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殺人 今生被冤魂嚇死

文/天羽

據《稽神錄》記載,魯思郾有個女兒,十七歲。一天她對著鏡子梳妝,竟然看見鏡子中有一個婦人,披頭散發,光著腳,懷裏還抱著一個小孩。她趕緊回過頭去看,那個婦人就在她的身後。因為驚恐害怕,她一下子倒在地上昏了過去,過了很長時間才蘇醒過來。

從這以後,她每天都看見那個婦人。久而久之,她們全家的人也都能看見了。思郾問她來這裏是什麼原因,那婦人說:“我是楊子縣鄉裏居民的女兒,幾十年前,建昌縣錄事某某,因事到楊子縣來,把我娶做他的小妾,你女兒的前世就是他的正妻。過了一年多,我就生下了一個兒子。後來錄事去其他縣辦事,你女兒就把我和我的兒子一起扔到了井裏,並且用石頭把井填上了。而且欺騙她的丈夫,說我逃跑了。我將冤屈向陰司申訴了,偏又趕上你的女兒死了。你現在的女兒就是她轉生的,但也應當給我償命。”

思郾聽後,就派人到建昌。這時那個錄事已經老了,但還活著。就叫人在婦人所說的那口井挖掘,果然找到了那個婦人和孩子的屍骨。這時思郾一家想方設法進行祭祀祈禱除禍,都不見效。後來這個女兒嫁給了褚家。但是那個婦人跟在她的身後越來越厲害了。使得她白天晚上驚恐害怕,最後竟被嚇死了。

佛家《涅磐經》云:“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因果報應不論你信與不信,也不論你貧賤富貴,在善惡必報這個真理面前可謂人人平等,毫厘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