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89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2019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2019年,中共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打黑除惡”為幌子,繼續執行江澤民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不斷制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9年中共至少冤判78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851場,非法批捕435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1137人。分布在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71個城市,其中,包括一名澳大利亞籍法輪功學員學員。2019年中共法庭警察對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現金4,037,83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731,000元,警察敲詐勒索306,830元。

2019年,律師為299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震撼中共法庭,令在場的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同時,也使許多參與的人員明白了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是犯罪,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律師普遍認為:根據中共現有的法律,中國公民修煉法輪功合法,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法輪功學員向世人發《九評》,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合法,勸人退出中共惡黨是大善。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道德底線。四川省巴中市89歲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被非法判刑3年,罰金4,000元;吉林省長春市85歲法輪功學員徐景超被冤判2年6個月緩3年,罰金10,000元;85歲的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郭余年被冤判6年,罰金2,000元,警察搶劫勒索5,000-7,000元。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9年有137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111人被非法庭審。

原寧夏勞動人事廳欒凝先生在銀川市郵電大樓郵寄真相勸善信後,遭郵局人員誣告。在寧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在4月16日下達判決書,冤判法輪功學員欒凝先生10年刑期,並勒索罰金100,000元。

2019年中共非法判刑人數為789人。其中,1月份97人、2月份45人、3月份66人、4月份48人、5月份86人、6月份53人、7月份68人、8月份72人、9月份55人、10月份57人,11月份59人,12月份83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山東省122人、黑龍江118人、遼寧省84人、吉林省70人、河北省52人、四川省46人、河南省34人、江蘇省29人、廣東省28人、湖北省23人、北京市22人、安徽省20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城市依次為:哈爾濱 60人、長春市40人、大連市22人、青島市21人、秦皇島18人、大慶市18人、成都市17人、濰坊市16人、吉林市15人、臨沂市15人、泰安市15人、煙臺市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