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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至8月份 230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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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8月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2016年7~8月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6年7至8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冤判230名法轮功学员。4名八旬老人被判刑,年龄最大的是山东泰安市81岁老中医朱家贤。1至8月份累计703人被判刑。其中,因参与控告和起诉元凶江泽民(诉江)而被非法判刑的有28人,法庭勒索18名法轮功学员179,000元现金。

2016年1~8月中国大陆70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16年1~8月中国大陆70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中共恶党及江泽民的死党就是要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判刑送入监狱。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来自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数最多的省份为:辽宁31人,吉林20人,山东19人,安徽19人,黑龙江18人,北京14人,湖南14人,天津12人,河南10人,江苏10人。

北京诬判14人,安徽亳州市诬判14人,沈阳诬判13人,哈尔滨11人。

2016年7~8月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2016年7~8月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山东济南法轮功学员李健美被非法判重刑9年;湖北随州广水地税局干部陈全龙被判3年;湖北小学女教师张敏被判刑8年;重庆女优秀工程师徐开华被冤判4年2个月;黑龙江省建三江前进农场中学教师蒋欣波请律师控告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罪恶被冤判3年,勒索罚金3万。

云南省宾川县石建伟、肖竹夫妇诉江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5年;陕西宝鸡退休音乐教师冯晓萍、湖南岳阳教师邹稳玉、天津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李文因控告江泽民分别被冤判3年;吉林吉林市军转干部白鹤控告江泽民被判刑3年半。

'黑龙江建三江前进农场中学教师蒋欣波控告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罪恶,被冤判三年,勒索罚金三万。'

黑龙江建三江前进农场中学教师蒋欣波控告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罪恶,被冤判3年,勒索罚金3万。


由于中共封锁网络,掩盖真相,本文的数字均为不完全统计。

7-8月份,中共法庭诬判法轮功学员分布及排名

区域 判刑人数 排名 区域 判刑人数 排名 
辽宁311广东611
吉林202河北512
山东193浙江512
安徽193福建413
黑龙江184上海314
北京145重庆314
湖南145江西314
天津126甘肃314
河南107陕西314
江苏108山西215
新疆99云南215
湖北710宁夏116
四川710合计230人


一、控告江泽民遭报复,28名诉江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7至8月份,有28名法轮功学员因向两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中共报复性迫害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是云南省宾川县石建伟、肖竹夫妇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5年。

1、举报江泽民 控告洗脑班 石孟昌被冤判2年半

'石孟昌'

石孟昌


黑龙江建三江公民石孟昌因聘请律师,举报江泽民、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罪恶,2015年12月被绑架、构陷,2016年8月11日被冤判2年6个月,勒索罚金2万元,石孟昌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石孟昌,黑龙江省“建三江案”受害当事人之一石孟文的大哥,也是“建三江事件”中被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酷刑迫害的当事人之一。其弟弟石孟文因营救石孟昌被非法判刑3年,至今仍深陷冤狱。石孟昌的妻子、儿子在2015年12月也一同被绑架。

2015年10月28日,“建三江案”中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2015年12月24日,石孟昌、韩淑娟夫妇在亲属家中被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警察撬开门锁绑架。

7月13日上午9时,建三江法院对石孟昌非法开庭,石孟昌当庭演示了在青龙山被酷刑的经过,并说:“我控告洗脑班主任房跃春和江泽民有什么错吗?”公诉人和法官没有反驳。马卫律师在法庭辩论中说:“我的当事人对于不公正处理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控告,是无罪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当事人没有条件利用什么组织,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很多证词证言没有询问人的签名,属于无效证据。光碟只是文字鉴定,没有影音鉴定,也没有法律效力。”

2016年8月11日建三江法院非法判石孟昌2年6个月,勒索罚金2万。石孟昌当庭表示上诉。

石孟昌的妻子韩淑娟被非法判刑2年缓刑4年,勒索罚金1万元。

2、控告江泽民 军转干部被判刑 律师斥迫害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白鹤因2015年5月根据国家司法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对自己的迫害,在2015年7月23日遭吉林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看守所已1年多了。

司法部门将白鹤的诬陷案几经退转,捏造罪名,刁难代理律师,最后在不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迫害好人。

'白鹤'

白鹤


2016年8月12日白鹤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白鹤得知,白鹤于2016年6月1日被秘密开庭,8月5日非法宣判刑期3年半。其罪名是起诉所谓的“前国家领导人”的控告书传至明慧网了,法院强加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白鹤不承认自己犯罪,上诉到中级法院。

从丰满法院对白鹤的非法《刑事判决书》内容中看到执法人员内心的恐慌,用词含糊不清,法轮功学员的“控告书”中明确写着“被控告人:江泽民”。可丰满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却用“起诉前国家领导人”一词,混淆视听,蒙骗世人。前国家领导人多了,胡锦涛、朱镕基等都属于前国家领导人,为什么不敢说控告的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为什么隐去江泽民的名字?说白鹤控告书内容“均属法轮功非法宣传”更是荒唐可笑,中共迫害法轮功17年,中国老百姓谁不知道控告书写的是事实真相?

白鹤的律师看了丰满法院对白鹤的《刑事判决书》后说:“对白鹤的非法裁判,实质就是迫害。”

3、云南省宾川县石建伟、肖竹被非法判刑

2015年10月16日法轮功学员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宾川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2016年8月5日,律师收到了祥云法院对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决书,非法判决石建伟有期徒刑6年半,肖竹5年。目前夫妻二人坚持自己无罪,要求上诉。

2016年6月23日,在祥云县法院非法开庭,石建伟高呼着 “法轮大法好!”走入法庭。律师作无罪辩护,声音洪亮、正气凛然,吸引了祥云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在法庭门口旁听。石建伟讲述了自己在公安局的地下室被国保大队长杨瑜指使的十几名警察三次殴打,反扭他的手臂,用膝盖猛顶腰部,用脚猛踢腹部,并且用脚猛踩头部。杨瑜当时说到:“我打了你,谁看到?”肖竹也揭露了国保警察用其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她,诱供、刑讯逼供。夫妻二人都坚持信仰法轮功,坚持修炼无罪。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肖竹讲述了自己修炼大法获得的福报,也说明了大法对整个社会的好处,如果人人修炼大法,社会道德将会回升。

石建伟讲述了自己的17年的修炼经历,讲述了自己身体得到净化,心灵得到升华;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师父的慈悲,以及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都有人在修炼大法。石建伟说:“我们一家修炼法轮功,夫妻和睦,身心受益。我们在宾川县的社会评价很高。女儿中考时全县第四名进入云南省重点高中,高考考入四川大学,之后又进入华南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我做英语培训,多年来培训过数以千计的学生,其中有很多人都在中考高考中取得优秀的成绩。法庭本来是神圣的地方,法官和检察官本应该是高尚的职业,但此时此刻却在审判一名清白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正义何在?”

最后,石建伟又说:“感谢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特别要感谢律师的无罪辩护,你们的义举今后将会被载史册。”

二、中共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因此,中共对律师声援法轮功做无罪辩护非常恐惧,千方百计的打压、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1、大连西岗司法局胁迫律师不许代理法轮功冤案

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长期压制律师群体,不许大连地区的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

大连市岭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立盛、吕楠、杨华近期去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盛杰、王闯、王弘。结果岭岩律师事务所被当局罚款1万元,西岗司法局并胁迫律师王立盛、吕楠、杨华写不代理法轮功案件的保证书。

2016年6月28日早晨6点左右,大连旅顺法轮功学员盛杰被闯入家中的市场派出所警察绑架。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王闯6月28日被沙河口区幸福派出所的警察绑架,7月20日被非法批捕。大连市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王弘6月28日被星海派出所警察绑架,7月21日被非法批捕。

2、吉林市法院侵犯律师权利 执法犯法

吉林市的公检法部门多年来在吉林省吉林市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不许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对维权律师恨得要死,怕得要命,极力阻挠。公然违反“律师法”中“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之规定,耍尽各种手段,野蛮阻止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做无罪辩护。对律师和家属疯狂叫嚣:“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不接待,没时间”、“我一定得接待你吗?”“接收你的手续需要上边批等。”根本不听律师说话,还野蛮地推搡律师和家属。律师寄给他的信函邮件,以“查无此人”退回。

所以吉林市法院从2013年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进入法律程序后当到达法院递交手续时,所有法院都以各种借口推托、说谎、躲避、刁难等不接待律师,不接律师代理手续。

3、法官威胁: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越辩判得越重。

2016年8月3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宋桂香非法判刑3年半,宋桂香已依法提出上诉。

2016年4月11日下午,宋桂香走在街上被元宝区八道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多名警察到宋桂香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两本《转法轮》及炼功用的MP3一台,家中墙上挂的挂历、字画都被抄走。后被非法送入丹东看守所至今。

宋桂香被非法关押期间,80多岁的老父亲及家人曾多次到八道派出所、检察院、法院要求放人,告诉他们法轮功不是×教,绑架、关押是违法的,要求检察院、法院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宋桂香代理律师到法院阅卷时,法官马述和告诉宋桂香的代理律师: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越辩判得越重。二、不能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进行辩护。如果律师非要辩,他就要敲法锤,辩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后就要将律师赶出法庭。”

2016年7月7日,元宝区法院对宋桂香进行非法庭审。律师没有畏惧法官的无理阻挠,依然的在法庭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4、政法委叫嚣:律师见当事人需到中央开介绍信

明慧网2016年7月5日报道,2015年6月间,辽宁省新宾县的邓玉清等7人到通化县三棵榆镇邮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被三棵榆树派出所绑架,后被通化县国保队长王义冠等人送到通化市看守所。

2015年5月1日,中国现政府推行了司法新政,要求各级法院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根据这规定: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投递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遭江泽民死党的报复。

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被非法判刑,其他三人被非法取保候审。

2016年6月间,邓玉清的家人到通化县政法委,去为自己的亲人邓玉清被判刑的事讨个说法。而邓玉清家找的律师要到看守所见当事人,通化县政法委不让见。

邓玉清的家人给通化县政法委打电话说:“上次律师要见邓玉清,看守所不让见,说是因为你们政法委不让见的。”接电话的人又说:“就是不让见,中央下命令不让见的,要想见到中央开介绍信去。”

三、610幕后操控 法官是傀儡

中共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百分之百是听命于邪恶的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公检法人员,为了名利甘当中共傀儡迫害好人。

1、610幕后操控 邹稳玉、胡卫荣被冤判3年

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功学员邹稳玉、胡卫荣8月17日被610幕后操控法院冤判3年,法官只是走过场,无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宣读事先做出的“审判”结果。

8月17日,在市政法委的调配下,平江县法院借用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和临湘市法院,对胡卫荣、邹稳玉、杨道文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庭审过程中,法官也只是走过场,根本不采信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和家属的抗议,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歪曲成制作宣传品来论罪,最后宣读事先已经做出的所谓“审判”结果,当庭枉判胡卫荣、邹稳玉3年冤狱。

61岁的邹稳玉老师,在2002年时被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平江县余坪乡胡卫荣曾20次遭绑架。杨道文2015年9月17日在家中被浯口镇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绑架,先后被拘禁在洗脑班和看守所;期间被洗脑人员抽打致使耳鼓破裂。家人曾经到国保查原因、要人,他们回答说:从杨的电脑中发现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底稿,称杨道文替别人写了控告状,并声称不准告江泽民。

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暴露了中共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政府之上左右司法、干预司法公正的恶行;从他们如临大敌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恶心虚。

2、沈阳公检法制造冤案 李宏伟被判4年半

'李宏伟'

李宏伟


8月3日,沈阳市浑南区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李宏伟先生4年半刑期,同时勒索所谓“罚款”1万元。从警察绑架、抄家,检察院构陷,到法院判刑,总共不到2个月。

8月3日上午,在浑南区国保秘密操纵下,沈阳市浑南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红伟,不到一个小时便匆匆结束。李红伟身体非常虚弱,消瘦,当庭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他在法庭陈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的身心巨变,受益匪浅,遭庭审人员粗暴打断。

李宏伟(也叫李红伟),今年53岁,修炼法轮功多年,修炼前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脂肪肝等多种病症,修炼后变得更加善良谦和,多种病症不治而愈。多年来,中共江泽民集团谎言诬蔑法轮功,更让他觉得有义务告诉父老乡亲法轮大法好和遭受中共迫害的真相。

2016年6月26日,李宏伟在沈阳市浑南区粘贴真相传单时,被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警察绑架;27日上午,警察劫持李宏伟到他临时租住的住所抄家,在屋内李宏伟被警察毒打,床单、被罩上还留有血迹。

面对被警察的毒打,李宏伟欲控告警察的暴力伤害。为了掩盖真相,五三派出所的警察谎称李宏伟在换车时摔伤。在李宏伟被劫持到浑南看守所继续迫害期间,被劫持到浑南区中心医院一楼强行灌食;在浑南区中心医院,李宏伟高呼“法轮大法好”时,又被两名警察毒打、扇耳光。

李宏伟母亲身患癌症晚期,盼望着儿子李宏伟能在身边。老人曾说:“我儿子是个最好的人,如果再见不到他,我就豁上老命去上访!”

3、“法官”撒谎,辽宁省葫芦岛市张继红被偷偷判刑

明慧网2016年7月4日报道,2016年6月30日,张继红被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非法判刑2年,罚金5千元。张继红的律师7月1日给法官关树森打电话,关树森撒谎说“还没判”,律师见到张继红本人才得知判决结果。之后张继红的律师向绥中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法官”为什么要撒谎?这样的“法官”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吗?判决下达后十日内上诉才有效,如果错过,将无法上诉,因此不排除关树森撒谎有为了让家属和律师不知情、避免张继红上诉、直接将张继红送到监狱的企图。

绥中县法院6月20日对已经绝食抗议非法关押33天的法轮功学员张继红开庭,律师从“信仰无罪”、“张继红只是一个信仰者,没有煽动他人抗拒法律实施,因此没有触犯刑法300条”等多方面进行了阐述。公诉人总共20页左右的案卷中存在诸多漏洞。

构陷张继红的“案子”,连案件编号都没有,纵观整个判决书,看不到中国法律“控辩双方平等”的原则。

对于判决结果,张继红家属感到意外和失望,不明白为什么做好人没有违法却被判刑,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连编号都没有的漏洞百出的案子竟然就能这么判了。

4、何爱云已被劫持入天津女子监狱

明慧网2016年8月15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何爱云已于2016年8月10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何爱云2016年5月27日被河西法院非法判3年,当庭表示上诉。但天津的法院搞暗箱操作,从何爱云上诉到被非法关入监狱,没有通知家属。

后经家属和朋友多方打听,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上诉,只是把人拉到一个地方,象征性的问了几句话,就草草了事,驳回上诉。

'何爱云'

何爱云


何爱云年轻时家境困难,她靠个人的聪明、勤奋和超凡的毅力,成就了一番事业,在天津商界有一定的声誉。

酷刑演示:抻铐

酷刑演示:抻铐


何爱云曾多次被迫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强制戴上脚镣手铐,棉袄的领子前襟被撕掉,露着棉花,寒冬腊月让她穿一双塑料拖鞋。因不配合非法提审,让她戴着死刑犯的脚镣,把她铐在一张上下铺的双人床上,双臂分开,一只手铐在床最上边的床楞上,另一只手铐在床最下边的床腿儿上,整个人站不起来、也坐不不去,就这一个姿势铐了她38个小时,放下来时已经不省人事。

四、庭审后遭殴打 杨凤桃控告448769号法警

2016年7月5日,广东揭阳市普宁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凤桃女士。庭审结束后,53岁的杨凤桃遭到法警凶狠暴打致昏迷,右眼、头部、颈椎、手腕等多处受伤。

'杨凤桃被迫害前'

杨凤桃被迫害前


据悉,7月5日的非法庭审结束后,杨凤桃质问公诉人及法官:什么是邪教组织?他们不理睬。上来好几个男女法警,把杨凤桃按住、强行拖下庭,有一法警用力把她摔出庭外两米多,接着一记重拳,将杨凤桃的右眼打伤,有人从她背后抓住头发把她从地上整个人提起来,铐上手铐拖到警车边时,先前那个打人的法警又从杨凤桃的身后狠狠一拳打在她的颈椎连着后脑勺部位,杨凤桃倒在车门坎上昏迷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躺在打人的法警脚下,便问:你为何要对我下如此狠手?该法警恶狠狠地说:“我还想踢你一脚。”到了看守所,杨凤桃看清打人警察的警号是:448769。

杨凤桃要求看守所对自己的伤势拍照,看守所拍了三张:一张右眼部位,一张是颈椎连着后脑勺部位,一张手腕部位。

杨凤桃就此次警察的暴行向检察院提起控告,杨凤桃在控告书中说:“我无法想象身为一个法警,竟能如此的目中无法,心狠手辣,还想拳脚暴打一个手无寸铁,身患病痛的妇女,这跟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是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利和胆量?是谁纵容这种暴力行为?”

杨凤桃丈夫也就此次暴力事件向普宁市检察院、普宁市法院控告警号为448769的警察涉嫌触犯《刑法》234条犯有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行为。目前,普宁市法院、检察院方面还没有做出回应。

杨凤桃女士,因向民众讲明法轮功真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住处遭普宁市大南山派出所警察、普宁市610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到普宁看守所。

五、律师告诫法官:不要给江泽民当枪使

今年8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刑庭对70岁的法轮功学员梁云英进行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老人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梁云英是南阳油田退休人员,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过酷刑迫害。 今年2月18日,梁云英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再次被警察绑架。

庭审时,公诉人称梁云英向人宣传法轮功,并从梁身上及家中抄出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要求对其重判。

江西的郭律师和河南的李律师为梁云英老人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说:江泽民诬蔑法轮功不是法律依据、国家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宣传法轮功也不违法,属于信仰、人权范围等等。

郭律师希望法官秉公执法,不要给江泽民当枪使。陪审员直点头,公诉人称对律师的辩护没有异议。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说合议后再给结果。

六、中国政府高层反对迫害法轮功的声音不断

据明慧网报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虽然是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实施的,但客观地讲,中国政府中的高层官员有很多是反对迫害法轮功的。例如当时的中共政治局七个常委,除江泽民本人外,其他六名常委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胡锦涛、李岚清都反对迫害法轮功。之后,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人权恶棍江泽民,用高压和制造假情报的手段欺骗、胁迫高层,于1999年7月强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一直强烈反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乔石在2015年6月临终前表示:自己可能看不到法轮功被平反的那一天,但坚持自己在1998年的表态“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提出一个要求,不允许江泽民参加自己的遗体告别仪式。

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妥善处理过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大上访之事,并受到国内外的好评。

胡锦涛曾委托妻子,向他的清华大学同班同学、法轮功学员传递问候;江泽民准备在全国扩建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时,胡锦涛也曾以经费开支过大为由,表示过不同意见,但是受到了人权恶棍江泽民的斥责。

在2003年3月全国第九届政协第五次大会上,政协主席李瑞环没有代表全国政协做工作报告,而是由副主席李贵鲜代替,引起国内外的各种猜测,真实的原因是江泽民在全国政协工作报告中强行加入同法轮功做斗争的语句,李瑞环以拒绝在大会上发言对江泽民予以抵制。

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任期内曾几次提出平反法轮功,尤其在2012年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研究处理薄熙来的问题时,温家宝又提出借处理薄熙来事件将法轮功的问题也一起解决了,但是受到周永康的强烈反对。

另外还有一批像原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等省部级高官,也对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持不同意见。

近年来,江泽民集团的人马(均参与迫害法轮功),纷纷被以贪污腐败等罪名落马、入狱。这种来自政府高层的整肃力量,或许正是秉承天意,让人们看到迫害者大势已去,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已经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