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 福建福安市國保和“610”惡行記錄

被告元兇:李源,黃光棠等

罪行敘述:

2010年底,李源接任福安市國保大隊長職位,黃光棠接任福安市委“610”辦公室主任以來,繼續執行江澤民的禍國殃民政策,連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傷害,也給自己留下了日後被清算的汙點紀錄和殃及家人的禍患。

以下是2010年以來福安市國保及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紀錄:

◇劉建生,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鎮南門村村民,於2010年7月29日晚在貼內容“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不幹膠時,被福安市國保大隊綁架,國保張偉民逼其承認是福安市法輪功真相資料和真相幣制作者,並要其交出所謂的證據,包括打印機和電腦等,並用四十多張不幹膠摔打劉建生臉部,致使他臉骨腫痛,福安市看守所為避免承擔責任,派獄醫李春明照相留檔。

國保大隊警察劉劍夜晚值班時為逼口供,用硬皮鞋不停地踢打他小腿,導致他很久後小腿部依然淤黑,走路不麻利。後來,劉建生被帶到福安市公安局底樓的一間四面都是海綿墻壁的刑訊室裏,手被往上銬,並被告知,再不配合,在這裏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劉建生被關押27天後保外就醫,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後流離失所至今達五年。

◇郭耀武,約五十歲,家住福建省福安市賽岐鎮金鵬花園小區,於2012年2月12日在家時被福安市國保人員鄭翔為首的包括賽岐鎮公安分局惡警和鎮政府一行十多人非法抄家並綁架,在市委六一零主任陳忠授意下,福安市公、檢、法等單位互相勾結,非法對郭耀武判刑四年。

郭耀武曾於2001年5月噴寫真相標語“法輪大法好”,被綁架、非法判刑,被囚於福建閩西監獄三年,期間遭受吊銬等酷刑折磨。郭耀武出獄後,原工作單位賽岐石油庫將他無理開除,令他生活無著落。

由於兩次被嚴重迫害關押長達七年半,其妻子獨自一人照顧小孩和多病的老母親,經常無奈長嘆“好好的一個男子漢,在正值壯年時卻遭牢獄七、八年,還能做什麼事情。”

◇高素,女,約五十八歲,2014年2月21日,在家被福安市國保警察綁架,之後,她遭到警察的刑訊逼供,導致昏迷,而被送醫搶救,使她患腦溢血的丈夫,頓失照料。福安市610主任黃光棠多次要求她寫“五書”(“悔過書”等)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高素拒絕後,被非法批捕並被秘密誣判三年。

◇林秀菊,女,三十七歲,2014年2月28日在家被福安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在非法審訊、關押五天後,警察將她劫持到寧德國保秘密關押、逼供、非法批捕並秘密誣判三年。林秀菊的被迫害,使家中失去了主要經濟來源,家中七旬多的老母親被迫上街擺糖果攤賺錢維持家用和供應正值少年求學的孫子。

◇黃菊蘭,女,六十六歲,家住福安市糧食局宿舍,於2014年3月23日早上發放傳統文化節目神韻光盤時被福安市國保惡警綁架、抄家,後被非法批捕並秘密誣判三年。

以上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前往福安市國保大隊和福安市610辦,質詢為什麼福安市公檢法不通知家人秘密判刑,610辦人員答復卻是:“在中國,對待法輪功不用講法律,通知家人毫無意義!”

◇潘聯樵,男,約五十歲,家住福安市溪潭鎮洪口村廉明街,於2014年4月23日晚八點多在前往福安市的路上被綁架,後被抄家、搜走大法書幾本和電腦一部,被非法關押七天。

◇郭琴容女士,約五十歲,家住福建省福安市交通局宿舍,2014年4月23日,寧德市國保和福安市國保突然抄家,說是要查“要案”,搜走法輪大法書籍3本、mp3一個、手機一部、電腦一部(已要回)。

◇福安市法輪功學員肖麗英、郭逸華、潘錦容、郭瑞珠和寧德鄭團容五人,分別於2015年8月11日和8月12日晚9點到12點左右,先後被福安市國保大隊長李園、副隊長黃榮生等警察綁架、抄家、刑訊逼供。後其中三位肖麗英、郭逸華和寧德鄭團容被關押3-7天後取保回家,但潘錦容、郭瑞珠至今仍然被關押。福安市國保大隊聲稱此次綁架案是由福建省“610”操控、指揮,直接參與人涉及寧德市國保大隊和寧德市“610”辦。

肖麗英女士,五十五歲,家住福建福安市陽頭工業路十五號龍城錦江花園,曾於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被非法關押五次,其中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福安市 國保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關押七十多天後因病保外就醫。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晚十點多,肖麗英被綁架、抄家。

郭逸華女士,六十六歲,漢族,高級教師(退休),原工作單位為福建省福安市韓城學區第二中心小學,曾於二零零一年底被綁架到洗腦班關押迫害四十天。事後,學校、街道辦事處人員還多次騷擾,直到退休後才平靜些。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晚十點多,郭逸華被綁架、抄家。

鄭團容女士,六十多歲,退休教師,家住寧德市老幹局宿舍,八月十二日到福安女兒家探訪,並借住在朋友潘錦容家,當晚十一點多,兩人一同被福安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拘留。

潘錦容女士,今年五十五歲,8月12日晚11點多,家中被國保大隊拿走電腦、打印機、真相幣一千多元以及一些真相資料,國保要其保證不煉功,否則要非法判刑,她至今還被關押於福安市看守所。

郭瑞珠女士,約四十多歲,家住福安市川山路,於8月12日晚被綁架、抄家。福安市國保以她粘貼不幹膠《全球公審江澤民》為由,要對她非法要其保證不煉功,否則要非法判刑,她至今還被關押於福安市看守所。

鑒於福安市國保大隊及610辦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屢次嚴重迫害、以及給法輪功學員家屬造成的種種不幸與傷害,福安市法輪功學員及部分家屬已著手準備材料向中央中紀委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或網頁舉報。

在此,我們希望福安市國保大隊及610辦相關人員早日明白真相,保留一些上級下達指示迫害的文件和留言,用實際行動將功補過,使自己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大清算中安然躲過一劫。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