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64岁的李晶被非法判刑十年


长春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晶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


长春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晶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2019年4月2日得知,李晶被非法判刑十年,已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

李晶老家在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在长春市经开区福临家园小区租房。在中共对法轮功近20年的迫害中,她曾于2000年被中共绑架、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家中丈夫与儿子相继离世,只有老家辉南县的老母亲,已是86岁高龄。

2018年3月14日下午,李晶骑着电动车回家,进小区后就被长春市经开区分局与深圳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抢走她家的房门钥匙,然后非法抄家,抢走惠普高速打印机4台、激光打印机1台、电脑笔记本1台,真相电话16部、大法书籍两套、大法真相资料等。

当晚李晶被绑架到了深圳街派出所连夜提审,被加戴了手铐和脚镣,不允许睡觉,一直非法提审了两宿一天没让睡觉,没给吃喝,强迫她说出真相资料的来源和去向,但她都没有说。

在提审过程中,得知李晶在家里打真相电话(给民众打电话,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时,打到了通化地区时被定位,之后李晶被长春市警察采取定位跟踪。

被非法提审折磨两宿一天后,李晶站起来时腿和脚已经疼痛、肿得难以走路,之后就被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腿疼了一个多月才好。在看守所时,警察依然不停地非法提审她,她表示东西都是自己的,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

2018年3月28日,李晶被经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5月25日被构陷到公诉科,公诉人陈亚平。11月7日早晨六点,李晶被从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带到经开区法院秘密非法庭审,此次庭审没有通知李晶家属,当庭坐满了公检法的人员。法官提到“邪教”时,李晶义正辞严地说“法轮大法不是邪教”,之后就被警告不允许她说话,剥夺了她为自己辩护的基本权利。整个过程只持续了20多分钟。

2019年4月2日,判决书下达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李晶手中,李晶不承认非法判决,撕毁了判决书。做好人没有错,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普世价值与法轮功真相,这些都没有罪。是那些绑架构陷她的人在违法。

2019年4月13日,律师见到李晶,并为她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