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法轮功 广电官员遭恶报26例


1999年7月20日以来,以中央广播电视台为首的媒体炮制假新闻,电影、电视、戏剧、音像制品等栽赃、污蔑法轮功(包括炮制1400例等),从而在全国形成了迫害的气氛,后来又通过编造“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绑架民众仇恨法轮功及修炼者,使中共迫害得以继续。

恶有恶报。那些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制造谎言,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中共广播电视部门的官员们,开始偿还他们污蔑法轮功而造下的罪业,他们或者锒铛入狱,或者遭到灾祸,或者罹患绝症。

很多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因贪腐而入狱,这固然是因为其贪腐犯罪,但更根本的原因是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同时也让我们看到,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大多是道德败坏的贪腐之徒。

案例1、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导演天安门自焚栽赃案 获刑15年

李东生,1955年生。2000年7月元凶江泽民制造自焚骗局迫害法轮功最猖獗之时,出任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2002年5月煽动仇恨、迫害法轮功得力,被元凶江泽民提升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之后被推上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18届中央委员职位。

2013年12月20日,李东生被抓;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非法所得100万元。李东生当庭表示不上诉。

李东生任中共中央610领导小组(类似于德国纳粹的盖世太保和中共的文革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及央视副台长等职,负责全国反法轮功宣传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判刑,负有直接责任。作为“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导演之一,李东生被形象地称之为“玩火自焚者”。

案例2、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遭恶报被判无期

2014年7月21日,抚顺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史联文终因利用广播电视污蔑法轮功遭恶报被判无期。

犯罪事实:史联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1140多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5万元、金条三根300克(价值人民币10多万元)、江诗丹顿手表1块、鸡血石1块,挪用公款550万元。

史联文,男,1952年5月出生,高级记者,历任辽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台长兼总编辑等职。2009年出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2年4月退休。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2年之际,2011年7月22日晚9点40分左右,辽宁电视台新北方都市频道“正在行动”节目中,播放石晓岩污蔑陷害法轮功的节目,造成极坏的影响。

据明慧网2011年7月25日曝光,石晓岩,女,40多岁,辽宁岫岩人。石晓岩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在迫害期间放弃修炼法轮功,并被中共利用攻击法轮功。石晓岩被放出来后搞非法集资,不久身患癌症。她不但没有醒悟,竟公然配合辽宁省政法委和臭名昭著的610迫害法轮功。

辽宁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省份之一,辽宁广播电视台作为中共的喉舌,长期以来编排并转播中央广播电视台及其它省市广播电视台丑化污蔑法轮功的新闻、视频等毒害众生。史联文是辽宁广电系统污蔑法轮功的直接责任人,表面上看史联文是因贪腐被判刑,实则是他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污蔑法轮功的恶报。

案例3、重庆市广电局局长张小川被判17年,殃及兄弟被判12年,儿子吸毒死亡

张小川,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重庆广电局原局长(正厅级)。2015年7月13日,西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及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罚金35万元。

1999年至2003年,张小川任重庆广电局局长。据重庆广电系统人员介绍,张小川的儿子原在重庆电视台工作,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毒瘾上来时,人经常神志不清。每当他无钱买毒品的时候,就会在广电局大院里大骂父亲,像“你这个贪官,不给我几十万,我就把你的事情都说出去”之类的话经常说。

儿子吸毒死亡,这对张小川的打击很大,精神一下子垮了。他曾开玩笑说,贪个20、30万元,让后半生有个保障也就算了。没想到自己竟犯了这么大的罪。

重庆广电系统的大小头目、电台、电视台记者、编辑、节目主持、网络公司大小头目们,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良知,多次开会部署编造谎言的具体方法,为迫害法轮功步步升级制造邪恶的舆论环境。

据媒体报道原重庆市宣传部长张宗海、原重庆市网络公司总经理丁吉元、副经理杜洪芝,因腐败贪污金额巨大,2003年被收监。

案例4、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李晓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

李晓枫,男,汉族,生于1952年8月,四川省岳池县人,高级编辑,博士。

1997年起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重庆电视台台长,2004年11月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总裁(总台长)。

他是继重庆市委宣传部前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前局长、党组书记张小川之后,重庆广电系统被调查的又一名高官。2010年12月25日被终止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副书记、总裁(总台长)职务。

2011年9月16日重庆一中法院对被告人李晓枫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晓枫上任后和他的前任一样,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不思悔改,终遭恶报。

案例5、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下属干扰台台长岳云(音)七窍流血身亡

明慧网2004年7月21日报道,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下属干扰台(省广播电视台的监测台)台长岳云(音),卖力执行江氏集团的邪恶命令,以发射干扰电波的方式,破坏广大民众收听法轮大法广播电台,造业太大而患癌症住院,于2004年4月25日凌晨,突然七窍流血身亡,死状甚惨。

案例6、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据四川省纪委2017年4月1日通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原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审查。

由四川省有线台潘勇和钟涌、王小朴、牛平编剧,四川有线广播电视台、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610、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出品的电视剧——无耻艺人李伯清诋毁法轮功的四川方言评书,2001年3月16日首映。中宣部、广电局、中央电视台已将制作完成的内容调往北京,在全国范围污蔑法轮功。当时任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张翊应该是主要责任人。

张翊,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是四川省广播电视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案例7、江苏省副台长张苏明被判刑9年

2009年4月,张苏明犯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3年至2008年,张苏明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兼江苏省广播传媒中心总裁。张苏明是江苏省广播电视台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长期对法轮功卫星电视信号干扰破坏、对插播法轮功真相进行监控和阻挠。

案例8、江苏广电总台原台长、江苏广电集团原董事长周莉被调查

周莉,1997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省南京电视台台长、党组书记。2003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党委书记、江苏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26日周莉被检察机关带走正在调查。

周莉是江苏广播电视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第一责任人。江苏广播电视台是中共污蔑迫害法轮功的窗口。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长期对法轮功卫星电视信号干扰。

据江苏机关党建:2010年6月13日,“看不见的战线——广播电视安全监测工作,2010年省五一劳动奖状 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报道: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主要对法轮功的监控:

1、江苏省监测台直接对卫星转播法轮功真相的广播电视信号进行攻击和干扰,包括对互联网播放视听节目的监控,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2005年、2007年,监测台共四次对法轮功卫星电视信号干扰破坏。

2、江苏研发的“数字化广播电视监测车”,实现查找无线电干扰定位、插播的功能。监测车主要对“法轮功学员利用广播电视插播讲真相”进行干扰和定位迫害。

案例9、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原董事长舒展受贿千余万,被判刑11年

2017年2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02年至2014年间,舒展担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舒展的下场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种下的恶果,中共的广播电视台都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

案例10、辽宁省大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王卫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王卫,男,1961年9月出生,2001年12至2010年7月任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局级);2010年7月任大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7年4月19日,王卫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委托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摄制的恶毒污蔑法轮功的电影《深渊――邪教的本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2002年9月首映。参与的部门有大连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等单位,王卫当时任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在迫害中,中共控制了所有媒体,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可以发出自己声音的渠道。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所有言路均被中共封杀。一言堂的专制,恶毒的谎言,毒害了中国十几亿无辜的人。

2010年11月份起,大连法轮功学员数次在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真相广播。通过电波,将法轮大法真相传至每个收听者的心里。

大连市政法委、610非法组织为了阻止大连百姓了解外面真实的世界,了解真实的中国,了解中共对百姓所做的一桩桩罪恶,于2012年7月6日前后, 绑架了79名为大连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的大连法轮功学员。迫害造成近20人被非法劳教,10多人被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刑讯逼供和酷刑迫害。张桂莲老人被绑架29天被迫害离世。

2013年8月,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在市综治办的指挥下,与市工商局、市文广局等部门从6月开始至8月16日,以所谓的“迎全运、保平安”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非法没收从事合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商户及强行拆毁市民家中的电视卫星接收器(俗称“大锅” )1989个。

市综治办将强行没收、拆毁的“大锅”用铲车碾毁,并欺骗市民:“大锅”不安全,能把雷引入家中,令市民耻笑。

案例11、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陶光耀出车祸死亡

陶光耀,40多岁,四川省安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2011年到各乡镇去拆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锅盖”),目的是想让老百姓看他的电视,不能看卫星电视,他好多赚钱。大家都不愿意拆,他们就强行拆。老百姓不让拆,和他们对着干,他们没达到目的。于是,他们广播电视局就在安岳县地方电视台和有线广播上说:只要是安了“锅盖”就是在收看法轮功节目。

他们长期在电视广播上诽谤法轮功,广播电视局局长有直接责任。结果,2011年5月,陶光耀开车到成都的途中出车祸死亡。

案例12、湖北省浠水广播电视局局长何国民被开除公职

明慧网2011年6月16日报道,自1999年7月以来,浠水广播电视局局长何国民紧跟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多次在浠水电视台播放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2004年9月初,因拖欠退休职工的工资被告发,何国民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公职。

案例13、湖北省监利县原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苏兆新被判刑6年

明慧网2011年6月13日报道,苏兆新,湖北省监利县原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被人称为“流氓才子”。曾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利用中共邪党喉舌媒体污蔑、诽谤法轮功。因严重经济问题和道德沦丧被撤职查办。2004年12月7日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例14、湖南慈利县四任广电局局长相继遭恶报

湖南慈利县四任广电局局长相继遭恶报。自1999年以来,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带头积极跟随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广播、电视天天造谣诬蔑法轮功,该局还布置诬蔑展板,到处挂标语,把法轮功视为敌人,大肆宣传。结果,四任局长相继全部患癌症死亡,最年轻的一个局长离世时仅40多岁,整个广电局都感到恐慌。

案例15、辽源市东辽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车祸身亡,连累三位亲人死亡

吉林辽源市东辽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魏舒娅,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紧跟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条非常恶劣的栽赃诬陷法轮功的造假新闻就是魏舒娅伙同市公安及610恶徒编造的。该谣言当时在这一地区毒害了无数百姓。

2001年中国新年假期,魏舒娅和丈夫(在市政府工作)、女儿、婆婆用单位公车(桑塔纳轿车)去长春亲属家串门,车行至该县寿山镇附近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捷达相撞,当即车毁人亡。事故中共六人,五人当场死亡;魏舒娅正上高中的女儿当时昏迷不醒,随后在医院成了植物人,一个月后死去。

案例16、黑龙江省勃利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曲江猝死

2015年2月7日早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当时正在任的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局长曲江突发急病死于家中,终年59岁。

曲江自1999年一直担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中,受县610和宣传部的操控指使,被动、主动的干了如下方面的恶事:转播央视和省等部门的对法轮功的抹黑造谣污蔑的宣传;制作播出本地的对法轮功进行抹黑的所谓“实际例子”的节目;在电视屏幕上发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通缉令;播出县委头头、县610、公安局的负责人对法轮功打击迫害的讲话,制造恐怖气氛;播出县610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放弃信仰后的现身说法等等。他在任的时候,对民众个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大、小锅盖)管理控制很严,不允许个人安装,特别是国外的一些中文电视台,如敢说真话的新唐人电视台通过卫星在大陆播出后,县政法委伙同公安局和广电局对民众安锅进行调查、拆除。

案例17、云南省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张耀力遭恶报获刑12年

2003年以后,张耀力到玉溪市任广播电视台的台长,也曾多次利用其掌控的宣传媒体,为邪党歌功颂德,大肆宣传迫害法轮功。张耀力在任职期间,大肆包养小姐,发展黄色旅游,民间口碑极其不好。

2014年6月12日,张耀力被玉溪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赃款379万元。

案例18、榆树市电视台台长任雨昌配合邪恶污蔑大法脾脏被摘除

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吉林榆树搞的电视宣传,多半是任雨昌亲自安排或亲自录制的节目,毒害了很多世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由于他诬蔑法轮功,后来出车祸脾脏被摘除。

案例19、原昆明电视台台长孙福遭恶报患直肠癌死亡

原昆明电视台台长孙福,后昆明电视台与昆明有线合并后任电视台中共党委副书记。在任期间,尤其是1999年至2001年7月任昆明电视台台长时,积极充当中共喉舌,组织编造了大量攻击、造谣、诬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假新闻欺骗毒害民众,对昆明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孙福的恶行招来恶报,于2007年患直肠癌死亡。

案例20、原湖南省电视台副台长、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覃晓光遭恶报被调查

2015年12月2日,《湖南日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覃晓光曾任湖南省电视台副台长、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05年10月起任《湖南日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2015年5月起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覃晓光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污蔑法轮功,任社长期间,《湖南日报》多次报道污蔑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毒害世人。

案例21、武汉市江夏区有线电视台台长杨如清遭恶报,重病缠身

明慧网2003年12月12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台的不法官员积极配合当地610,无故停发该单位法轮功学员的工资,举报并绑架法轮功学员。台长杨如清已遭恶报,重病缠身,但仍不知醒悟。

案例22、山东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王英(副厅级)被审查

2017年5月4日,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副厅级)王英接受审查。

王英,1957年11月生,山东安丘人,任山东有线电视台副台长、山东有线电视中心副主任兼综艺频道总监等职;2006年4月任山东有线电视中心主任;2011年8月任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副厅级)。

山东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污蔑法轮功的内容,作为山东广播电视台的副总编辑,王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23、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获刑14年,副台长赵红梅12年、吴涛3年、缓刑5年

2016年9月1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张苏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50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依法返还安徽广播电视台。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淮南市凤台县法院对安徽电视台副台长,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张苏洲(男,62岁,正厅级),2006年至2014年,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赵红梅(女,45岁,副厅级),2008年至2014年,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担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吴涛曾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2002年辞职。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安徽广播电视台积极追随江泽民利用广播电视欺骗世人、污蔑法轮功,为中共迫害造势,作为安徽省电视台的领导张苏洲、赵红梅、吴涛是主要责任人。

案例24、新疆乌鲁木齐市电视台原台长殷宝龙因受贿获刑9年

2015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电视台原台长殷宝龙因受贿348万余元人民币及2万元美金,一审被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20万元。法庭上,殷宝龙当庭表示认罪。

今年54岁的殷宝龙原系乌鲁木齐电视台台长(正县级),2014年10月23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2007年至2013年担任乌鲁木齐电视台台长,殷宝龙是乌鲁木齐地区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案例25、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罗毅被提起公诉,涉贪污等三罪

据最高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7年7月7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罗毅历任湖南电视台信息频道办公室主任、图文编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总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台长等职务。

罗毅2010年3月起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罗毅是湖南广播电视台污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案例26、海南电视台原台长 鹿松林领刑10年

2005年12月29日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因收受贿赂,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鹿松林1955年9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1989年起先后担任海南电视台副台长、海南电视台台长、海南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05年5月2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鹿松林是海南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之一。

结语:

《九评共产党》中有段话讲的非常精辟:“历史上任何一个流氓无赖,都没有像江泽民和中共的弥天大谎来得彻底,来得无所不在。它针对每一个人心中的各种各样的观念,用各种各样的谎言,全方位地来迎合人的想法,再加以利用放大,让人接受谎言,以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

“你相信政府不会再撒那么多谎吗?它就把谎越来越大地撒下去,从自残自杀到自焚,从杀亲人到杀他人,从杀一个人到杀一群人,多得让你不得不信。”

“天安门自焚”是由江泽民授意,罗干精心策划、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导演的一台戏,以活活烧死人的手段,来煽动中国人仇恨法轮功,目的就是为迫害找借口。从中央电视台到各省市区县级所有的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为迫害造势。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失去了民心,把自己迫害倒了。截至2017年8月,在海外大纪元退党网站上声明退出共产党、共青团或少先队的人数超过了2亿8千万人。而法轮大法弘传到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支持决议和信函超过3000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40种语言,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现在明白了真相的人都在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那些用谎言欺骗、用暴力迫害法轮功的人频频遭恶报,难道你们不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平安考虑吗?希望你们再也不要制造谎言欺骗自己、欺骗世人了,赶快悔过赎罪,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