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七千五百多元現金後

文/山西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下午,我到菜市場去買菜,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個錢包,我拿起來一看,裏面有很多現金和各種卡,我就想放在自己包裏拿回家再說。回家的路上我想,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得按照“真善忍”去做,可是怎麼聯系失主呢?心想如果失主包裏有手機就好了,就能聯系上了。

回家後,我馬上打開錢包清點。有七千五百多元現金、身份證、銀行卡、醫療卡和各種證件,心想失主肯定很著急,拿上失主的身份證就找失主去了。

我按照身份證上的地址去找,一路上仔細瞅有沒有失主貼的尋物啟事,又問了她以前的鄰居說:她家已經把房子賣了,搬走了。我又找到她的另一個鄰居,是我的表嫂,她說認識,找到她媽媽的電話,告訴她,她女兒的錢包找到了,快過來取錢。

失主來後,我把錢包交給她。當時我口渴的連話都不能正常說了,一說話就咳嗽。她馬上拿出一百元錢表示感謝,我說啥也不要。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師父告訴用“真善忍”標準衡量,做好人,我要你的一百元,就不會給你錢包了。我就回家了。

晚上,失主和她媽媽買了三盒高級禮品來表示感謝。我說:我要不學法輪大法我不會這樣做的,而且我的丈夫是幹苦工的,我又沒有工作,上有老下有小,經濟也不寬裕。我今天是學了法輪大法了才這樣做,你不用謝我,你謝謝我們師父,謝謝法輪大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