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厚者不毁人以自益

文/于学真

《战国策•燕策三》记载了这样一则古谚:“厚者,不毁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也。”意思是说:仁厚的人不以毁谤和危害他人来取利、成名。国家的刑法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如果“刑罚不公,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何况,赏与罚,本意是在劝善而惩恶。

《北齐书•苏琼传》中记载:北齐年间,河北省赵州和清河县等地频频有人举报谋反大案,这些案件先后经由苏琼推问审理,发现大部份都是遭人诬告,因此,很快就被苏琼实事求是地予以昭雪。

当朝尚书崔昂觉得苏琼做官太老实,就用自己做官的诀窍指点他说:“你如果想要立功升官,就应该好好琢磨做官的道理,不要只知道辨别是非曲直,要体会皇上痛恨百姓谋反的心思。像你这样一再为谋反逆案昭雪,也太看轻自己的性命了!”

苏琼听了崔昂的这番“肺腑之言”,不仅不感激,反而严正地回答:“我所昭雪的都是冤案,我不会放过真正要谋反的人。我也不会为了个人升迁求荣,去干伤天害理的事!”崔昂讨了个没趣,无言可对。

老百姓对苏琼的明察秋毫,不陷人以罪,十分感佩!京城里传颂开两句话:“决断无疑最公平,昭雪冤案找苏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