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宿怨

文/湖北法輪功學員 明月

我有個鄰居,以前我們有矛盾。在我沒煉法輪功之前,我們好幾年沒說一句話。學功後,知道要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我一定要聽師尊的話,和鄰居一家溝通。當我有了這個善念,事情起了變化。過了幾天,我看到我家人和鄰居家人一起玩兒,他們玩得很開心。我也笑了。又過了幾天,我主動和鄰居打招呼。不知不覺我們兩家和睦相處了。

更奇的是,鄰居家的媽媽到我家來,拉著我的手說:“我給你幾百塊錢,你給我三兒媳,你別說是我借給她的,你就說是你借的,等她還錢時,你就接著,那時你再還我。”大媽對我的信任,我感動得流淚。心中更感激偉大的師尊,給我善解了這段惡緣。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主動善解了與幾個鄉親過去的恩怨。鄉親們親眼看到我的身心改變,都由衷的說:“法輪功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