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利益的誘惑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我是九六年五月末開始修煉的。當時,聽單位同事說有一種功法非常神奇,我就找到了當地的煉功點,跟同修們一起看師父講法錄像帶,學五套功法。我覺的師父講的法理太有道理了,我就努力按照《轉法輪》裏的法理來要求自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他人著想。

我在單位是負責後勤買菜的,這個工作讓很多人羨慕。他們覺得這個差事有很多好處,在一些人看來,是他們夢寐以求的。在我眼裏這個工作很平淡。我處處用法輪大法的法理來要求自己,不貪單位錢財,有時候,出去買東西找錢多了,都給退回去了,單位領導看我按照大法的標準做人,每次投票的時候,基本不問,就簽字了。單位領導還跟我說過這樣一句話:你們有信仰的人不敢貪。其實,我是學法輪大法了,否則,我也會經不住利益的誘惑。因為我在各方面做的都很好。他們也很佩服我,我沐浴在法輪大法裏,感覺真的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