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臨終前的懺悔


我是一位法官的妻子,丈夫生前在法院工作,看不慣當今社會的腐敗風氣,領導和同事們都認可他的工作認真、為人善良。接觸過他的人都說他是個“好法官”。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違心的辦理了三、四起迫害法輪功的冤案,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蒙冤入獄。他深知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做真、善、忍的好人。被冤判的這幾個人中有他的學生,也有他熟悉的朋友。他說:“我本不應該接手誣陷好人的案子,大家都不願接手這種案子,是上邊硬給定的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大家都不願去給誰套那個罪名,我也不好再三推托給領導出難題,使領導向上級不好交差,無奈之下接手此案的。”

他認為做好人沒有錯,幾次去拘留所看望法輪功學員,勸他們起訴,並告訴他們起訴是他們的合法權利等。一次,一位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在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現金、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據說要給判刑幾年。他向領導提出此人年紀大了,判刑死在監獄裏怎麼辦?拒絕給這位老學員判刑。

他漸漸的越來越看穿了江澤民這個殺人的兇手,他說:“江澤民把這個黨搞完了。”他清醒的認識到自己錯了,上當受騙了。自接辦法輪功冤假錯判這幾個案件後,幾年來思想壓力很大,總是想不通,他說,“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是判那些違法犯罪的壞人的,我為什麼昧著良心而判好人呢?心裏非常內疚和慚愧,深感對不起這些善良的好人和他們的家人。”

在出差時遇到監獄的領導和獄警時還過問被他所冤判的法輪功學員,並告訴要多關照,並說他們都是好人。特別是在新年來臨之際,他非常非常的著急上火的說:“那些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不能和家人團圓過年,這是我一輩子做的最大的錯事。”

他常為所做的錯事而嘆息,作為妻子我看得出他內心的痛苦和憂慮與不安。他有時為此事而發呆,吃不好、睡不好,整日憂心忡忡,成了他的一塊心病。

後來,法官患病,經多家醫院確診為不治之癥。他說:“我看不到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那一天了,我希望我的同事們不要再為江澤民賣命了。”

他在臨終前寫道:“我是一名法官,由於受惡黨魁江澤民的指使,我做了錯事冤判了多名法輪功學員,致使他們蒙冤入獄。給他們和他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有罪,對不起他們及他們的家人,所以我強烈要求退出中共邪黨組織。”最後大大的寫上了他自己的名字。作為妻子我感到這是他真誠的發自內心的吶喊!

他的離去給我造成了極大的痛苦與悲傷,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這一切都與江澤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強烈要求將禍國殃民的元兇江澤民繩之以法。

他走後,很多人都在說:“這麼好的人就這麼走了,真是好人沒好報啊?”我說:“不是的,看是他善良,是個好人,從內心他也是同情好人的,但是在行動上他確實違背了天理,造下了苦果,自己去承擔了,他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在這裏我呼籲公、檢、法的官員們:“不要再為江澤民賣命了,吸取我丈夫的教訓吧,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千萬不要再成為江澤民的幫兇了。你們知道江澤民是當今最大的刑事犯罪的首犯嗎?他是危害社會的公敵,他觸犯了我國的《憲法》、《刑法》和《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聯合國憲章》等。按國內和國際的相關法律規定應追究其罪名主要有:“刑訊逼供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勞動罪”、“侮辱罪”、“誹謗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強奸罪和侮辱婦女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等。

請你們看看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李東生、郭伯雄等等哪一個不是血債累累,哪個又不是最終落個可悲下場。江澤民連自身都難保了,他還能保得了誰呢?你們是受害者,不要再當害人者了,希望你們回頭是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參與了迫害法輪功,都逃脫不出正義的法網。無論什麼人,不論職位高低只要犯下反人類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奉勸你們接受前車之鑒,懸崖勒馬,棄暗投明,將功折罪,行動起來控告江澤民罪魁禍首,這是你們的明智選擇,也是上天對你們的最大慈悲。

我也呼籲與我有同樣遭遇的公、檢、法的家屬們,看似你們的丈夫是什麼病突然走了,偶爾遇到什麼突發事件了,有的確實由於工作性質所決定的,參與了迫害法輪功的事件,天理不容,毀了自己坑了家人,江澤民應當為他所犯的罪惡承擔個人的刑事責任,他發起、設計、計劃、命令、發動、落實、管理、煽動和參與了這些犯罪。江澤民是這個共同犯罪的首犯。咱們都應站起來控告兇手江澤民,都是他一手造成了千家萬戶的悲劇。

同時呼籲監獄的警官們:江澤民所犯罪行罄竹難書,他一手建立了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恐怖組織“610”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殘酷實施毆打、電刑、冷凍、捆綁、火燒、烙燙、吊刑、長時間鐐銬、長時間站、跪、竹簽和鐵絲穿紮、性虐待、強奸、註射藥物等上百種酷刑折磨,導致無數人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上億人遭受身心淩虐和摧殘。我知道你們是懂法者又是執法者,但是這些手段你們曾使用過嗎?這些善良的人群站在咱們的面前,是咱的姐妹,咱的父老兄弟,是咱的親人,咱應該怎樣對待?此時法輪功學員還有的被關押在你們的監獄中,正在遭受不公平的對待,他們在各種酷刑的摧殘迫害下,甚至在被你打的遍體鱗傷這種情況下,還在對你講著真相。如果你的良心尚存,你的良知善念還在,就會感應到他們的善舉完全是為了你,而不是為了他們自己,我相信你就會有一個明智的選擇。不要再與江澤民為伍,給他當替罪的羔羊,現在全球在控告江澤民,作為一名執法人員看明此法理我相信你也會投入到替天行道、懲惡揚善中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