五歲的女兒問警察:我爸爸沒學,為什麼抓我爸爸?三甲派出所所長惡狠狠的也要綁架她,我姐攔著求情才沒被綁架。

在椒江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倆每天穿節日燈泡,手都磨出了泡。

二、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之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半,我妻子被非法關押了六個月。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浙江省金華十裏坪勞教所四大隊入教隊,每天被強迫幹奴工(做一次性打火機電池),一個月後,警察把我轉到六大隊二中隊繼續迫害,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包夾(叫兩個吸毒勞教人員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目的就是不讓我煉功。

在勞教所每天奴役我十二個小時,從早上六點幹到晚上六點(是紡紗活),強迫我寫三書、轉化,把我一個人關在小房間裏,兩個包夾幾天幾夜不讓我睡覺,我困的閉上眼睛,他們就把我弄醒,我困的站都站不住,眼睛看不清,摔倒地上一次。我被迫害的血壓升高,每天還強迫我看侮蔑法輪功的錄像。

在勞教所我按實話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六大隊幹事馬上把我轉到四大隊繼續迫害,不讓我睡覺,強迫看侮蔑法輪功錄像。我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結束非法勞教回家。在浙江省金華十裏坪勞教所我身體上遭到的傷害和精神上的摧殘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

三、妻子遭綁架一度命危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和妻兒來到大連,開始新生活,將以前的生意接著做起來。而臺州市椒江區政保科警察竟追蹤到大連來迫害我一家,致使我一家三口人流離失所,生意也不能繼續做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晚上九點,臺州市椒江區政保科警察王淩軍夥同大連“六一零”陳欣到我家,以索要房東電話號碼為由,騙開房門,綁架了我。我的妻子背著一張大法師父法像和兩個法輪章,大法經書二十多本和一些真相資料被迫從三樓跳下,導致頸椎、骨盆粉碎性多處骨折,肺葉破碎,當時昏迷過去,我妻子背的東西當時被他們全部搶走。

醫院斷定我妻子有生命危險,很有可能癱瘓,即使恢復好也是殘廢。我妻子堅信大法,剛恢復意識就躺在床上煉功,結果第三天拍片,骨頭就奇跡般的愈合了,原本要動手術治療也不需要了,一個月後就能下地行走,兩個月後就完全恢復了正常,我們又一次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在椒江區看守所,因為我煉功、不配合照相,被銬腳鐐一個月,關禁閉,一手一銬懸空掛起來,痛得我昏迷過去,再給我放下來,現在手上還留著手銬的傷疤,強迫我幹活拉節日燈線,一天要拉一百根線的五十串,拉不完成,幹到通宵,現在食指都變形。

四、被非法判刑十年

我被非法抓捕後,“六一零”政保科王淩軍在椒江區看守所指使十多個警察對我進行七天八夜輪番審訊、逼供、不許我睡覺,致使我精神恍惚,在他們寫好的假筆錄下簽字。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我被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當天,刮起了幾十年不遇的臺風。我依法上訴。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法院第二次開庭,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六日,警察把我劫持到浙江第五監獄,結果浙江第五監獄拒收。第二天警察把我帶回椒江看守所,大約過十幾天,警察把我同少年犯一起送往浙江第四監獄的路上,我趁警察不註意跑走了,沒想到武警在我身後連開兩槍,我跑的時候聽到子彈的聲音,都沒打著,我繼續往前跑,再後跑不動,武警追上來,給我戴上銬,拉著手銬整個人躺在地上拖了一千米拖回到車上。到浙江省第四監獄門口,這次第四監獄又拒收。警察就將我劫持到浙江省第二監獄。 我被椒江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年四個月。

在浙江省第二監獄,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就給我手往身後反銬,連拉帶推到第二監獄醫院,兩手兩腳分開綁在床上,用管子插在鼻孔上灌食,強行打吊瓶。後又將我轉到四大隊三中隊,派七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著我,逼我看誣蔑法輪功的書和碟片,逼坐小板凳、罰站……我被關押在四樓小房間,拉上窗簾,不讓外人知道,三十九度的高溫不讓扇風,衣服整天都濕透了,兩天洗一次澡,洗澡時間只限五分鐘;還不讓上廁所。有一次,我喊“法輪大法好”,中隊指導員曹國明指使犯人包康和王海波對我拳打腳踢,足足打了半個小時多,身上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嘴上牙齒上打得全是血,衣服都染上血。

五、又被非法勞教兩年

我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結束冤獄回家。本以為歷經苦難的一家人終於可以團聚,沒想到災難再一次降臨。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我在大連市三十裏堡北樂市場附近一居民區內粘貼揭露迫害的不幹膠時,一居民因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謊言所欺騙將我誣告,我被三十裏堡派出所綁架、當天下午把我按在鐵椅上,銬上手銬,警察用拳頭使勁打我胸部,使我胸部咳不出來,我不配合非法提問,再給我劫持到大連市普蘭店醫院胸透視,我不配合,就喊法輪大法好, 警察就使勁用拳頭打我身上各個部位,再給我劫持到大連市普灣新區看守所。一間房關著三十多個人,側身都躺不下去,根本就睡不好覺,白天粘紙袋把手的奴工,警察強迫我穿囚服,我不穿, 警察拳打腳踢給我強制戴上手銬帶去提審。後對我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大連教養院七大隊。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在獄警的教唆下,對我拳打腳踢,有一次,晚上間室掃衛生,上面要來檢查,他們都在弄虛作假,我不配合,勞教人員過來打我, 警察給我帶到辦公室,王軍七大隊中隊長使勁打我,把我嘴巴打破了,流得滿地全是血。

附:臺州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1、法輪大法救了她的命;公安局卻將她關在看守所害死

顏素雲,女,當時四十多歲,臺州溫嶺市新河鎮寺前橋山西街。提起顏素雲的去世,街坊鄰居都知道:法輪大法救了她的命;公安局卻將她關在看守所給害死了。

顏素雲曾身患惡性腫瘤,在杭州的大醫院醫治無效,醫生斷定其病無藥可救,而讓其回家。後來她聽人介紹,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了。不長時間,她身上的惡性腫瘤不翼而飛,身體完全康復。街坊鄰居都知道在她身上發生的奇跡。

一九九九年底,顏素雲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堅持在新河鎮寺前橋山上公園集體煉功,遭當地中共政府人員強行阻止。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她因散發介紹法輪功真相的資料,被原新河鎮派出所所長張繼宇、副所長吳才青綁架,非法關在溫嶺市看守所。看守所副所長朱朔方和警察不讓她煉功並迫害她,導致她身體狀況迅速惡化。

一個月後,顏素雲被送往浙江德清莫幹山女子勞教所勞教。鑒於其身體狀況極差,有生命危險,勞教所不敢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當地惡警仍然不放人,還把她繼續關押在看守所,時間長達幾個月。最後,在她處於生命垂危時,才把她放回家,但為時已晚,她不久就離開了人世。

2、被迫流亡十年 臺州學院副教授含冤離世

臺州學院英語專業副教授邵敬梅女士,因修煉法輪功、講真相而屢遭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十年,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離世,年僅四十九歲。



邵敬梅父母均是學識淵博的教師,家庭的書卷氛圍給了敬梅良好的熏陶,她喜歡學習,加上天資聰穎,成績優異。然而敬梅的體質虛弱,完成高中升大學的沖刺考試後,她的身體更是每況愈下。在齊齊哈爾師範大學讀書期間,時常因身體不適而請病假、每學期的出勤都是不完整的。一九九六年在朋友的介紹下,敬梅幸運的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健康狀況明顯改善,特別是困擾她多年的眼睛疾病(近視、看書眼睛疼痛)都得到了恢復並摘掉了厚厚的眼鏡。正是這樣的親身實踐,使她由衷的信服和感恩大法。

二零零零年春夏之交,敬梅與丈夫一起到南方發展,夫妻雙雙作為優秀人才,被浙江省臺州學院聘任。生活條件變的比以前更加優越了,職務也得到了晉升,但是她發現在經濟飛速發展的臺州,人們的思想依舊封閉,資訊來源仍停留於中共的喉舌謊言,很多人被蒙騙,真正對法輪功了解的人實在寥寥無幾。對於這樣的狀況,她希望盡自己的力量,讓世人了解真相。工作之余她利用個人積蓄,制作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希望打開人們的心鎖。然而單純善良的她並沒有想到,由於真相資料經常被不明真相的人送交臺州各派出所,不久她就被臺州公安國保跟蹤監視。

二零零四年七月,敬梅向人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劫持,隨後被非法關押在臺州看守所。大約一個月左右,她的身體出現不適,臺州公安方面只得暫時同意給她辦理保外就醫。但是邪惡之徒並不罷休,不斷給臺州學院施壓,給敬梅的丈夫施壓,丈夫受威脅被迫與她離婚。

萬般無奈之下,敬梅離開了家,從此流離失所,這一走就是十年。敬梅的出走,觸動了邪惡神經。浙江臺州公安局隨即發出“通緝令”,並將此事上綱為浙江省的“大案”、“要案”。她的丈夫被免去系主任職務,敬梅離家四年後丈夫組建了新的家庭。一個令人羨慕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邪黨活生生的碾碎了。便衣警察利用各種名目(如人口普查等)登門騷擾多位親屬;並多次勾結當地派出所、街道騷擾其多位親屬,逼問敬梅的下落。她的父母雙親在極度恐懼和對女兒的掛念中相繼去世。

在流離失所期間,敬梅都一一經歷了夫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人生重創。為了不連累父母、親友,她一直居無定所。因不能正常出示身份,她只得被迫打收人低廉的小工。生活雖然清苦,但她心中並沒有怨恨,仍然用節省出來的錢買打印機、制作真相資料救度被謊言毒害的眾生。她的突然離去,令很多熟悉她的人扼腕不已!

敬梅生前最大的遺憾就是參與迫害她的浙江警察不明真相,做出的惡事將使他們自己身處危難之中。就在二零一四年新年之際,敬梅還寫信給他們,向他們講清真相,並送去新年的祝福。

3、善良婦女洪米素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臺州溫嶺市新河鎮新聯村法輪功學員洪米素女士,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在街上講真相後,在家裏被綁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被臺州市法院枉判三年九個月,再次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二歲。

洪米素

洪米素



洪米素女士,一九六六年生,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非常善良。她曾八次被邪黨人員綁架,一次非法拘禁六個月,一次非法勞教二年,三次被非法判刑,分別是三年、三年六個月、三年九個月,受盡了種種折磨。中共邪黨人員還經常到洪米素父母親家裏騷擾,使她父母整日提心吊膽度日。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八日,洪米素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溫嶺市政保科科長惡人孫建華給她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把洪米素劫持到浙江莫幹山女子勞教所。勞教所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的菜裏加了藥物,使洪米素出現嚴重的藥物反應,危在旦夕,保外就醫。

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洪米素在家做家務,新河派出所副所長陳瑞虎,強行把她帶到派出所,溫嶺市原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靜朝指使惡警輪流值班,一個星期不讓她睡覺迫害她。十四日把她送到溫嶺看守所。惡警對她丈夫長期的騷擾、恐嚇、欺騙、挑撥離間,一個月後她丈夫到看守所與她離婚。

洪米素在溫嶺看守所被非法關了十個多月後,被溫嶺市惡黨人員操控法院非法冤判三年,二零零五年三月被劫持到浙江女子監獄。她被關在一個很陰冷的小房間裏,不見日光,坐小凳,不讓接觸她人,邪惡叫詐騙犯、經濟犯、販毒犯五人日夜看著她,不讓煉功,日夜逼她轉化,寫保證、寫三書、寫邪惡的所謂揭批文字,看造謠錄像,說違心的話,使她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殘。

二零零七年五月份出獄,洪米素十月份在朋友家,又被惡黨人員莫名其妙綁架,非法關在溫嶺看守所一個月。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晚上,新河派出所惡警到洪米素的住處,破門而入,綁架她,並搶走大法書、DVD影碟機、MP3、錄音機等,連身份證也劫走,把洪米素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洪米素又被新河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溫嶺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洪米素給學生講真相,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溫嶺看守所,被溫嶺市惡黨人員操控法院非法冤判三年六個月,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四點多鐘,洪米素在街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溫嶺市新河鎮派出所合夥臺州市路橋區公安分局邪黨人員,到洪米素家裏綁架了她。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洪米素被臺州市路橋區法院枉判三年九個月。

洪米素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在監獄含冤離世,具體情況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