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佛法 榜眼暴死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殿试中,取得第二名成绩的,被称为“榜眼”,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在古代这是极大的荣耀,在仕途上往往会因此飞黄腾达。明朝万历、天启年间有一位榜眼却恶报死亡,令人叹息,今天就讲讲他的教训。

庄奇显(西元1587-1622年),字允元,号九微,泉州晋江(今福建省晋江市)人,万历四十一年(西元1613年),仅二十六岁,就高中榜眼,是有名的青年才俊,补国子监司业之职,父母也因他受朝廷封赏。然而就在他即将在官场上大显身手时,却突然病故,其中的缘由在古籍《见闻录》里,有详细的记载:

庄奇显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里饮酒,大醉后跌跌撞撞走到藏经阁,他睁着惺忪的醉眼,看见大家正在听高僧传法,众人都很专注地聆听,根本没人理睬他这位榜眼。也许感觉受冷落伤了自尊,也许内心对佛法不满,也许他根本就不信佛法,总之,不管是哪种原因,庄奇显此时酒后发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经就扔到地上,还用脚对着佛经又踢又踩。一通胡闹之后,他才返身离去。快出庙门的时候,庄奇显恍然间觉的一尊护法神像正冷眼看着他,他的怒气借着酒劲又来了,竟然伸手就把神像推倒在地。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数月之后,有个小厮无意中惹怒了他,庄奇显抬脚就踢,不料却踢在了一根大柱子上。脚趾都踢裂了,伤口经久不愈,逐渐变成了一种怪疮,从脚慢慢肿到了全身,疼痛异常,昼夜难安。庄奇显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见护法神似乎在责问自己,在痛苦与悲伤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遗言便去世了。

庄奇显酒后无德亵渎佛法,造下了巨大的业力,酒醒后也无任何悔改弥补,终至恶报加身而亡,给自己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资料来源:明代僧人智旭所著《见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