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君王罪己改過

馨語

文/馨語

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第一個政是政權的政,後面的正是正確正義的正。孔子還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君子的品德就象風,小人的品德就象草。風向哪邊吹,草就向哪邊倒。就是說,為政在人,一人仁,一國興仁;一人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古代的明君都深知此治國大義,所以,都把修明自身的天賦善性、修成德配天地的大德君子當作為政的第一要務,而不敢有絲毫懈怠。

然而,天地不言,天道地德看不見,摸不著,人類社會又自來就是一個迷的世界,人在迷中,孰能無過?而人君的德行又是關乎天道地德、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那麼,人君有了過失怎麼辦呢?一般有以下幾個途徑:

第一,天子自省自察,主動糾錯改過。自古明君都有此舉。

第二,群臣進諫,人君納諫改過。如鄒忌諷齊王納諫;李斯上《諫逐客書》,秦王納諫、收回逐客令;唐太宗時,大臣魏征上《十思疏》,太宗置於案頭,書於屏風,奉為座右銘等等。朝廷還設有專管拾遺補缺的諫官。

第三,天垂象,示吉兇警示。天地不言,其異象是需要人去解讀的。於是古代帝王的官制裏,都設有太史令或司天監、欽天監等官職,負責觀察天象變化,了解天命天意,給帝王提供為政得失、政事改革的依據。

第四,天地異象而君臣失察,或察而未改,致使天地震怒時,就會有天災人禍,或山崩地裂,或洪澇大旱,或火災雪凍等等。以上天的懲戒警告下界,使帝王驚醒而自省改過,調整為政方略。

最後,假如天神震怒還不能驚醒改過,致使人神共憤天理不容時,便會出現民怨沸騰,災禍蜂起,天下大亂不治,人亡政息矣!

古代明君們認為:天災人禍等異象,都是上天對人間偏離了上天給人規定的道德行為規範的一種懲罰,以此警醒人類回歸天道。而人類偏離正道,是誰之罪呢?當然首先是帝王。因為帝王就是上天派來替上天掌管人類的,“帥天下以道”是上天交付給帝王的職責。所以才有所謂“君權神授”。當初帝堯禪位於舜,就曾叮囑虞舜說:“舜啊!天命在你身上了。你要好好掌握住那中道,若民生陷入困境,你的這份天祿也就永遠完結了”。後來虞舜禪位,也用這番話命夏禹。換句話說,人君是上天神靈的使者。所以帝王自來被稱作“天子”,天之驕子。帝王有著人間無上的榮耀,同時也有著人間最最重大的歷史責任。保護下界民生不受傷害是天子的天職。民生困窮,天子將受到上天的懲罰。

其後的明君都謹遵堯舜的遺訓,以天下民生安危為己任。如遇民生不安、天災異象,帝王都首先自省其過,並昭告上天與天下萬民:“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如商湯在天下大旱祈雨時禱告上天曰:“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武王也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意思是說天下人有罪,罪都在我一人;我一人有罪,不要因此而牽累天下萬方。換句話說,天下人有罪都是我沒盡到職責,請求上天只降罪我一人,不要連累天下萬民。

帝王的這種自省其過,可不是只停留在口頭上說說而已,那是真正發自內心的省察、懺悔,而且要落實在行動中真正的改過歸正的。其後世君主承繼這一觀念最為典型的舉措,便是帝王自下“罪己詔”。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的一種口諭或文書。他們把所得到的功績歸於萬民,把所犯下的過失歸於自己。有一個人受到了損害,就退而自責。更多的人受到了傷害,就下“罪己詔”,公開向上天及萬民認錯並立即改過。

漢武帝晚年,由於連年征戰,肆意揮霍,無度巡遊,大興土木等,致使社會矛盾激化,危機四伏,國家危在旦夕。漢武帝醒悟並反省了自己,口諭群臣,追悔自己的過失,並立即改弦易轍,根據大臣的建議調整了政策。又公開向全國發布了著名的《輪臺罪己詔》,承認自己的政策過失,宣稱以往的錯誤都在自己,對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深表悔恨。自此,社會矛盾得以緩和,挽救了當時瀕危的局勢,使漢朝避免了亡國的厄運。

唐太宗時,大將黨仁弘因貪汙被告發,大理寺依法判處死刑。唐太宗覺得他是一個難得的人才,舍不得殺他,於是便下旨取消大理寺的判決,改為流放邊疆。事後,唐太宗心裏很不安,覺得自己感情用事,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很不應該。於是他把大臣們召到金殿,沈重地向大臣檢討說:“國家的法律,皇帝應該帶頭執行,而不能出於私念,不受法律制約,失信於民。我袒護黨仁弘,實在是以私心亂國法啊。”於是,唐太宗寫了一道《罪己詔》,檢討自己“在處理黨仁弘這件事上,有三大過錯:一是知人不明,錯用了黨仁弘;二是以私亂法,包庇了黨仁弘;三是獎罰不明,處理得不公正。”唐太宗向大臣宣讀後,下令立即將他的《罪己詔》向全國的臣民公布。

武則天時,天堂、明堂發生大火災。武則天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告太廟”。到太廟祭祖,向祖先檢討,報告事件經過。二是“手詔責躬”。武則天親筆寫“罪己詔”書,責備自己,表明火災是自己的過錯所致。三是要求朝廷內外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員給皇帝上書,進諫或提建議。

而在明代,至少有五位皇帝在發生天災時,修省自己德行的過失。其中孝宗皇帝朱祐堂,在弘治二年陰歷七月,因北京霪雨、南京大風雷的緣故,修省自身,廣求直言。當月,賑濟畿內水災,免稅糧,給予貧民麥種。次年,孝宗說:“災年理當損上益下”不但免賦稅,還在陰歷九月,嚴禁內府為自己增加供應禦用物料;陰歷十一月,停止內官為自己燒造瓷器的工役。陰歷十二月,京師地震,皇帝削減供應給自己的禦用物品,取消了次年的元宵節燈火慶賀活動。孝宗還在弘治七年陰歷二月和弘治十年陰歷三月,分別因風雷、旱霾,修省自身,下令內外官員凡作出刑獄判決必須慎之又慎。

“罪己詔”作為一種傳統,其事實起源於堯舜禹湯,並由後世的仁君們繼承延續了下來,成為古代以德治國中一種很重要的觀念形態。

古代帝王下過“罪己詔”的數不勝數。肯下“罪己詔”的帝王,一般多是有所作為的。例如漢文帝、漢武帝、晉武帝、梁武帝、陳文帝、北魏孝文帝、北周武帝、唐太宗、唐高宗、武則天、宋太宗、宋仁宗、明太祖、明成祖、清世祖、清聖祖等等,都曾下過“罪己詔”。而且很多帝王在位期間,都不止下過一道。

後世的各種“罪己詔”,雖然有不少虛文,但這一傳統觀念形態的意義卻不可小覷。帝王自下“罪己詔”,無論從哪一方面都更加彰顯了帝王神性的一面:其一,愛民保民是帝王的天職,是神授君權的特征,若不能保民而致四海窮困,帝王的天祿是要被上天神靈永久終止的。其二,唯其擁有至高權力的天子,才會擁有此大攬天下萬民罪過的道義胸懷,唯此以天下為己任的胸懷境界,才更加彰顯了神授其權的天子的大氣,及其作為萬民表率的神性的一面。正如《論語》所云:“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歷代帝王的“罪己詔”,不正象那日月之食一樣,更加使得萬民“仰面看”嗎?更加使得萬民以天子為楷模“吾日三省吾身”嗎?

相比之下,當今的執政者中共,即非君權神授,更非民意選出,是一個沒有任何合法性的政權。在其篡政的幾十年中,用謊言和暴力統治國家,戰天鬥地,用一次次運動鎮壓百姓。當各種天災人禍頻發時,卻無視上天的警告,毫不知收斂惡行,其結果必遭上天的清算,所以說天滅中共在即。廣大善良民眾只有趕快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才能遠離災禍,擁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