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愉悦的好人,会自杀自焚吗?


在国内外很多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他们按“真、善、忍”原则修炼,真诚、善良、忍让、宽容,身心愉悦。他们为他人着想,即使在中共18年的残酷迫害中,依然想着别人,慈悲地向广大民众讲清真相。在法轮功弘传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里,这么多年没听说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自焚的。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和《法轮大法》〈悉尼法会讲法〉中,非常明确地讲了修炼法轮功不能杀生和自杀的法理,也讲明了生命的珍贵和人生的意义。那些通过修炼,从苦难、病魔中解脱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无病一身轻,心情愉悦,家庭和睦。他们珍惜生命,热爱生活。这些重获人生幸福的人怎么会自杀、自焚呢?

然而,2001年除夕,中共江泽民集团在天安门广场制造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栽赃法轮功:几个来路不明的人被烈火吞噬,中共宣称这些人是法轮功学员。澳洲《时代报》质疑:警方事先不知情,却在90秒内,携带大量消防设备出现在央视自焚节目的画面中,难道警察带着灭火器巡逻?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采访,邻居说,从来没看过刘练法轮功。

央视天安门自焚镜头的慢动作重播,证实刘春玲是被警察打死,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策划的一场骗局。(明慧网)


央视录像显示:刘春玲不是被火烧死,而是被便衣用重物击中头部倒地致死。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