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業債今償還


身為通判官的葉星槎,他的姐姐嫁給張氏為妻,結婚還未滿四十天便做了寡婦。她沒有子女,守節住在母親家裏。葉星槎因姐姐的守節,曾請朝廷對其加以表彰。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葉星槎之姐已七十二歲了。她於秋日偶然到園中去遊玩,忽然一陣冷風如箭一般直射到她的心頭,從此病臥在床,雖求醫服藥,都未見效,然而食量頃刻大增。

葉星槎之姐向來是吃長素的,病後卻大量討取葷腥,且一人能吃幾人的食量。整天朝著天空連續不斷地說話,雙手作出抗拒的狀態。兩腮與面頰之間常有傷痕。徹夜號呼喊叫,服侍她的婢女都不得安寧。只有葉星槎在她身旁時,她才能安睡片刻。

這樣過了幾個月,醫生也不能說出葉星槎姐姐得的是什麼病。葉星槎趁她神志稍清的時候問道:“妳整天喃喃自語地在與誰一起說話?感到身上什麼地方有痛癢,要這樣呼叫不停?”

姐姐起初不回答,經一再盤問,便長嘆道:我這是前世作的孽呀!那天我去遊園時,忽然一陣陰風吹來,毛發都感到悚然。急忙回到房中,看見一個身材短小的婦人,面貌既醜又麻,穿的是白布單衣,渾身都是補釘。身邊帶著兩個小男孩,長得也很醜,並且衣衫藍縷。那婦女稱呼我為丈夫,兩個孩子叫我為爹。(我前世是個男子,江西人,姓顧,家中富有錢財。那婦人是我妻子,兩個男孩是我兒子。)

我嫌妻子長得醜陋,用毒藥把她毒殺了,然後又把兩個孩子也毒殺了。我後來連續娶了二個美貌的婦人,平安度過了一生。醜陋的妻子沈冤百年,長期沒有追索到我。某日她遇到張得新,張得新前世與她有親戚關系,便告知我在這裏,並引她來到園中。後來又因家裏設有驅妖除怪的乩臺,她不能進來,躲匿在園中已有半年。如今相遇,要我償命。

至於我自己,也恍然覺得前世殺妻、殺子的事都確實存在。曾想起過在我死後,閻羅王以我生前有罪須要審問,但怨主未至,並且罰我投胎為女人,而使我早寡。

這些事情,皆明明白白地存在於我的心目之間,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她們母子三人每天打我的耳光,扼我的喉嚨,使我不能有一會兒的平安。所吃的東西並非是我在受用,我不知道自己飽與不飽;呼喊也並非我自己要呼喊,我也不能使自己不聲不響。

我這些苦楚是很厲害的,只有你(弟弟葉星槎)在我旁邊,那三個冤鬼才會躲藏起來,若是別人在旁,三個冤鬼是不懼怕的。

我所以把這些前世的事隱忍不講,是因事情太怪異,且又醜惡。現在不得不從實告訴你。望你為我把它傳揚於世,使人們知道“凡因果報應,雖隔世隔代,也不能寬恕、假借!”說完,眼淚滾滾如流。

(來源:清代袁枚《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