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過則喜與文過飾非

文/馨語

人們常說中華文化博大精深,體現在文字上都是有著很深刻的內涵。現在我們就說一說大家熟悉的兩個成語“聞過則喜”和“文過飾非”:前一個“聞”是聽聞的聞,後一個“文”則是文章的文。這兩個詞所表達的是面對自身錯誤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

孟子曾誇獎孔子的學生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後來南宋的思想家陸九淵在《與傅全美書》中用這一典故,擴充了關於知過必改的含義,歸納為“聞過則喜,知過不諱,改過不憚。”意思是聽到別人說自己有過錯,應當表示歡迎和高興,虛心接受意見;知道自己的過失應當不隱諱,不避諱,不自欺欺人;而改正自己的過錯應當不怕別人的議論,不怕丟面子,不怕改過的困難。

改過,就是改正過失或錯誤,這是古人很看重的一種道德修養,是自省和修身的重要方面。古人認為,即使是聖賢,也難免有過失。《左傳》上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一個人只有勇於改過,才能不斷修正自己的言行,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改過是對自己行為的積極修正,所以是值得贊揚的事。

《論語•子張》中記載孔子的學生子貢所說的話:“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人犯錯誤不可避免,尤其是君子之過,更像日食月食一樣被人看的清清楚楚。對於自己的過失,如果他認真的改正了,人們仍會像以前一樣敬仰他。

敢於承認錯誤,能夠正視錯誤,堅決改正錯誤,是一個人對待錯誤的正確態度。唐太宗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一次,太宗出行至洛陽,嫌地方供應的東西不好而動怒。魏征當即勸諫道:“隋煬帝為追求享樂,到處巡遊,供求無厭,弄得民不聊生,以至滅亡。今聖上得天下,正應當接受教訓,躬行節約,怎能因為天下供應不好就發脾氣呢?如果上行下效,那將成什麼樣子!”太宗接受了他的批評。

有一年,陜西、河南發大水,不少地區遭了災,太宗卻要建飛龍宮。又是魏征上書反對,說隋煬帝大修行宮臺榭,幹戈不休,把人逼上絕境,最後招致滅亡,皇上要引以為戒。後說服太宗停建了這項工程,並把備用的木料都送到災區救濟災民。

貞觀二年,太宗得知隋朝舊官鄭仁其有個女兒生得天姿國色,博學多才,想納為妃,冊封的詔書已經寫好。魏征聽說鄭女早已許嫁陸氏,於是面諫太宗:“陛下為天下萬民的父母,應愛撫百姓,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君心裏總是想著百姓。住在皇宮裏,想著百姓是否有家室的歡樂。鄭氏之女已許嫁別人,陛下卻想娶至後宮,這哪裏是為民父母者應做的事情呢!”說得太宗無言以對,馬上停止冊封,讓鄭氏之女仍歸陸氏,並自責道:“聽說鄭氏之女已受人禮聘,朕下詔冊封的時候沒有詳審,這是朕的過錯。”

由於唐太宗能聽大臣們,特別是魏征這樣的諍臣的勸諫,糾正了不少過失,因此他才能開創“貞觀之治”的大唐盛世,這與他能實踐“聞過則喜”有很大關系。

那麼我們再來說說“文過飾非”這個詞。前面提到的《論語•子張》中還記載了子夏所說的話:“小人之過也,必文。”這是“文過飾非”一詞的最早出處。唐代的劉知幾在《史通•惑經》一書中正式用了“文過飾非”這個詞。意思是用漂亮的言詞掩飾自己的過失和錯誤。

孔子在《論語•衛靈公》裏說:“過而不改,是謂過矣”。意思是有了錯誤而不改正,這便真是錯了。如果知錯不改,還故意加以掩飾,甚至“聞過則怒”,那麼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尊嚴,還會為人所不齒。

相傳古代的周厲王,橫征暴斂,虐待百姓,激起了人民的憤懣。厲王對別人的指責置之不理,而且讓人去“監謗”,發現有人議論,咒罵厲王,就立即抓去殺頭。在周厲王的鎮壓下,人們敢怒不敢言,在路上相遇只能用目光相互交換眼色。厲王十分得意,說:“我能制人們的誹謗了!”對此,召公曾多次提醒厲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不出召公所料,國人不堪忍受,爆發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民眾暴動,周厲王因此逃走他鄉。

三國時的官渡之戰,原本袁紹強於曹操,在資歷、名望、地形和兵力上,袁紹都占有明顯的優勢。謀士田豐認為“曹公善用兵,變化無方,眾雖少,未可輕也。”田豐的策略是:“不如以久持之”就是打持久戰,這個“坐逸待勞”之計很有見地。可惜袁紹不僅不采納,還以“擾亂軍心”的罪名將田豐打入牢房。當袁紹強行征戰大敗而歸後,不但不承認錯誤,反而怕被田豐譏笑,把田豐處死於獄中。這種愛面子、耍權威、知過不改的態度,正是袁紹由強變弱,最後落得一敗塗地的重要原因。

對待錯誤的態度是“聞過則喜”還是“文過飾非”,取決於一個人的境界和胸懷,也是一個人道德修養水平的體現。遺憾的是,今天的很多人卻往往“文過飾非”,聞過則諱,聞過則捂,甚至聞過則拒,聞過則怒。這樣做表面上似乎保住了面子,但卻失去了一個糾正錯誤,提升自己的機會,如果因此而鑄成更大的錯誤,那就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彌補,這不是很愚蠢的表現嗎?所以真正聰明的人要勇於面對缺點和錯誤,努力做到“聞過則喜”。只有在後天不斷的自省,不斷糾正自身錯誤的過程中才能逐漸提升自己的修養和境界,成為一個俯仰無愧於天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