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诉讼案正在形成

“寄什么?”在邮局窗口,这句以往再平常不过的话,如今却因为全国各地邮局潮水般寄往北京两高的刑事控告书,而有了特别的含义。原来这些控告书都有一个共同的被告人──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而原告则是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属。

自从今年5月1日大陆法院全面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以来,从今年5月底到7月16日,海外明慧网已收到82,226人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副本及相关控告讯息,这些控告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起诉江泽民,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敦促中国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立案侦查。

而由于电脑操作、信息传输、网络封锁等诸方面的困难与干扰,这只是实际正在进行的控告案例的一部分。

这些控告主要来自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400多个县市。另有393位因被迫害而流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英国、马来西亚、泰国、日本、韩国、香港等地的法轮功学员,也向中国最高司法部门投递了诉江状。控诉人包括曾担任过党政军公职的各级官员,还有国企高管、高级知识分子,以及社会各界民众。

在控告书中,法轮功学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的事实,以及因为不放弃“真、善、忍”信仰所遭受的残酷迫害,要求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看清谎言 走入修炼

金怡均,女,41岁,原兰州市一名法律工作者。她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走入修炼的。因为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2011年8月,她被非法劳教一年,遭受非人的折磨,还被兰州市司法局非法停止年检执业证已经两年。

金怡均在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走入法轮功修炼的过程:

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从走出学校步入社会起,我一直相信我自己,不相信这世上有神,更不相信善恶有报。自从1995年到法院实习开始,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怎么能挣到更多的钱,可是,总是“不如意事常八九,能与人言无二三”。

2003年年底,我单位来了一位同事,给我讲法轮功真相,讲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江泽民与中共为栽赃法轮功制造的骗局。我不信。因为我确信共产党不会骗我的。我们相处了一年。这一年里,她在单位上与同事不争不吵,工作勤勤恳恳,有人和无人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与人说话总是那么和善、真诚,和她在一起,很轻松,无需防备。

看着她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对任何人和善诚恳的样子,有一天,我在心里说:“如果法轮功都是她这样的人,那么肯定是政府错了。”接下来,我用我所学的法律专业来分析法轮功的真伪。我不相信法轮功学员的说辞,我只想看中共给我的说词是否能站住脚。

首先,所谓“4•25”中南海事件,电视上说有一万人去了中南海,我也看到电视上是有很多的人,站在路边,并没有影响交通,车仍然畅通无阻,还有警察三三两两站在一边聊天。这是中共自己的媒体报道的。最后还说这些人晚上都回家了。这回家就和围攻扯不上边了,如果围攻,会有制裁措施的,不可能回家;既然回家,那么肯定就是上访,上访完了自然就回家了。由此我断定:中共媒体的所谓“4•25”围攻中南海是撒谎。

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图为“4•25”上访现场。一位亲历“4•25”的法轮功学员说,“整个现场秩序井然;穿着制服的警察很悠闲,有的与学员搭话,有的在相互聊天”。


其次,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其中有一人自焚时腿中间有一个雪碧瓶子完好无损。如果雪碧瓶子完好无损,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火没着;另一种可能是火着完后放上去的。我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黑烟,有烟就有火,既然有火,要保证雪碧瓶子完好无损,只能是火着完后放上去的。火着完后放上雪碧瓶子再拍下来让全世界的人来欣赏,那只有是小品了。小品是娱乐节目,不是事实,在法律上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法轮功会让人自焚。所以中共鼓吹的“自焚”是骗人的把戏。

焦点访谈的“自焚”镜头中,可清晰看到:“自焚者”王进东的衣服、面部都被烧坏,而两腿间装有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最易燃烧的头发也还完整。“王进东”身后,一警察拎着灭火毯,晃来晃去等待拍摄,等王喊完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到王的头上。


我通过法律角度,看到江泽民在媒体上对法轮功的所有抹黑都是造谣诬蔑,一个堂堂国家主席竟然做出这样的苟且之事。

金怡均在诉状中还写道:“在学习《转法轮》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善恶有报是天理。我知道在钱财上不能和人去争了,真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实难求’。从此,我在购买东西时也不那么斤斤计较、愤愤不平了,被人窃取利益后,那种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感觉也离我远去了,相反,人变得快乐、愉悦。我这才知道,为什么1999年7月20日以来,无论江泽民怎么打压,法轮功不但没有打压下去,还广传世界,因为真修的人都尝到了法轮功的甜头。”“我明白了,人来世上,德是最重要的。”

身心受益的事实

很多法轮功学员在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事实。

马忠波


现年43岁的马忠波,黑龙江省宾县人。她在诉状中说:“27岁那年,我患上了非常严重的双侧股骨头坏死。最后拄双拐都不能行走,由人背,在地上爬。姥姥听说后让我炼法轮功,我说:骨头都烂没了,炼功能给我长上啊?再说各大医院都治不好,炼功就能好?……五哥用车把我送到姥姥家。姥姥拿本《转法轮》给我看,我用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我说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书?两个表弟每晚用车推我去炼功点炼功,去了3个晚上,到了第4天早上,我就能穿鞋下地走路了。我爸看我真好了,惊讶地说:这不是真佛下世了吗?”

聂威暕,现年19岁,吉林省吉林市人。她在诉状中写到:“我从小患有癫痫,出生后差点死掉。祖父、祖母和父母听了医生的话,已经打算将我遗弃。外婆是修炼法轮功的,赶到后阻止了。也因为外婆,从小我就接触了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功后,先天的疾病在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头痛、发烧等小病我根本遇不上。”

血泪的控诉

很多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江氏集团迫害致残、致死,家人遭受深切的心灵创伤。

李志勤生前照片


高素改,58岁,家住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2007年9月12日晚,她的丈夫、法轮功学员李志勤在家中睡觉时,宁晋公安局国保人员入室,将他暴打致死。2015年6月4日,高素改以“故意伤害致死罪”、“非法拘禁罪”(其子被绑架关押一个多月)“非法入室罪”、“徇私枉法罪”等多种罪名,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递了诉状,状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80岁的宋德贵,四川泸州人。宋德贵老太太曾两次被警察、“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宋德贵一再说明自己的女儿有残疾及精神病,时刻需要母亲照顾,洗脑班头目却一再哄骗她说,你女儿“政府在管”。结果无助的女儿四处流浪,孤独惨死在异地陌生的租住房内,3天后才被发现。宋德贵在诉状中说:江泽民搞的这场群体灭绝的大迫害,弄得我家破人亡。女儿被谋杀,欠下命债的人逍遥法外,报案的好心人却被非法关押,还被扣上杀人犯的帽子。

卢广林


盖秀芹,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她与丈夫卢广林,被分别冤判13年和8年重刑。丈夫卢广林被盘锦监狱折磨致死,盖秀芹在辽宁女子监狱被折磨得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盖秀芹要求检察机关立案,追究恶首江泽民的一切刑事责任。

栾庆玲,山东莱芜人。她在诉状中写下了其幼女的凄惨境遇。在她被关押期间,恶徒以工作和钱财相要挟,逼迫她丈夫离婚。

离婚后,他们的女儿被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那时我女儿只有四五岁,白天像野孩子似的一人在外边跑,晚上遇到她爸爸上夜班时,一人在家睡觉,从床上掉下来,哭一会,想想没人管她,就抱着被子爬到床上再睡。”栾庆玲出狱后见到她时,她哭着说:“妈妈啊!我天天想你,怎么人家都有妈妈,我没有妈妈呢?我想你想得在被窝里偷偷哭,在放学路上没人看见时偷偷抹泪。”

栾庆玲说:“江泽民操控恶警对我的迫害使我骨肉分离,害我娘俩饱尝了人间凄苦悲凉的滋味。”

悬崖勒马 将功补过

在诉状中,对于屈服于江泽民淫威而参与迫害的人,法轮功学员希望他们能停止迫害,将功补过。

朱鹤飞,原江苏教育学院厅局级官员。她在控告书中写道:“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来自海外的诉状

6月上旬, 罗慕栾向大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寄出诉状,控告江泽民。她是胡锦涛清华大学同学张孟业的遗孀。

张孟业夫妇因与胡锦涛是大学同学的特殊关系,被江泽民故意拿来开刀,成为广东省第一批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因遭受长期跟踪、盯梢,2005年被迫出逃泰国寻求联合国难民庇护。2006年9月,张孟业去公园参加晨炼的路上遭遇了蹊跷的“车祸”离世。而两周前,他们夫妻刚接到联合国难民署安置他们到美国的通知。

罗慕栾


罗慕栾女士说:“我们一家人原来在社会中都是有一定地位的,正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致使我们家破人亡,逃亡海外。”“在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有上亿人,遍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加上亲朋好友,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影响数亿人。可以说江泽民罪恶滔天,尤其他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更是令人发指!全人类都应该控告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