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琴──為承受歷史的人寫作(下)

◎景凱旋

【明心網】文革曾被狂熱參與者稱作“紅色恐怖”,各個階段都曾發生大量的非正常死亡。但作者指出,1966年早期紅衛兵發動的“紅八月”,1968年革命委員會治下的“清理階級隊伍”,是文革死亡最多的兩個時期。“在這個網站上被記錄的文革受難者,絕大部份的人都死於這兩個文革的死亡高峰期間。”有一種說法,稱文革是無政府主義,後來的當政者的誡惕心理無不淵源於此。但事實表明,文革的迫害完全是有組織的,受到控制的。以上這兩個時期都是政權機關相對穩定的時期,發生的暴行都是在政權名義下針對無權的群眾。每次大規模殘害發生前後,報紙上都有公開的社論表示支持。施害者受到明顯的權力指使,受害者沒有任何反抗能力。尤其在“紅八月”中,紅衛兵在北京城四處抄家打人,根據官方公布的數字,在1966年夏天,僅北京市就有1772人被打死(見《北京日報》1980年12月20日)。在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又有許多人被打死或自殺。“革命委員會”後來被徹底否定,其中的造反派成為“三種人(他們當然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早期的紅衛兵運動,卻沒有受到任何追究。

最初的紅衛兵運動產生於1966年6月,由中學裏的高幹子弟發起。其活動從六月到十二月,橫跨工作組和中央文革兩個時期。工作組是由當時主持文革的劉、鄧派出的,他們沿襲反右與四清的作法,把大批老師、學生打成反革命右派,這就是後來所說的資反路線“五十天”。紅衛兵創立伊始,認為這次運動仍然會像過去一樣,目的是整基層幹部和普通群眾,於是在工作組的指使下,帶頭起來造學校幹部和老師的反,並在七月份工作組撤出後,制造了“紅八月”的暴行。1966年10月以後,由於父母受到沖擊,這些紅衛兵開始反對中央文革,遭到打壓,遂告瓦解。他們的遭際反映了黨的領導層對待文革的分歧,而對於許許多多普通人來說,無論是工作組時期還是中央文革時期,其悲慘命運都是一樣的。

卞仲耘的遭遇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六月一日,北師大女附中宋彬彬等三個學生貼出大字報,攻擊學校領導,此後工作組進入學校,支持高幹子女掌權,公開宣稱“教師都執行了修正主義教育路線,按法律應該坐班房,應該判處死刑”、“教師都是四清對象”,在教師學生中劃分左中右,把許多人打成反革命。卞仲耘被定為“四類人員”,罪名之一就是劉少奇的一個女兒曾因分數不夠沒被附中錄取。在工作組對她召開的批鬥大會上有的學生用民兵訓練的步槍捅她脊背,倒地後又被揪著頭發拖起來,工作組未加幹涉。七月底,因毛澤東不滿工作組把運動搞得“冷冷清清”(其實那時打人已相當嚴重),工作組撤離學校,紅衛兵獨掌大權。八月五日,卞仲耘就在紅衛兵的批鬥大會上被活活打死,死在她的學生的棍棒之下。八月十八日,毛澤東在天安門接見紅衛兵,對宋彬彬說:“要武嘛。”宋因此而將名字改成“宋要武”。自此,文革第一波暴行迅速蔓延到整個北京及全國。

文革甫起,老紅衛兵一度成為革命的主宰,大肆宣揚“血統論”,所以打老師同學也特別狠。這些紅衛兵即使不去打人,也會成為當然的接班人,正如文革初清華附中的一張大字報所說:“老子拿下了政權,兒子就要接過來”(誰也沒有反對他們接班!),他們這樣做,完全是出於一種極度擴張的特權感,把打“階級敵人”視為榮耀和考驗,並且深知不會受到任何法律懲處(事實上也是如此)。作者曾引用一個前上海中學紅衛兵的回憶:“北京紅衛兵南下,穿著軍裝,系著武裝帶,非常神氣,對我們說:你們這裏怎麼這麼文質彬彬,一點革命氣氛都沒有?’我當時弄不懂他們說的‘革命氣氛’是指什麼。一個北京來的女紅衛兵從腰上解下皮帶就開始示範怎麼抽人。”在這樣的“革命氣氛”中,那些被紅衛兵視作“黑五類”的人,當然是在劫難逃了。從實錄揭示的事實看,他們的罪名大多是因為家庭或本人身份,如實錄中提到的卞仲耘是基層教育幹部,文革初就被工作組定為“四類”,王光華和左奶奶的家庭成份是小業主,陳彥榮母親土改時被劃為富農,黃瑞五和孫啟坤則是家有房產,陳夢家是右派,至於馬大娘和李叢貞,一個是幫工,一個是工人,應當屬於革命政權的基本群眾。這些人在平時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從不對現實不滿,也沒招誰惹誰,即出於發動文革的最高和最低目的,也找不到非殺害她們不可的理由。但他們還是被權力殺害了,倒在歷史的輪下,變成一道巨大的陰影。對無權者的殘酷,是文革的一大特色。二十世紀希特勒的大屠殺,斯大林的大清洗,或可與之相比。受到歷史決定論的召喚,納粹以種族鬥爭的名義,要消滅猶太人,而斯大林和文革則是以階級鬥爭的名義,要消滅其它階級。他們都號稱要拯救世界,卻蔑視“你不可以殺人”的人類古老律條,以人的血統分類,用鮮血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恐怖,直至瘋狂殺戮,血流成河。在《艾奇曼在耶路撒冷》一書中,談到納粹殺害猶太人的行徑,漢娜.阿倫特寫道,這是“任何實用目的都無法予以解釋的一種罪行。”這裏除了一部分“人類”的權力傲慢和優越感,還什麼呢?說到底,文革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沖突,不是黨和人民與林彪、四人幫的鬥爭,也不是官僚主義與反官僚主義的矛盾,而是權力者對無權者的暴政。這樣的暴政常常並不出於任何實用目的,迫害的唯一理由,只是緣於受害者的身份。誠如漢娜.阿倫特所說,它“攻擊人的差異,也就是說,攻擊‘人的身份’特性,沒有這種特性,‘人種’或‘人類’一類詞便會毫無意義”。

自文革結束,許多受難者的家屬一直要求討回公道,試圖在法律上追究具體責任者。卞仲耘的丈夫多年來就是這樣,他的努力沒有成功,檢察院先是以“已過追訴時效期限”,後又以屬於“運動中的過激行為”,而決定不予起訴。文革持續了十一年,然後又過了兩年才被徹底否定,文革初期的罪行自然已過了時效,但想來問題還是在“運動”一詞,因為它涉及到最高權力者,也涉及到個人在政權名義下的行為責任。後者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可以暫且不談。管如此,當年的打人者至少應當在道義上,向受難者及其家庭道歉,求得寬恕。我們至少應當響應巴金的呼籲,將大量的文革暴行記錄下來,公布出來,討論起來。如果不是這樣,而是讓集體失語主宰我們,何來正義的伸張?又如何避免文革的重演?

就像布羅茨基說的,“時間只能使邪惡升值”。經由猶太幸存者和索爾仁尼琴等人的不懈努力,納粹大屠殺和前蘇聯大清洗早已大白於天下,世上再也無人敢於公然為之辯護。但文革暴行卻未曾受到如此充分揭露,這段歷史成為空白,不到三十年時間,文革後的一代人對此已茫然無知。一些文革領導人和積極參與者也開始發表文章,為自己百般辯護,以至在某些沒有經歷過文革的年輕人眼裏,潰瘍也變成了花蕾。我就見過國內一份有名的讀書雜志,遮遮掩掩地謳歌文革中的農村民主,好像農村從來沒有過批鬥“階級敵人”的政治運動,大興縣和道縣的屠殺更是天方夜譚。而受難者歷史的缺失,也使得一些空談理論的西方左派能夠從全球文化革命的觀點,去論證文革的歷史合理性。曾看到一篇文章講,作家鄭義撰文談文革中廣西的吃人事件,經瑞典一些報紙摘譯發表後,幾位社會學家竟批評說太荒唐,認為這是出於對東方民族的偏見。看來有一天,他們甚至還會告訴我們,所謂文革暴行,不過是後殖民主義話語,是西方對中國的妖魔化。

所有這一切,都更顯出王友琴寫作的意義。

2003年在美國芝加哥見到王友琴時,她正在聯系出版書的事,說是北京有出版社願意考慮。最近她來信說:“我的書在香港出版,已經發了廣告,5月初印好。書名是《文革受難者:關於迫害、監禁和殺戮的尋訪實錄》,50萬字,有麥克法誇爾和余英時先生的序言。”末了,她又不無遺憾地加上一句:“在北京最後未能出版。那是一個35萬字的版本。他們排了紙樣,可是北京的出版社不接受。”

沒有受到歷史追究的罪行是不會被寬恕的,更不會被遺忘。

那就讓我們等待吧。

(新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