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產

文/山東法輪功學員 凈蓮

我今年六十多歲,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以前我那整天浮腫多病的身體,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百病不翼而飛,真正達到了一身輕,走路生風的狀態。凡是熟人一見面就說我變了個人似的,怎麼越活越年輕了。我身心得到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多次在夢中笑醒。

公公因病去世,面對家庭財產的分割。在家我們排行老大,一共姐弟四人。平時不管星期天還是逢年過節,一聚就是十多人吃飯。從買菜做飯到洗刷都讓我全承包了下來。一做就是兩桌飯菜。平時照顧老人多數時間都是我在身邊。有時老人有病,我們把老人送進醫院,住醫院病好了,出了院,他們才知道。我總是樂呵呵的,時刻把大法的美好展現給全家,全家人都很高興的做了三退。平時弟弟、妹妹和弟妹都說;“咱們把老嫂比母一樣對待吧。”

當面對分家產時,他們卻說分家產沒俺娘倆的份。理由是;因為他們的大哥去世了,女兒沒有資格分家產。他們都為自己能多得到一些家產大動幹戈,吵翻了天一樣。我和女兒都不吱聲,不動心。後來他們吵的要出人命了。為了幫他們化解矛盾,我又從自己家拿出了錢,幫他們平和了一場矛盾。因為我是修煉人,不能為錢財動心。親朋好友都說我們傻,我們也只好付之一笑。後來單位人都說,還是人家煉法輪功的人能忍。因為我們單位的人都知道我煉法輪功。


(摘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