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四、 经济迫害
在中共泰安市政法委、“610”操纵下,许多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绑架、拘留、劳教、判刑、开除公职;同时被非法抄家、劫财掠物、敲诈勒索、削减、扣发甚至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给他们生活造成很大困难。
(一)、开除公职
1、付雁丽,女,49岁,中铁十四局二公司职工。2001年6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因身体原因三个月后出所。单位将其无理除名,不发任何补贴。付雁丽一边不断向单位要求恢复工作,一边做服装生意维持生计。
经过十多年的坎坷交涉,二公司仍不停止对她的侵权行为。付雁丽于2010年8月向泰安市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与二公司徐英侠(时任人事科长)串通不给她受理。同年9月,付雁丽起诉到岱岳区法院。11月开庭(审判长是孙泰)时,法院认为二公司对付雁丽“开除”没有法律依据,程序违法。可是后来庭审记录被改写,案卷的时间、页码都弄乱了,还伪造了她的签名。二公司买通区法院,使其作出枉法裁判。
2011年四月,付雁丽上诉到泰安市中级法院,7月份开庭(审判长是王兆民)。中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发回重审,同时让她找单位领导再次协商。
付雁丽去找总经理刘红旗协商时,刘答应给她恢复工作、工资和养老保险,让她去撤诉,并叫工会主席徐英侠具体办理。付雁丽撤了诉,等了一年多,也没给她恢复工作,而且刘、徐也都调走了。
2013年4月,付雁丽再次起诉到岱岳区法院。二公司竭力阻挠立案,立案庭长薛建明也百般刁难。艰难立案后,区法院于七月开庭(审判长是朱士坚)。被告提出三个违法的不合理要求(第一就是要付雁丽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岱岳区法院歪曲事实,包庇被告,再次枉法判决。
付雁丽第二次上诉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在市中院开庭。法庭裁决为双方调解。可是,二公司从来就没有诚意与付雁丽调解过,一直拖到现在也没给解决。
2、翟金萍,女,50岁,原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医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绑架拘留,两次劳教。2001年2月6日,翟金萍被泰山疗养院无理开除公职,没收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照、房屋产权证,使她至今无法从事医疗工作,累计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为维持生计,她当过保姆,做过钟点工,家教,发广告,串糖葫芦,生豆芽,摆地摊,晚上九点以后去酒店洗地毯,在超市、医院做保洁工等,历尽艰辛。
3、杨平刚,男,59岁,原岱岳区广播电视局长。1999年底,杨平刚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岱岳区委撤销了他的职务,大幅削减工资;2006年杨平刚被诬判6年,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加上妻子常丽君被开除公职后,作为新招职工处理大幅削减工资,他们一家被中共迫害以来,经济损失达几十万元。
4、李明,男,40岁,原泰安第三中学优秀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劳教3年、诬判四年。学校无理开除了他的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为养家糊口,他只好到处打工。
5、张绪民,男,50岁左右,原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两年、诬判4年6个月。肥城市政府无理开除了他的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从监狱回来后,为生计只好到外地打工。
6、王志刚,男,40岁,原中铁十四局二公司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两年,开除公职。他为生计到处流离打工,吃尽苦头。因无法照顾妻子和幼小的女儿,家庭几近破裂。
7、王秀平,女,51岁,原山东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女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诬判两次(共6年6个月),开除公职。
2000年寒假,王秀平被校长孙力软禁在宾馆里,扣了她1200元的工资;2006年秋,农大实行聘任制,王秀平拒签写有污蔑大法的合同,被停职。9月份开学后,停发了她的工资,只给生活费;2008年王秀平因休息时间向人讲真相,又被扣了5000元的阳光工资。
2009年7月27日,王秀平被肥城市法院诬判3年6个月,附校无理开除了她的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出狱后,王秀平去找农大校长温浮江要求恢复工作,校方不但不予解决,反而串通泰山区公检法,又把她诬判3年。
8、武保远,男,肥城石横特钢厂职工。2011年7月7日,武保远在给世人讲真相时,被邪恶绑架,后被中共肥城市法院诬判3年半,关进泰安监狱。特钢厂恶人不仅开除了他的公职,还威胁其家人,扬言要拍卖武保远家人赖以居住的房屋。
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除了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以外,在职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职员均被开除公职,不给任何补贴,使他们生活艰难。
(二)、撤销职务 削减扣发工资
1、刘振明,男,58岁,原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副校长。1999年7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撤销副校长职务,成为下岗待业人员;同年9月2日,被安排到原泰安回民中学当教师。
2000年元月,刘振明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一个月。然后劫持到泰山区大津口云海度假村“洗脑班”46天,被勒索6000多元,扣发他本人工资不够,还要扣他妻子的工资,之后被单位停职,停发工资和任何生活费,造成家庭破裂。
2003年2月,刘振明被非法劳教3年。被迫害半年后,被所外就医,他在单位正常上班,每月只发280元的生活费。
2010年5月23日,在东平被恶警绑架,非法劳教1年9个月。期间单位(现泰山民族中学)将他所有的存折、现金及身份证、户口簿全部扣押(至今没有退还给本人),让他没有一分钱,连吃饭的钱都得向校方借。在以前扣的2万8千多元还没退还给刘振明的情况下,单位以没法处理为由,又叫他交了国保大队审问他的花费及教育局和单位上北京找他的花费2万9千多元。因炼法轮功,他现在每月工资比同等教师少发300多元。
2、翟玉玺,男,69岁,原泰山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强制洗脑45天,勒索6000元;非法拘留3次,每次勒索1000元;非法劳教2年,扣发工资(长达4年);剥夺福利(特别是剥夺2003年的房改福利住房权)、撤销副局长职务,大幅降低工资,使他在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
3、姜官民,男,58岁。1999年7月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曾在新汶矿业集团禹村矿和汶南矿(现华恒矿业有限公司)担任副矿长。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43岁、年富力强、有知有识的姜官民被强迫“内退”。
2011年6月27日下午,姜官民驾驶自家轿车在青岛市讲真相时,被国安局恶徒绑架、抢劫。后被青岛市李沧区法院诬判5年徒刑。
4、常丽君,女,61岁,原岱岳区计生委财务科长(副主任科员)。2000年3月,常丽君被非法劳教后,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2002年9月,她从劳教所回来,岱岳区政府感到对她的处理不妥,但又不给她恢复公务员身份、待遇,却给她办了一个新招事业职工的不伦不类的手续,工龄为零,工资前半年只有四、五百元,以后每月给一千元左右,而且从那时起到现在,十多年来没给长过工资,只相当于同等公务员工资的四分之一。常丽君虽向有关方面反映多次,但始终没给解决。
1999年7·20以后,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陶平、副科长刘真等人对她多次抄家,掠走大量大法书籍、师父讲法录音带、录像带、“真善忍”铜匾、索尼录放机、爱华双卡录音机、便携录音机等。2005年9月,泰山区国保恶警杨汝法等人在绑架他们夫妇时,除掠走许多大法书籍外,还抢走了一台TCL台式电脑、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一个步步高影碟机,多个手机、电子书、MP3等。
(三)、抢劫财物
1、韩庆来、韩庆忠兄弟,是新泰市双圆涂料厂的主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恶人构陷。新泰市公安局、“610”、汶南分局、沈家庄派出所出动了十多辆车去厂里抓人。因兄弟俩外出,恶徒气急败坏的到处乱翻,抄走了两台彩电、VCD机、两台电脑、两万多元现金,存折数目不详。还有一些大法资料、物品。同时给封了厂子,派人严密监视。韩氏兄弟另两辆车开到了同修王延成家,恶警因此把王的妻子抓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抄走了她家的彩电、VCD机、大法书籍等。
2、马玉莲,女,59岁,原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财务科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劳教,诬判四年。 2002年底,在泰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亓可银、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教导员朱宗海、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张继轩的密谋下,马玉莲被绑架到肥城洗脑班。她家里的现金、存款折、工资卡、首饰及手表等物品被掠走。2012年7月18日,泰山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明、迎胜派出所长徐亚辉等几十个恶警包围了马玉莲的家,将家中大法书、真相资料、电脑(两个)、打印机(两个)、刻录塔、电脑硬盘、U盘、多个手机、真相印章等物品尽数掠去。
3、周敏,女,60岁,原泰安市泰山区铜丝铜网厂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绑架、拘留;劳教3次(共7年)、诬判四年,开除公职。2004年3月27日,周敏正在临时岗位上班,被岱岳区公安分局恶警孙涛等人绑架到市看守所关押,抢走了她的小灵通手机。同时搜走她的钥匙,在她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家中大法书、资料、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5000元钱等个人财物掠去。
4、魏延军,男,40岁,原泰安市电讯三厂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诬判四年。2001年元月,魏延军进京上访,被泰安市警察非法拘留、勒索5000元。他被单位解聘后,在电脑城打工。2009年10月上旬,泰山区国保大队长张广峰、副大队长毕欣等人和东关派出所恶警绑架了魏延军,抢走了他做生意用的电脑、电子数码商品等,物品拉了一汽车。
5、许兴岳,男,60岁,岱岳区汶口镇庞家庄村民(被迫害离世)。 2000年秋后,许兴岳与妻子汪秀英进京上访,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这一年,中共恶徒从许兴岳家抢去拖拉机一辆、家电一宗、木材一宗(18棵树锯成的板材)、12大编织袋皮花生、全部粮食。许兴岳80多岁的老母亲哭求他们,给留下一点粮食糊口活命,他们都不肯。
6、赵锐,男,36岁,泰山区迎胜村居民,法轮功学员。2002年12月初,他与妻子类维芳被肥城市国保大队长张钦来、恶警杨强用手枪顶着腰绑架到肥城。同时抄了他们的家,把家中大法书、真相资料和他们刚花3700元买的新摩托车抢走。
7、李明,男,40岁,原泰安市第三中学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非法拘留多次、劳教3年、诬判四年。2005年10月24日中午11点多,三中副校长徐鲁滨、校长办主任杨西国二人领着岱岳区国保大队陶平、大汶口镇派出所王岩等十余恶警闯入李明的家将其绑架,并抢走一台式电脑(价值4000元)、一个笔记本电脑(价值6000元)、一台日立牌激光打印机(价值6000元)、一台爱普生彩色激光打印机(价值5000元)等私人物品。
8、吴杞周,男,新泰市东都井保卫科职员,法轮功学员。2008年12月20日,6个恶警闯到保卫科将正在上班的吴杞周绑架,非法抄家,抢走数十本大法书籍、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MP3等私人物品。
9、周松林,男,70余岁,新泰市新汶火车站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2009年9月25日下午5时许,新泰市国保大队恶警闯入家中,把周松林和妻子王女士(70岁左右,新汶粮管所退休职工)非法绑架。抢劫走笔记本电脑、喷墨打印机、塑封机、切纸刀各一台,激光打印机二台及耗材一宗。
10、殷培坤,女,60余岁;朱秀林,女,50岁左右;朱明林,女,60余岁。她们都是新泰市青云办事处龙山村民。2014年4月25日早上6点前,新泰市国保大队十几个恶警窜到龙山村,闯入家中把她们绑架,将她们家中的法轮功书籍、MP3、收音机、电子书、DVD播放器、现金等抢去。
11、牛志芹,女,45岁左右,肥城矿务局查庄煤矿职工家属,法轮功学员,以卖豆腐脑为业。2007年11月26日下午4时许,陶山公安分局一群恶警闯入牛志芹家中,非法抄家。掠走真相材料一宗、电视机一台,影碟机一部、现金2500百元。最后把夫妻俩带走,把牛志芹非法关进肥城看守所。
12、施瑞芬,女,45岁,查庄煤矿幼儿园教师(内退)。2007年11月27日中午,陶山公安分局刑警队长孙某某与查庄煤矿派出所七、八个恶警,谎称检查防火防盗,闯入施瑞芬家中将她绑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部分空白光盘、耗材、资料等。
13、张兴河,男,61岁,岱岳区大汶口镇北西遥村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两年、诬判4年。2012年12月28日,在向世人赠送真相台历时,被汶口镇派出所副所长李军、恶警金波、李茂康(协警)绑架。随后,派出所长巩玉军、教导员张训冀、副所长李军、派出所“610”主任刘德允带领王庆等十几个恶警,翻墙撬锁,非法抄了张兴河的家。将家中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台式电脑、三个打印机、2000元现金、四箱纸、一箱墨水和一宗真相资料尽数掠去,并扣押了张兴河的电动车。
14、唐吉贞,女,岱岳区祝阳镇乔庄村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两年。2005年3月10日,唐吉贞被一帮恶警困在家中。邪恶逼迫她交出大法资料,她不配合,他们当即写了搜查证,强行抄走大法资料、电视机、影碟机、收音机等,并把她绑架。
15、刘红,女,56岁,泰山区邱家店镇村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两年。2008年2月18日下午2点多,泰安市财源派出所七、八个恶警以泰安市政法委的名义强行踹开刘红家的门,将她绑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及现金1000余元。
16、侯存尚,男,59岁,岱岳区房村镇肖庄村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诬判四年。2009年10月30日,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和房村镇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家中,将他夫妻俩绑架。同时将其家中电脑、打印机、几袋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尽数掠去。
(四)、绑架勒索
1、李琴夫妇,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法轮功学员。2014年4月中旬,新泰市国保大队将她夫妻俩非法传讯、抄家。家中电脑、财物、现金、存折、证券等被尽数掠去。每人被勒索五万元所谓“保释金”后,才得以回家。
2、焦承用,男,60岁,泰山区省庄镇齐家滩村民,法轮功学员。2011年3月18日上午,岱岳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许崇君和山口派出所、省庄派出所的十几个恶警,在家门口将从地里干活回来的焦承用、屈宝桂夫妇绑架,并抄走了他们的私人物品。下午家人将屈宝桂保释出来,焦承用则被送进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家人找人疏通,花了2万8千多元,焦承用才没被劳教。
3、郑洪玲,女,50岁,新矿集团良庄矿退休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绑架拘留,劳教。 2008年9月14日,郑洪玲在翟镇矿宿舍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汶北派出所(所长吴国忠)。良庄矿保卫科副科长马文广、医院支书魏彬把郑洪玲带回矿上,非法抄了她的家,将一台代尔笔记本电脑(价值8000多元)、打印机和大法书抄走。郑洪玲因身体原因送看守所、劳教所均不收,吴国忠把她带回矿上,24小时监控,向她勒索了1万元 “取保候审”金。她丈夫赵其森被逼供资料来源时,泰汶公安分局又对他 “取保候审”,再勒索1万元。此外,郑洪玲被劫持到王村洗脑班、省女子劳教所时,先后被勒索6千多元。
4、亓东玲,女,50岁,泰安市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2014年6月14日,亓东玲在新泰市青云花园小区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国保恶警绑架、殴打,非法拘留,并被非法抄家。新泰市国保大队向其家人勒索3万元“取保候审”金后,才于7月23日晚放她回家。
5、刘贞福,男,35岁,新汶矿业集团华恒矿业公司(原汶南煤矿)职工。 2006年10月27日晚6时许,他在清除公司宿舍小区宣传栏内诬蔑师父和大法的宣传画时,被一毕姓恶人构陷。当晚9点,矿公安科把刘贞福夫妇叫了去,将刘贞福非法扣留。他妻子回家不久,科长李栋带领恶警高磊、王爱民等七人,非法闯入家中,抄走现金和存折1万6千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九评》和真相资料等一宗。
6、李淑芹(女,40岁左右)、侯延香(女,50岁左右)、李庆香(女,55岁左右)均住新矿集团孙村矿家属院。12月8日,三人在新泰市协庄矿附近讲真相时,被泰汶公安分局和孙村派出所姜加锁、孙尚军等恶警绑架。李庆香被勒索2000元 “取保候审”;李淑芹、侯延香被非法关押到新泰市看守所。李淑芹家人被看守所勒索了5000元钱买被子。而后,李淑芹和侯延香被非法劳教1年3个月。
7、李茂菊,女,60余岁,新泰市汶南镇新庄村民,法轮功学员。2008年9月13日晚9时许,汶南镇“610”歹徒和派出所恶警,跳墙闯入李茂菊家中,把独自在家的她绑架到新泰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勒索1400多元钱。
8、刘芹,女,63岁,家住新矿集团汶南煤矿。2006年6月13日,刘芹在汶南镇贴大法真相时,被新泰市公安局安装在汶南的电子监测仪发现。汶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新带着几个恶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刘芹暴打一顿,绑架到派出所拷问。第二天送到新泰拘留所迫害,先后向刘芹家人敲诈勒索5800元。
9、牛荣田,女,51岁,新汶矿业集团华恒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绑架、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半。2001年腊月初一,牛荣田散发真相资料,被矿公安科张传玉(已遭报死亡)、高磊绑架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近3个月,勒索6000元。2007年正月初五一大早,牛荣田一家人尚未起床,公安科长高磊带领一伙恶警强行入室,抢走电视机、影碟机和大法书籍资料等,把牛荣田绑架到泰安市看守所迫害29天。恶警科长高磊、邪党书记王立新和公司“610”李栋欺骗其家人交上1万元钱就放人。当家人七借八凑交上1万元后,牛荣田却被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半。2008年8月牛荣田非法劳教期满,高磊、王立新和李栋又向其家人勒索3000元才接她回来。
10、徐洪芝,女,51岁,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泰前村居民。2000年11月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留,勒索2000元;2006年被非法劳教,丈夫托余某找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亓可银见她一面,被勒索9000元。
11、李爱华,女,61岁,泰安市啤酒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女儿闫婷,36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李爱华被非法拘留一次、劳教3年、诬判4年;女儿闫婷被非法拘留三次、劳教两次(共3年半)。泰山区公安分局徐家楼派出所指导员郭品正多次上门欺骗李爱华,先后逼交罚款5800百元。单位扣发了她三年的工资,至今也没补回一分钱。2001年正月,闫婷去鄂州上学的路上讲真相,被劫持到武汉市狮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家人先后五次去劳教所营救闫婷,被所里恶警讹诈2000元。湖北省鄂州市凤凰派出所恶警张士雄,在闫婷被关押期间,来到泰安闫婷父母家里住着,以种种借口敲诈勒索,让家人陪他逛泰山,吃喝玩乐,如同匪徒。
12、张金山,男,39岁,岱岳区满庄镇北留村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毕业。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3年。2008年9月2日,满庄派出所在工作单位绑架了张金山,随后抄了他的家。将电脑、收录机、收音机、大法书一同掠去,后被逼交2000元“取保候审”,才被放回家。
13、赵玉海,男,65岁,原泰山区迎胜木器厂厂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诬判3年半。2002年12月8日,肥城市国保大队长张钦来、刑警二大队恶警杨强等三人,与迎胜派出所宋所长(女)、警长秦士斌等三人抄了赵玉海的家,抢走了录音机和炼功用品,把他强行绑架到肥城看守所。一个月后,赵玉海家人被勒索4000元“取保候审”金,把他放回来。2003年3月25日,他被传讯到肥城法院非法逮捕,诬判3年半,劫入济宁监狱迫害。
14、赵传峰,男,40来岁,原迎胜建筑公司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劳教3年。先后被勒索7000多元。
15、杨成元,男,73岁,泰安市食品公司退休职工(被迫害离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多次绑架、拘留,非法劳教,先后被勒索7000元。
16、刘歧仙,女,76岁,泰安市泰建公司宿舍居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诬判3年。2009年3月1日,在肥城潮泉镇散法轮功发真相资料,被肥城恶警绑架、野蛮抄家,非法抄走现金9万2千元,存折约5万元。
17、谷静,女,72岁,住泰安石化公司宿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劳教两年。2008年7月21日晚9点,泰安市迎胜派出所恶警闯入其家,把谷静强行带到派出所,并抄走家中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真相资料等物品。第二天下午4点,恶警向家人勒索了3000元,才把她放出来。
18、王虎等九人,泰山区省庄镇农民,法轮功学员。2011年5月13日下午5时,王长林、张东方、李树林、马长兵、张全松、张华、张松、马连来在王虎家集体学法。五点四十分,突然闯进六个便衣,拿着摄像机、警棍、手铐等,上来就连踹带打,把九位学员全部绑架。并抄走了电视机、DVD影碟机、收音机、大法资料等。九学员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每人被勒索3000元才放回来。
19、曹炳芳,女,新泰市汶南镇赵家庄村民,法轮功学员。2002年7月21日凌晨,镇“610”头目(镇副书记)和公安分局长柳军与村书记郭永和密谋,将曹炳芳从被窝抓走,撇下七、八个月嗷嗷待哺的女儿。20天后,家人得知她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强行洗脑,被勒索3000元。
20、戚建英,女,新泰市汶南镇赵家庄村民,法轮功学员。2004年5月1日夜,蒙阴县“610”出面配合汶南镇“610”不法人员,由村书记郭永和带领,叫开戚建英家的门非法搜查。抄去所有大法书籍,磁带和资料,将她劫入蒙阴县看守所迫害。家人被勒索5000元钱。
21、孔祥增,男,新泰市汶南镇法轮功学员。2002年8月,村邪党书记孔祥军领着四、五个警察,闯入家中,把孔祥增绑架到王村“法制教育基地”,强逼洗脑一个月,勒索3000元。
22、张庆梅,女,35岁,新矿集团华丰矿职工家属(被迫害致死)。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中共恶徒多次对她强行勒索:华丰矿罚款2300元;越级上访金3000元;宁阳县公安局罚款3000元;华丰公安分局罚款500元,累计8800元。
23、海得兰,女,65岁,宁阳法轮功学员。2004年4月21日中午,海得兰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劫持到王村洗脑班迫害。同时,将其家中十几本大法书、炼功带及大法图片掠走。家人被勒索3000元。
24、金春利、陈德美(女)、金宝和均是泰山区省庄镇岳庄村民,法轮功学员。2000年遭非法绑架,各被勒索2000元。
25、李清安、李灿让,均是岱岳区角峪镇泉上村民。2000年3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恶人挟持到管区强行洗脑,各被勒索3000元。
五、泰安监狱恶行
泰安监狱位于泰山脚下,是山东省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之一。2005年1月,该监狱接受省政法委、“610”(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迫害指令,将出、入监区合并一处,加上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职能,成立了臭名昭著的五监区(2011年五月改称一监区),主要收押泰安、莱芜、日照、临沂、枣庄、济宁、菏泽七市被非法冤判10年以下徒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
泰安监狱原址在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堰堤村(堰北),2014年12月10日,泰安监狱整体迁至岱岳区天平办事处重河村。新监狱占地上千亩,搬迁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也被转押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