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被迫害致癱 林澤華七年冤獄將滿

佳木斯監獄曾在十一天內連續虐殺三位法輪功學員——秦月明、於雲剛和劉傳江;還將林澤華和張普賀兩位身強力壯的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殘。其中林澤華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僅四個月就被迫害致癱瘓。目前林澤華的七年冤獄即將期滿,親人們都盼望他早日脫離魔窟。

昔日健康的林澤華

昔日健康的林澤華


林澤華被獄警擡下車

林澤華被獄警擡下車


林澤華不能行走還被戴腳鐐

林澤華不能行走還被戴腳鐐


被誣判七年 遭迫害致癱

黑龍江省友誼縣法輪功學員林澤華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被雙鴨市警察綁架,三個月後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友誼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他上訴後,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又被雙鴨山中級法院無理維持原判。

林澤華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分監區長賴寶華對林澤華說:必須“轉化”寫“四書”。賴寶華安排兩個犯人當“包夾”,監控林澤華,拿走他的購物卡,不讓購物,連日常用品也不能買,不準家人接見,不準和家人通電話,斷絕經濟來源,以達到“轉化”他的目的。“包夾”李巖松威脅林澤華:“從現在開始,你就歸我管,不準離開我的視線,出寢室要和我打招呼,不許和別人說話,就在床上坐著,我走哪你就跟哪。我出工,你也得陪著。”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李巖松逼林澤華出工,嫌林澤華走的慢,破口大罵,然後就象瘋了一樣沖過來推林澤華,林澤華猝不及防,從廊門口摔到四樓樓梯上,頭頸、後背、臀部撞到樓梯階,以後林澤華再也沒有站起來,從此癱瘓,頸部以下除手臂外均毫無知覺,生活不能自理。

林澤華癱瘓後,分監區長賴寶華說是裝的,不安排人護理。林澤華吃飯、上廁所都成問題。賴寶華只安排李巖松給打飯,卻不管上廁所。李巖松對同寢的人說:“賴隊長說了,誰也不準幫他,就讓他床上尿,床上拉。”就這樣,林澤華連續八天沒上廁所,大小便憋得頭昏腦脹,沒有人敢幫。後來李財念及同鄉的情份,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背林澤華上廁所、倒尿、刷盆,卻遭到賴等人的埋怨,說他多管閑事。為了不給李財增加負擔,林澤華明每天少吃少喝,以減少大小便的次數。期間林澤華七個月沒有洗澡。

林澤華的家人曾找監區長王慶軍和中隊長王連宇詢問林澤華的病情和病因,王慶軍說:“可能與長期不活動和營養不良有關。是有人推了他,但有無傷殘還得看檢查結果。”“監獄可以先給他看病,但看病錢得家屬先拿。”幾次看病都是家裏支付檢查費用,卻不告訴檢查結果,就說沒有查出病,還說林澤華是裝的。幾年來,家屬多次請求進行身體傷殘鑒定,依法保外就醫治療,但均遭拒絕。

控告討公道 法院拒立案

林澤華遭受如此嚴重的迫害,他本人、家屬、親朋好友都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目前林澤華在佳木斯監獄的困難處境。家屬又通過聘請律師代理,向雙鴨山中院申訴;向佳木斯合江檢察院遞交控告法律文書,控告佳木斯監獄故意傷人的違法犯罪行為。至今毫無結果。

二零零九年八月,林澤華寫信給佳木斯合江檢察院,控告獄警唆使李巖松故意傷人。委托監區教導員魏孟軍遞交給檢察院,第二天魏孟軍讓監區幹事郭衡文做筆錄。林澤華在筆錄中提到的知情人都被賴寶華分別談話,並威脅利誘他們別瞎說。使知情人不敢作證。魏孟軍就以無人作證為借口,扣押林澤華的控告信。這時監獄急忙給李巖松辦理了提前釋放的手續。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家屬聘請律師代理,將申訴狀遞交到雙鴨山中級法院,要求法院重新立案,糾正對林澤華的錯誤判刑,還林澤華人身自由。按常規,法院應該在十五天內予以回復立案情況,十五天後,家屬多次去雙鴨山中院詢問,不是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休假、就是立案庭無人,家屬又多次電話詢問,無論是工作人員的手機還是辦公室的電話都經常是無人接,一次家屬把電話打到院長錢吉臣那裏,回復是正在研究,讓家屬等待。

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中旬,家屬再次電話詢問,立案庭庭長郭彥超說:“因為是法輪功的案子,所以不能立案,這是上邊要求的,我也沒辦法。”家屬五個月等來的是“不能立案”。

家人要求調查 檢察院百般推諉

二零一三年三月,林澤華的家屬聘請律師控告佳木斯監獄虐待林澤華,並要求對林澤華造成傷殘的相關責任人追責,根據醫學司法鑒定要求索賠。控告文書交到檢察院後,家屬一直盼望調查結果。直到二零一三年八月末,家屬才從檢察院取回調查回復,結論是;“經過調查核實,林澤華本人也說,佳木斯監獄警察不存在對其虐待的行為,反而對他非常好。”家屬看到這樣的調查結果非常氣憤,感覺檢察院和監獄勾結掩蓋迫害罪行。

二零一三年五月,林澤華根據情況又寫一份控告,委托家人再次遞交合江檢察院,結果合江檢察院拒收,稱:你們的事已經答復過了,不能再收了。

後來家屬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給合江檢察院副檢察長夏亞光。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代理律師和家屬又一次去合江檢察院找夏亞光,了解此次控告檢察院的態度或調查情況,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看到律師和家屬的到來,如臨大敵,又想推諉搪塞,後來在律師的追問下,主管此事的夏亞光不得不下樓來接見律師和家屬。律師親自把林澤華寫的這份控告交給夏亞光,並對上次調查結果提出質疑,律師和家屬要求補充調查。夏仍堅持自己的調查結論,還說;“這個結論不是我一人做出的,是我們在檢察會上討論通過的,你們有什麼要求可以找監獄駐檢協助再調查。”其實,家屬已多次向駐檢反映監獄對林澤華的虐待情況,也遞交過林澤華被迫害的經過和控告佳木斯監獄的違法行為,都毫無結果。

監獄隱瞞病情 不許保外就醫

二零一三年八月,監獄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林澤華帶到佳木斯中心醫院檢查了一次身體。當家屬得知後,林澤華的嫂子去找監獄“610”人員要看看給林澤華檢查身體的結果,“610”的人說:“這次是監區給看的病,我們不管,你們找監區要吧。”家屬又去找五監區長王慶軍要這次檢查的病例想復印一份,被王慶軍拒絕。王慶軍說:“沒啥事,就是血壓有點不穩。”看著陷冤獄五年之久的弟弟癱瘓在床,親人們心急如焚,監獄不給及時救治,又不給保外回家治療護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林澤華的哥哥又一次找到主管監獄長崔彥平,要求給弟弟檢查身體,崔彥平百般推托,還說林澤華是裝病。一向憨厚老實的哥哥氣憤至極,抄起辦公桌上的煙缸就要朝崔彥平扔,被監區副教劉洪鵬攔下,林澤華的哥哥氣憤的說:“我弟弟五年多不能行走,現在下肢都萎縮了,誰能裝五年哪!我給你開工資,你裝五年我看看。”

在家人強烈要求下,監獄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又拉去佳木斯中心醫院檢查,但監獄和醫院不告訴林澤華本人和家屬檢查結果。直到近期家屬看到了檢查病例的復印件,發現多項指標不正常,並伴有周圍神經損害。家屬還發現,在二零一三年八月,林澤華就被檢查出這些病,並且早在二零一一年的三月,就有一份給林澤華保外證明,說明林澤華已經符合保外的條件,相關部門已同意林澤華保外回家,並有醫生的簽字和蓋章,但監獄故意隱瞞這一切,一直不告訴林澤華和家屬,不但使林澤華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還將林澤華的生命推向危險的邊緣。

佳木斯中心醫院的醫學鑒定,下載(239KB)

獄方耍賴 家人憤怒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林澤華的大哥、三哥和二嫂去佳木斯監獄駐檢找到主任劉某和孟某,又一次反映了監獄對林澤華的迫害情況,並遞交了一份要求國家賠償的申請。又找監獄長崔彥平要求給林澤華治療。這次崔獄長的態度非常好,說馬上給你安排外診,但你們得自己拿錢,被林澤華的大哥拒絕。林的大哥說:“林澤華現在癱瘓五年多,你們一直認為他裝病,我們來時身體好好的,這個責任誰來負?”哥哥的據理力爭,監獄長才同意監獄支付這次檢查費用。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林澤華的兩個哥哥坐了兩個多小時的車早早來到佳木斯中心醫院等候弟弟的到來,盼望這次能有明確的檢查結果,又給監區大隊長打電話,讓他們把林澤華以前看病時拍過的X光片帶來,以便這次看病有個參考,這位監區大隊長說;“來不及了,你們不早說。”最後還是拒絕了家屬的請求。來到醫院後,給林澤華掛了神經內科的號,是一個叫陳虹的主任出診,他沒給查體,看了一下以前的病例說:“這不給你診斷了嗎,你不用再看了。”家屬說:“診斷書沒蓋章啊。”陳說:“許主任不在,你找她蓋一下章就行了。”林澤華就被帶出診室。然後就去了做肌電圖的治療室,拿以前的肌電圖咨詢醫生林澤華的“病情”。這位當班醫生對林澤華、家屬和警察的面說:“你的情況比折兩根肋骨還嚴重。”大家聽後都默默無語。這次所為的外診未作任何檢查。還不到十一點,就將出來看病的林澤華匆匆帶回監獄。

下午家屬去找神經內主任許麗華,讓她給診斷書蓋章,她仍不在,恰好上午給澤華看病的醫生陳虹在辦公室,家屬說明來意,讓他給寫診斷書,陳虹不耐煩的說:“就下肢癱瘓的那個啊,去外科看,找外科,我們不管。”說著就擺手示意家屬出去,最後還補充了一句,說:“別找許主任了,她也不能給你看。”家屬說:“這是你說的啊。”他說:“是我說的。”家屬又對他說:“如果有事你要承擔責任的。”陳虹又說:“願意哪告就去哪告。”家屬看到陳虹的態度,非常氣憤。兩個哥哥很無奈的離開了醫院。

好人遭迫害 眾鄉親聲援

家住家住黑龍江省友誼縣鳳崗鎮的林澤華,生於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日,他高中畢業後曾經服役,復員後開始做點小生意,後來開出租車。一九九六年,林澤華喜得法輪大法,修煉不久,神經性頭痛、規律性咽喉腫痛、皮膚瘙癢、視力模糊等幾種非常頑固的疾病都不翼而飛。

修煉大法,林澤華不但親身體驗到了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神奇功效,更讓他從此成為一個按“真、善、忍”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人。他做生意,保質保量,從不缺斤短兩,變質了就給換,街坊鄰居都說:上你家的貨放心。他開出租車,從來不宰客,也從不和同行搶乘客,別人搶了他的車位,他也不爭辯,有時看見路人帶的東西多,他主動幫助送,也不收費。就在他遭非法判刑後,還有一個乘客找上門歸還曾經欠林澤華的車費。

林澤華早年離異,一直和年邁的雙親和幼子一起生活。前兩年,林澤華正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迫害,他的嶽父找到林澤華的母親說:“現在我得了癌癥,我有四個女兒,但是我的財產不想給她們,我就覺得林澤華最好,死後想把財產都給林澤華。”十裏八鄉的人也都誇獎他人品好,大家也都知道是法輪功教出這麼好的人。

林澤華85歲的老母親走上街頭求助眾鄉親幫助呼籲,釋放被佳木斯監獄迫害癱瘓的兒子回家,不到一周的時間就有1005人聲援書上簽名按上了紅手印。

現在,林澤華七年冤獄即將期滿,親人們都盼望林澤華能早日脫離魔窟,早日與親人團聚,早日能站起來行走。

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佳木斯監獄:
監獄長呂允強
副監獄長崔彥平
原監獄長葉楓
原副監獄長李好軍
教改科科長曹建武
佳木斯監獄“610”人員董大全
五監區長王慶軍
五監區教導員王連宇
原五監區副教導員宋雲龍
五監區分監區長賴寶華
原五分監區教導員魏孟軍
服刑人員李巖松

佳木斯合江檢察院:
副檢察長夏亞光

佳木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骨外科:周成福
佳木斯市中心醫院:神經內科:陳虹、許麗華

雙鴨山市中級法院:
院長王曉東
立案庭長:錢吉臣、 郭彥超
審判長:趙大偉
審判員:王曉波、高雁
書記員:張藝凡

友誼縣公安局:
國保大隊蔔國才
看守所所長柴永德
鳳崗鎮派出所:劉春山、楊海山

友誼縣法院:
審判長張文峰
審判員:孫緒水、劉興武
書記員: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