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 醫院變“法院” 遼寧本溪市宋月剛被按在病床上庭審

被告元兇:姜應濤等

罪行敘述:

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溪湖法院法官趙玉蘭采取毫無人道的辦法,把醫院當成“法院”,把病房當成“法庭”,指使法警把法輪功學員宋月剛按在病床上,在地上放了三張小桌子,就所謂的“開庭”。

“開庭”中間,宋月剛往地上倒,法警急忙把他按住,護士給他測了血壓(157/116),血糖五點三。律師看見宋月剛遭受如此的迫害,心裏非常難過,也看清楚了法官就是想把這個“庭”開完。律師擔心宋月剛太難受,把辯護時間縮短了。律師提醒法官說,你把宋判重了領導也不能說你好,你判輕了領導也不能說你壞。律師還跟法官講了很多道理。在此期間,“法官”未打斷律師的辯護。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警始終就按著宋月剛,直到結束。完全可以看出來,法官和法警及醫生、護士都把重心放在宋月剛身上,只要他不出意外,他們就完事大吉,年前完成任務。

法庭將宋月剛被迫害當天抄收的九千元上貨款(至今這些錢也沒有給他的家人),其中有四千六百六十六元真相幣作為所謂的違法“證據”,還將宋月剛依法控告江澤民也定性為犯罪行為,更可笑的是,編號為2016第1號搜索住宅及車輛,變成2016第165號,明顯造假。

現年三十六歲的宋月剛曾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中共綁架、非法勞教,在本溪市勞動教養院裏遭酷刑折磨:被副院長吳剛手持電棍毒打;被關在“小號”裏雙手背銬二十八天,以致雙手手腕變黑;被關押到“抻房”裏,將雙手、雙腳懸空抻起足足達半月之久;宋月剛曾被警察毒打得遍體鱗傷,臉部變形。二零零二年他又因做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八年,被殘酷迫害,當時被迫害成嚴重肺病,一度生命垂危。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一大早五點多,宋月剛出去上貨,剛出家門幾秒鐘的功夫,妻子就聽見他喊“搶劫了!”妻子王偉急忙從自家四樓跑到三樓半一看,有七、八個警察把丈夫按倒在地上,丈夫在喊“法輪大法好!”王偉快步上樓把房門反鎖,過了一會警察來敲門,王偉不給開,一直僵持到中午十一點半,二十多警察才撤走。

宋月剛被綁架,九千元現金被搶走。當時已有兩個月身孕的妻子王偉,無暇顧及一車櫻桃(未能及時賣出,全爛了),二十九日抱著十五個月大的女兒和大姑姐、婆婆(當時婆婆胳膊骨折)去派出所要人,向警察講家裏的難處:老人年紀大、身體弱,不能幫助和接濟家裏,自己沒有經濟來源,全靠丈夫做點小生意養活全家,現在自己又懷有身孕,不能出去打工。派出所所長蠻橫地威脅說再找就把你們家裏老人孩子都抓起來。

同一天(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省內各市縣國保、公安,在全省各地綁架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就本溪市的情況來看,大多數法輪功學員是在家中被綁架的,有警察早上五點左右就在法輪功學員家門口守候,等有人出來就闖入屋內。

宋月剛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十七日宋月剛的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被告知人在金山醫院,律師見面後,宋月剛說,自己沒有犯罪,他用絕食的方式抵制這種迫害。他放心不下未滿兩歲的幼女和即將臨盆的妻子,放心不下體弱多病的雙親,放心不下八十高齡的嶽母還要替他照顧妻兒。

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原準備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庭,後改為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推後一星期。責任法官是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刑事庭庭長趙玉蘭,據悉,她本以為到年終了,想對宋早點開庭,草草結案。

十二月一日,溪湖區法庭準備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要秘密開庭。當宋月剛得知自己的辯護律師並沒有過來,他拒絕了此次的非法開庭。

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再次非法開庭,當時宋月剛是兩名法警扶著走進法庭的,腳上拖著鐵鐐子,看上去很虛弱,瘦了很多,臉色蒼白。

律師說宋月剛絕食已經三十四天,根本不適合開庭,要求法庭延期審理。法庭駁回宋月剛和律師要求法官、公訴人中的共產黨回避的申請,要繼續開庭。宋月剛突然暈倒在地,法庭只好休庭。律師當即寫了一份書面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法官說研究後答復。

面對宋月剛虛弱的身體、蒼白的面龐,妻子王偉顧不上自己懷有八、九個月身孕的事實,不禁傷心地大哭。

即將臨盆的妻子需要丈夫來養家糊口,牙牙學語的女兒需要爸爸的陪伴呵護,年邁體弱的雙親需要兒子的照顧贍養,這樣一個家庭的頂梁柱就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而多次遭到殘酷迫害,現在又一次身陷囹圄。

案件負責人:
溪湖區法院
院長:姜應濤18641467000
審判長(庭長):趙玉蘭18641468895
審判員:劉叢博18641467707
陪審員:李卓18641468335
溪湖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張捷 :15041403033
溪湖區檢察院
檢察官:石爽、衡力源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