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心:沒有以公民權利為中心的正義道德是中國專制沒落的根源

◎原心

【新生11月19日訊】如果我們承認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的話,我們就很容易明白是否擁有不受侵犯的公民權利是判斷行為是否正義的最核心的標準。公民權利是保障人類社會追求的幸福目的最基本要素。一個政府,如果他施行的政策環境是有助於公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那麼,他就是正義的;反之,如果他們無助於甚至防礙損害公民對幸福的追求,就是不正義的。以不正當的手段謀殺他人,以恐嚇拷打的壓迫手段損害他人的健康,是非法地剝奪公民的生存權利;泛濫成災的暴政冤獄,奴役勞役,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以肆意誹謗,造謠汙蔑的方式損壞異己分子的名譽,剝奪他們的知情權,禁止他們獲取真實的知識,是侵犯公民的自由權利;以行政的壓制手段或者流氓破壞的方式,阻礙公民正常的工作生活,令他們無法正常地謀生,無法獲取足夠的財富來維持生活,是剝奪公民的經濟權利。這些行為,在民主自由的社會裏,毫無疑問是不正義的行為,是非法的行為,也是受人普遍譴責的行為。但在中國大陸,這些行為,卻很容易被一些所謂的“學者”找到種種理由來辯護,堂而皇之地變成“特殊國情”下的“正確”行為,甚至以所謂的共產主義“崇高理想”“階級定性”“客觀科學”等荒謬的理論來“定義分析”,變成正義的行為。

我非常認同柏楊老先生一針見血所指出的中國人的陋根,就是沒有權利意識。正是中國人普遍地不知道權利為何物,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權利,更沒有勇氣追求應有的權利,才造成毫無正義道德的社會。底層的人們,一貫地遭受血腥的壓迫,長久的缺乏知識教育,我認為是情有可原的;專制的統治集團,包括他們忠心耿耿的黨員和軍隊以及流氓幫兇,作為統治機器的一部分,是繼承了獨裁機制的邪惡屬性,不可期望他們關註人性的善良正義;然而眾多的中上層民眾,民營業者,民間黨派團體,特別是受過良好教育的知識分子,他們有能力認識真與假,善與惡,因此他們是清楚公民權利對社會正義的關鍵作用的,但極為諷刺的是,他們卻是當前中國社會上最普遍最積極地反對公民權利的群體。例如最認同“穩定壓倒一切”以鎮壓工農反抗的,就是民營企業家;最熱衷於“講科學,反迷信”以鎮壓法輪功等道德信仰運動的,就是知識分子;被老百姓稱為“政治花瓶”的八個民主黨派團體,他們幾十年來最重要的任務,一直都是“維護在黨的唯一領導下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

專制獨裁的政治機制的運作,基本上依靠的是中共原教旨主義的極權理論和黨閥勢力;而反人權反人道的不正義的社會道德的形成,所依靠的卻不單單是中共,更重要的是附和中共的利益階層。現代人難以理解的是,大多數時候,這些階層的人也一樣是遭受剝奪權利摧殘的人群,有些時候他們的遭遇甚至比普通下層民眾更悲慘,但他們依然對專制機制情有獨鐘戀戀不舍。最近就有最鮮活的事例,就是中共以非法的手段拘留民營企業家,甚至不經任何程序就剝奪一些民營企業家的財產權。這些對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最顯著的粗暴侵犯,並沒有引起民間對保護公民正當合法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討論關註。更為諷刺的是,因中共的十六大而熱門的所謂“資本家入黨”,反而被眾多人津津樂道,他們所期望的無疑是通過加入統治運作集團而保護私人的利益,並不是期望建立更恒久的更可靠的保障權利的機制。

越來越清楚的事實表明,中國現實的專制政治機制,以及在這個政治環境下各種階層的民眾的生存狀態和地位處境,依然跟千百年的封建皇朝一模一樣。黨派集團有如貴族集團,控制著政治經濟文化等一切社會資源,投身依靠的企業者和知識分子等所謂的精英,有如古代的儒家文人,孜孜不倦地幫著統治者奠定人治社會的秩序和相應的道德支持。而血腥的宮庭內鬥,依然是專制權力分配沖突中不可避免的規律,於是,企業精英和知識精英,也就如一朝天子之下的一朝臣,註定要遭受權力洗牌的波及。因此,新當權的集團對失勢群體的打擊報復,也如封建皇朝的當權派對失寵的舊日權臣一樣,免不了抄家坐牢地大鬧一番,即報了私仇,有立了官威。中共的反腐敗政治運動,落到如今的愈反愈腐的境地,就是因為幫派頃紮的官僚內鬥結果。

中國人千百年的悲慘遭遇,就是在毫無公民權利的極權專制制度下的必然結果。投身權力權貴,可以獲得財富,也可以享受某些權利,然而卻註定不能恒久地保障權利,更不能安全的保護財富。冀望憑“資本家入黨”進入權力中樞而謀求政治經濟利益的,依然是沈迷在權力鬥爭的夢幻中做成王敗寇的賭博,將人類幸福的目標寄托在權力的擁有和實施上,而不是努力將幸福的目標用權利的方式永恒的固定下來,更不是希望在追求實踐公民權利的過程中建立正義的社會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