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市惡報二例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官原全生暴病而亡

原全生,系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的法官,二零零一年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在他的主持下,枉判六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兩位被非法判刑十五年,三位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一位被非法判刑六年。次年,不到四十歲的原全生突然暴病而亡,雖然原全生並不一定情願做惡法官,但邪惡的判決是他簽的字,巨大的業債就記在他頭上,遭報是必然的。

據說原全生得病很突然: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撲克時,突然感到肚子疼得很厲害,以為是闌尾炎,去醫院檢查說是肝癌,後又轉為骨癌。其重病期間遭了不少罪,疼痛難忍,於九月份死亡。

肖作民被哈爾濱監獄利用作惡遭報喪命

肖作民是哈爾濱監獄一監區關押的刑事犯(殺人罪,執行死緩),監區的“大雜工”(犯人頭)。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多次勒卡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財務,遭拒後又設圈套陷害法輪功學員,還偷偷地在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卷宗上做手腳,增加邪惡的迫害。

肖作民迫害法輪功學員,其用心陰毒,手段極其卑劣,為天理所不容。二零零四年他包夾的一個刑事犯逃脫,他被記過,“大雜工”也被撤了,二零零八年又因違紀被關押禁閉,從禁閉出來就查出癌癥,已擴散,幾天後刑滿釋放是被擡出監獄的,在外面只延續了五天的生命,就痛苦地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