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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律师将组团为“建三江事件”受害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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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黑龙江法轮功学员

“建三江事件”中涉及的七位法轮功学员中,目前仍有四位被当局非法关押,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


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今年曾轰动国际社会,引起社会极大关注。2014年3月21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出动20多个便衣警察,暴力绑架了7位法轮功学员和4位正义律师,并施以酷刑,多位律师被打折肋骨。此罪恶行径被海外媒体广泛曝光,被称为“建三江事件”。

目前,“建三江事件”中仍有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关押,面临非法判刑,他们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和石孟文。

4名当事人共聘请了8位律师,律师将组团抵制建三江当局继续犯罪,除了做“信仰合法,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犯罪”的辩护外,拟尽快启动对建三江不法人员犯罪行为的控告,同时呼吁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

2014年7月31日,律师接到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庭长王敬军的电话和短信,被告知:建三江农垦法院将于8月11日上午9点对4人“开庭”。

当天,为石孟文做代理的唐天昊律师在法院阅卷时,法院刑庭庭长王敬军威胁:如果当庭做无罪辩护,就将你们逐出法庭。

此前,建三江检察院从7月3日开始,一再阻挠律师阅卷。律师当场告诫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维权律师的不断介入及正义人士的声援,令建三江邪党政法委操控下的公检法司系统惶惶不安。他们试图加快速度了结此案,回避国际社会各界正义组织和人士的关注和舆论压力,更不敢面对和承担法律的追责和道义的拷问。

4名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法轮功女学员王燕欣,在佳木斯百货大楼工作了20多年,任销售部门主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十佳营业员、大商集团总部特模……也曾被推荐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