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劉少奇的三頂“帽子”是如何制造的?(下)

◎弭尚義、楊大勇

【明心網】* “你們學過歷史唯物主義嗎?”

1968年向全黨公布的中央專案小組審查報告,誣陷劉少奇被捕後叛變革命,上書張學良感恩戴德,並在中東路事件中充當內奸等等。在一份所謂“證詞”上,證明人寫的是原省政協副主席劉多荃,而實際的撰寫者卻是徹查辦和專案組的人。

劉多荃當年是張學良衛隊的上校團長,偵破共產黨案件這類事並不是他的本職工作,他也確實不知道。但專案組急於利用他的身份,就把他監管起來,反復進行威逼、恐嚇、引供,拍桌子瞪眼睛,警告他:“不要執迷不悟,如不老老實實寫材料,絕沒有好下場”,“識時務者為俊傑”,“要老實交代,這對你自己及家庭、子女都有很大關系。”隨即沒完沒了地讓他寫。劉多荃當時已是年逾古稀之人,殘酷的折磨使他難以承受,從精神到身體都陷於崩潰。於是,專案組看準火候,開始“啟發”、“誘導”式的訊問。先讓劉多荃回想“九·一八”事變前幾年發生的重大政治案件,後來又讓他考慮1929年7月至1930年11月間發生的大事,最後又縮小到1929年8、9、10三個月發生的大事。要他一月一月地猜、說。當他按順序猜到“9”時,專案組馬上告訴:“抓的時間差不多”。

被捕時間解決了,又開始追被捕地點。劉多荃講:“聽說破獲的案子,一部分是工業區,一部分是日本站,日本站這個重要。”專案組對此不滿意,反復追問,進行指供:“紗廠是怎麼回事?”劉多荃含糊搪塞地說:“紗廠抓的人與他們是一個組織的。”於是少奇同志的被捕地點問題又算解決了。對被捕人的身份,劉根本不清楚。從當年的審訊記錄上可以看到,劉多荃說:“幾次談話你們都讓我考慮這個共產黨案件是個什麼身份的人,在我的記憶裏沒聽到有人向我直接講;我想不起來,也不能瞎編呀!不過……我想一定是個大案子,是個東北主要負責人。”在多次誘供之後,辦案人員幹脆露骨地挑明:“你往最大走資派身上聯系過嗎?”在這樣明顯的指供下,劉只好說:“關於最高領導人職務,我記得當時聽他們說書記或總書記。”在專案組的繼續“引導”下,被捕人數從十幾人逐漸減少到三人。關於釋放後的去向,劉說“往西南”,不行!說“送天津或營口”,也不行!最後改為“上北邊去了”,“就是為了利用他”,這才使專案組滿意了。劉多荃出獄之後,於1979年5月至11月兩次寫出更正材料,說他1968年寫的兩篇證明材料,“是專案組從我到學習班被監護的整個期間,被逼所寫的幾十萬字材料中,摘錄要我抄寫的”,完全是虛構的。

為了把證詞搞得不露馬腳,辦案人員在徹查辦負責人指揮下,對所謂“證人”的談話記錄進行隨心所欲地再加工,把“聽說”、“可能”、“如果”等詞句統統刪掉,再經過赤裸裸地篡改、羅織、生編硬造,然後整理成材料,再讓“證人”抄寫、簽字、畫押。結果,他們送往中央的71份證詞中幾乎沒有一句是真話。對定少奇同志所謂叛徒、內奸、工賊的8份主證中7份出自遼寧。另一份就是在北京的孟用潛。專案組在遼寧大搞逼供信的同時,對孟用潛也進行了威逼。他們將和劉少奇同時被捕的孟用潛“隔離審查”,采取小型鬥爭會的辦法,白天晚上連續審訊了7天。孟用潛在身心交瘁的情況下違心地按專案人員的授意,講了被捕叛變的話。以後孟曾給毛主席寫了20封信申訴翻供,講述真相,但均被扣壓。

經過這樣一年多的緊張編導,一起駭人聽聞的特大冤案出臺。“四人幫”一夥欣喜若狂,在一些“證詞”上,江青還滿意地做了親筆批註:“重要證據”。由張春橋最後作了親筆修改。當時連中央專案組也有人提出:1930年中共滿洲省委和黨組織遭到大破壞是杜蘭亭出賣的,與1929年劉少奇被捕無關。但張春橋仍然生拉硬扯,將罪名強加在劉少奇頭上。

由此,中國共產黨的第二號領導人物和國家元首在1968年10月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繼而在中共第九次代表大會上被“永遠開除出黨”,撤銷黨內外的一切職務。

(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