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恶行与恶报


原中共广东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朱明国,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表面上看朱明国是因贪腐入罪,实则是因他长期追随江泽民、周永康等中共恶首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的开始。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朱明国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朱明国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五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三年,朱明国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广东有四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自古迫害正信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等数百人,有的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有的被判刑,有的被病痛折磨丧命,有的被坠楼自杀,原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二零一零年六月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