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在大陸“被自殺”了?

◎林展翔

【新生7月13日訊】近來網上出現一個叫“被自殺”的新名詞。根據《07年新增詞語解釋》,“被自殺”的定義為被他人判定為自殺。“被自殺”的死亡原因多存在爭議,即一方認定為自殺,另一方認定為他殺或意外死亡等。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這個“他人”、“一方”是有權有勢者,在當今中國極其腐敗的司法體制下,也有人把“被自殺”直接說成是“被白殺”。

較早出現“被自殺”說法的例子是安徽省阜陽市穎泉區“白宮”舉報人的死亡。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安徽省阜陽“白宮”舉報人李國福及其妻子袁愛平、女婿張俊豪被穎泉區檢察院帶走,袁愛平在關押37天後被放回家,張俊豪被批捕,李國福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在監獄醫院身亡。當局說李國福死於“自殺”,但李的家屬不認可李國福自殺的結論,認為死亡原因蹊蹺。所以人們稱李“被自殺”了,其中也透露出人們對當局“自殺”的說法不信任。

法輪功明確說明修煉者不能殺生,自殺也是有罪的。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在江澤民密令對法輪功學員 “打死白死,算自殺”的驅使下,中共警察在監獄、勞教所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設施裏,無所顧忌地虐殺法輪功學員,然後對外用“自殺”來掩蓋事實真相。相對於社會上的“被自殺”現象,九年來,法輪功學員的“被自殺”是系統性和制度性的。由於篇幅問題,這裏只舉近期的兩個案例。

案例一: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時,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九個月的四川萬源市法輪功學員熊正明(男,三十九歲,生前是四川萬源市職中電腦教師),突然被萬源市國安負責人葉旭東、王強等四名警察強行押上一輛說是開往綿陽勞教所的警車。第二天即十二月五日晚七點,葉旭東卻突然打電話給熊正明的家人,說熊正明“自殺”身亡,要家人速到德陽辦理後事。

熊家人連夜驅車趕到德陽黃許鎮殯儀館時已是十二月六日清晨五點多。而萬源市委書記陳忠華、政法委書記等十多人早已先行到達,還有達州市公安處、“六一零”、國安等人一共三十多人。由政法委書記統籌安排所有接待事宜。一個普通教師的死怎麼會驚動如此多的當地官員?

死去的熊正明穿著衣服,蓋著單子,面部沒有傷痕,腦後有個洞。葉旭東等人聲稱此洞是熊正明“自殺”所致。可一個戴著手銬,左右兩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如何自殺?“自殺”得了嗎?

在熊家人的質疑下,葉旭東等又將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殺”改口成了“車禍”。可既沒有車禍現場,也沒有交警處理車禍事故的記錄;熊正明坐的警車也完好無損,同車的警察、司機毫發未傷,唯有熊正明一人死亡。

葉旭東聲稱“車禍”後在德陽一家小小的私人診所(為何不去正規醫院?)對熊正明實施了搶救治療。可據目擊者說:十二月五日上午十點,人擡來時就早已死亡,根本沒有搶救的必要;而在所謂的病歷的“姓名”處卻赫然寫著“無名氏”三個字!葉旭東會不知道死者姓名?葉旭東等無法自圓其說。

熊正明死後有那麼多當地的官員到場壓陣,並且對熊家人威逼利誘,以開除熊家人工職相威脅,並最終由表面與此事無關的政法委出面給了悲痛欲絕的熊家老人十四萬元來封口。如熊正明的死與他們無關,他們為什麼要給熊家人錢?

案例二:遼寧省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約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將法輪功學員白鶴國(男,四十五歲,遼寧省燈塔市柳條鎮東廣善村人)迫害致死。據知情者透露:白鶴國遺體不光是頭部凸起一個大包,舌頭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斷,睪丸被踹爛、瘦得皮包骨頭。可見白鶴國是被活活打死的。

可是南關嶺監獄偽造自殺證據,嫁禍於死者。南關嶺監獄偽造的物品有:一把雪亮飛快的鋼刀,還有一些法輪大法書籍等,謊稱這些物品是白鶴國自己帶進監獄的,白鶴國是“自殺”而死的。藉此蒙騙世人、欺騙恐嚇家屬。

如此在監獄、勞教所警察嚴密監控中“被自殺”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多少,現在還不得而知。中共以“自殺”來掩蓋其虐殺、謀殺無辜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是其一貫的伎倆。而那些被活體摘取器官後被焚屍滅跡的法輪功學員,從人間蒸發了,中共連“自殺”的借口都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