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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抗议胡佳被逮捕 呼吁国际声援


【明见网2月2日讯】就胡佳事件杨建利、胡平致布什总统、波洛西议长信

◎杨建利、胡平

尊敬的布什总统:

您好。

首先,让我们向您致以新春的问候,并衷心地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人权的关切和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支持。

在此,我们向您陈述中国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的严重事实。中国政府为了承办2008年奥运会,曾经承诺改善人权,但是随着奥运会期的临近,中国的人权状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更见恶化。

2007 年12月27日,现居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政府”的罪名逮捕,他的妻子曾金燕和刚满月的孩子以及外婆均被警察软禁在家,不准和外界联系。胡佳是一位有代表性的维权活动家,去年12月5日刚获得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奖。胡佳多年以来关心受到中国政府不公正对待的弱势群体。从去年春天起,他和他的妻子一道,为了让外界了解到中国政府在筹备奥运期间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对外发出了大量的信息。自2002年以来,胡佳就多次被当局软禁限制自由、殴打、绑架,直到这次被捕。

过去一年多来,中国政府对人权的侵犯层出不穷,变本加厉。中国政府封闭了大量的互联网站,逮捕了多名网络作家和维权人士,一些异议人士乃至维权律师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身份不明的暴徒(其实是警察)的殴打,不少维权人士在狱中受到酷刑折磨,他们的家属和幼年的子女则受到严重的骚扰和威胁。此外,中国政府还大规模驱赶外来农民工,彻底拆毁上访村,驱赶和抓捕赴京上访的民众。中国政府为了能够按照他们的标准顺利举办奥运会,营造出中国一派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没有抗议活动甚至反对声音,让外国人看不到中国的任何问题、包括人权问题等等。所以,他们提前清理可能的麻烦,比以往更严厉地打压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一般来说,在一个专制国家举办奥运可能引起两种相反的效果:要么它会促进该国人权状况的改进,要么它会使该国的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迄今为止的事实表明,中国的情况不幸而属于后一种。

我们希望总统先生密切关注中国人权的现状,督促中国政府履行诺言改善人权,首先是要终止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化。如果我们不能在奥运之前增强压力,促使中国政府有所改进,那么在奥运之后,中国政府必然会对国际社会的压力更加置若罔闻。如果中国政府能够在奥运期间成功地消除杂音,那就会在世人心目中造成有极大欺骗性的假像,从而使得民主国家的领袖们在今后更难采取坚定立场。中国是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如果在未来一二十年,中国依然是一个共产专制的国家,那不仅对中国人民是巨大的灾难,而且也必将使整个世界的自由与民主陷入空前的危机。

全美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名誉主席、美国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主席 杨建利
《北京之春》主编 胡平

2008年1月3日


尊敬的波洛西议长:

您好。

首先,让我们对您多年以来对中国人权的关切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们坚信人权标准是普适的,没有中国与西方之分。中国人也像西方人一样,不会喜欢那种专横的、不准批评、不准反对的政府,中国人也不会甘愿因为仅仅发表了批评政府的意见就被监禁、被屠杀,中国人也不会愿意在政府的抓捕和审讯面前被剥夺向公众公开辩护的机会。

中国政府为了承办2008年奥运会,曾经承诺改善人权,但是随着奥运会期的临近,中国的人权状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更见恶化。为了奥运,中国政府采取了“外松内紧”的政策。因为会有千千万万外国游客和记者涌入中国,中国政府不得不放松对外国媒体的限制;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并无意真正改善人权状况,它不愿意让国际社会注意到中国社会的阴暗面,尤其是它担心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藉机发声,因此它就要用比以往更大的力量去消除内部的杂音。

就在过去的一年多里,中国政府封闭了大量的互联网站,逮捕了多名网络作家和维权人士,一些异议人士乃至维权律师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身份不明的暴徒(其实是警察)的殴打,不少维权人士在狱中受到酷刑折磨,他们的家属和幼年的子女则受到严重的骚扰和威胁。此外,中国政府还大规模驱赶外来农民工,彻底拆毁上访村,驱赶和抓捕赴京上访的民众。去年 12月27日,著名的维权人士胡佳又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政府”的罪名逮捕。胡佳是一位有代表性的维权活动家,去年12月5日刚获得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奖。从去年春天起,他和他的妻子一道,为了让外界了解到中国政府在筹备奥运期间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对外发出了大量的信息。自 2002年以来,胡佳就多次被当局软禁限制自由、殴打、绑架,直到这次被捕。

上述种种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在为奥运提前清场。如果清场能顺利进行,等到奥运举行时,中国政府就更能在世人面前展现“和谐社会”的迷人景象。这就会造成一种很有欺骗性的效果:中国的人权状况明明是恶化了,但是它看上去倒好像是改善了。我们要强调的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如果我们竟然听不到公开的反对声音,看不到公开的示威抗议活动,那一定是不正常的,那必定是残暴高压的结果,那绝不表明人权状况十分良好,那祇表明人权状况极其恶劣。一个四处都在反对的政府固然不是好政府,一个到处都看不到反对的政府一定更坏。

在这里,我们期望您运用您的影响,增加压力,制止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化,督促中国政府真正地履行其改善人权的承诺。

再次对您多年以来对中国人权的关切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美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名誉主席、美国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主席 杨建利
《北京之春》主编 胡平

2008年1月3日

──转自《北京之春》08年2月号


维权网关于胡佳被批准逮捕的声明

据悉,北京民间人权捍卫者胡佳(胡嘉)的家属1月30日得到通知,胡佳已经被北京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批准逮捕,有关政法机构迫害人权捍卫者更上一层楼。对此,我们表示严重抗议。

自2007 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以来,胡佳的处境一直受到国内公民和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公安机关以“涉及国家秘密”为藉口几次拒绝律师与胡佳见面,滥用权力、违反受到中国法律和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司法救助权,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所涉及的都是公开的言论,不可能涉及国家秘密。而对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予以拒绝,也使人们对胡佳的身体状况更为担忧。胡佳患有严重的肝病,每天要服用固定的药品。据悉,自从胡佳被羁押以来,公安机关拒绝其家属送去的药品,而公安机关又没有提供胡佳所需要的全部药品。这严重违背了起码的人道原则和中国政府1988年加入批准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自2007年12月27日以来,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和幼女一直处在严密的软禁之中,无法走出家门。除了其父母之外,任何探视者均被阻拦,一些前去探望的人被带到派出所盘查、警告,甚至被羁押。所有记者均被拒绝进入采访。而寄给曾金燕

的奶粉和其他物品也无法送达。她的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和网络均被非法切断,无法与外界联络。而试图前去与曾金燕交流案件的律师被非法阻拦、跟踪、监视,出于同样原因,其他几位维权人士被国保跟踪、监视、失踪。一些试图为胡佳和曾金燕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和其他维权人士受到本单位或公安机关的威胁和警告。

长期以来,胡佳在环境保护、爱滋病人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后来他把工作扩大到言论自由、拆迁、上访人权利等人权领域,对外发布中国人权状况的信息,为中国的人权事业付出巨大心血。他是一个感言的公民记者,一个执著的人权捍卫者,他的言论完全属于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明文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指控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明显违背宪法和中国已经加入的《国际公民政治权利公约》(尚未批准,但是政府既然加入,便有义务不再违背相关人权)。

中国在申办奥运会时,曾向国际社会做出过改善人权状况的郑重承诺,但很遗憾,胡佳案件中北京市公安机关的上述种种表现,严重违背了这些承诺。

我们要求:

1、中国有关政法部门停止以言治罪的违宪非法行径,立即释放胡佳。

2、依法保障胡佳与律师会面的司法救助权、取保候审的权利、保障他不受任何形式的酷刑和非人道待遇。

3、立即停止对胡佳妻子曾金燕和孩子的非法软禁,停止侵害她们的通信权利、保障她们的行动自由。

4、遵守《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保障海外媒体的采访自由。

5、立即停止对胡佳的律师和其他维权人士因为帮助胡佳或其家人而进行的跟踪、监视、骚扰、强迫失踪和其它威胁迫害行为。

6、我们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的人权和身体健康状况,敦促当局保障胡佳得到必需药品和医疗,保障其在羁押期间受到人道主义待遇。

7、我们呼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盟、和关注人权自由的民主国家政府首脑,尤其是那些已经接受中国政府邀请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的首脑们,如美国总统、法国总统、欧盟主席,公开谴责有关政法机构侵犯胡佳和家属人权的行径,不再停留于通过外交途径闭门交涉。

8、我们呼吁国际奥委会就胡佳被引言治罪、因从事民间人权工作受迫害事件、以及中国政府近来以凑办奥运为藉口侵犯基本人权(强迫拆迁、任意羁押访民、加紧媒体监控,等等)进行公开询问,因为这些行径已经明显毁约、背离了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时向国际社会做出的改善人权状况的承诺。如果中国政府仍然拒绝改善人权,有必要重新评估在北京举办奥运的决定。

维权网
(2008年1月31日)

刘晓波:关于胡佳被刑事拘留的声明

◎刘晓波

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时,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刑事拘留。

长期以来,胡佳在环境保护、爱滋病预防及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后因从事维权活动而遭受政治压力,被迫离开爱滋病权益保护领域,同时也失去了正常收入来源。作为一个人权活动者和自由写作者,胡佳虽然频频发言,对外发布中国人权状况的信息,批评政府和有关官员,因此遭受长期软禁,但其言行均在中国宪法明示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毫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表现.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对于胡佳的刑事拘留是不可接受的。

2008年,既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的年份,也是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周年。适逢其时,中国民间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格外关注,特别关注中国政府是否兑现其申奥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关注中国政府能否拿出更实质性的具体措施,以证明其在改善人权方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

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善用契机,使奥运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在国内开启社会和解之门,在国际上让中国的崛起不再成为世界的疑虑.而抓住奥运契机、推动政治进步和人权改善的最好方式,就是中国政府珍视改革开放留下的思想解放传统,信守承诺并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忠实于中国宪法有关人权与法治的基本理念,以最大的诚意和勇气落实《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国际文件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向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展现开明的政治姿态.基于此,首先,我们敦促行政当局立即释放胡佳,还其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在胡佳尚未恢复自由之前,必须依法保障他在监禁中的各项权利,包括身体保健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和亲属探视的权利。

其次,我们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的身体健康状况,胡佳是一个肝硬化病患者,监禁生活将对其身体造成严重伤害,长期监禁更可能意味着人道灾难的发生。

再次,我们也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家人的困境。在胡佳失去自由之时,他的身后,是一个刚刚满月的婴儿,一个时常遭受监控的家庭。我们敦促行政当局解除对胡佳家人的行动限制,让他的妻儿能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在北京奥运一天天逼近的时刻,无论从普世道义和中国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人道的角度,中国政府都没有理由罔顾道义、践踏法律、背弃承诺、有违人道,剥夺胡佳先生的基本人权,限制胡佳家人的基本自由。

最后,我们呼吁自由国家的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国际舆论关注胡佳先生的命运,共同敦促中国政府回到尊重人权、恪守法治、兑现承诺的轨道上来。

签名人:刘晓波等

(注:本声明开放签名,祇接受本名签名,有常用笔名的请在本名后面注明常用笔名。注明当前所在省份、职业,把签名发送到下面两个信箱:forhujia@gmail.com;forhujia2008@gmail.com.)

──转自《北京之春》08年2月号

(2/2/2008 2:1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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